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广电: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19:01:3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45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于2018年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7,335,920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733,5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699,890,717.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10-2号《验
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分
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2018
年7月18日,公司和中泰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


安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7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
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实际划款金额(元)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武汉
中北路支行

027900033710605

935,592,000.00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武汉
分行营业部

15145678966676

766,000,000.00

合计





1,701,592,000.00



注:合计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扣除。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电视互联网云
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
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


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卢戈、马家烈可以随时到乙
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8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
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
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中泰证券与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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