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之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作为深 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银之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银之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9号)核准,银之杰向同 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等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626,766股股份募集资金。上述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7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登记 手续,上市日为2017年7月24日。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4,013,769股 增加至706,640,535股 2. 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武 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作出如下 承诺: “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获得配售后股份在其锁定期内其委托人或 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该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如有)。”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 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626,7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020%;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2,626,766股,占总股本的3.202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名,共涉及11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 量(股) 质押股数 (股) 1 同方金融控股(深 圳)有限公司 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 公司 9,130,706 9,130,706 9,130,706 0 2 武汉亘星投资有 限公司 武汉亘星投资有限公司 10,006,253 10,006,253 10,006,253 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福盛定增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860,500 860,500 860,500 0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石船山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1,708 71,708 71,708 0 财通基金-兴业银行-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382,445 382,445 382,445 0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 金-祥和1号资产管理计划 621,472 621,472 621,472 0 序 号 股东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股)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 量(股) 质押股数 (股) 财通基金-浦发银行-浦睿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43,417 143,417 143,417 0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华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846,159 846,159 846,159 0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平安财 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平安 财富*财通定盈1号组合定 增投资私募基金 86,050 86,050 86,050 0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杭州锦 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 锦聚1号私募投资基金 143,417 143,417 143,417 0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富春定 增慧福1316号资产管理计 划 334,639 334,639 334,639 0 合 计 22,626,766 22,626,766 22,626,766 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655,694 44.67% - 22,626,766 293,028,928 41.47% 高管锁定股 293,028,928 41.47% - - 293,028,928 41.47% 首发后限售股 22,626,766 3.20% - 22,626,766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984,841 55.33% 22,626,766 - 413,611,607 58.53% 三、股份总数 706,640,535 100.00% - - 706,640,535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 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长江保荐对银之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玉龙 俞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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