[董事会]华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1日 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 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8年7月16日在公司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其中4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白云、颜勇、佘朋鲋,独立董事柴艺娜、曾祥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授信银行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特”)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金额 人民币1000万元及相关担保的事项。现由于交通银行授信业务属地划分原因,不能 接受格兰特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的单独授信申请,因此,格兰特拟将授信银行调整 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授信期限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其中 提款期12个月,授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保函混用。本次调整授信银行不涉 及担保方式及担保金额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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