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兴银长乐定开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长乐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 2018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 201 8 年 6 月 9 日 重要提示 兴银长乐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 证监许可〔 2015 〕 609 号 注册募集。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9 日 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管理人 ” )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 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 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 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 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 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 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 所得或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 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兴银 长乐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18年6月9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 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 ,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目录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8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2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 18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19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方向 ............................................................................................. 19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 20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26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26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2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3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32 第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34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设立时间: 2013 年 10 月 25 日 客服电话: 40000 - 96326 传真: 021 - 68630069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43 亿元 联系人: 林娱庭 本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 3 〕 1289 号文批准,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成 立。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 为 14,300 万元。增资后 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 例为76%,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4%。 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法定名称由“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 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零售信贷部副总 经理。现任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计划处专员,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处长。 现任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 事、总经理,兼任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冯静女士,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历任福建华福咨询有限公司评估部副经 理、国际业务部经理、福建华福信息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助理、投行部负责人 。 现任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兴银 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 马庆泉先生,博士研究生。 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理 事长 / 秘书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 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治北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 马光远先生,博士研究生。 历任浙江省嘉兴 市乡镇企业局下属企业总经理助 理、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战略部经理、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经理和法律主管。现任中央电视台财经评论员、北京牧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创始合伙人 、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少琴女士,博士研究生。 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系 教授 、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 潘越女士,博士研究生。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讲师、硕士生导师、 副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独 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林煜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自营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华福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施世兴先生, 博士 研究生。历任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科员、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 酬与绩效管理组群组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职工监事 。 高宇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 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陈文奇先生,博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 部副总经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零售信贷部副总 经理。现任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张力先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计划处专员,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市场销售板块负责 人,自营投资板块副处长、处长。 现任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董 事、总经理,兼任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建新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保障部负责人。现任兴银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 经理。 余富材先生,本科学历。历任华福证券办公室群组副经理、经理,法律事务 部法律事务组经理,稽核部群组经理,合规部合规法律事务经理、总经理助理, 合规风控部副总经理,合规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督 察长,兼 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 洪木妹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福证券投资自营部、资产管理总部研 究员 / 投资主办、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兴银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及固定收益部下设二级部 门公募投资部负责人 。 4 、基金经理 陈博亮先生,硕士研究生,拥有 9 年银行、基金行业工作经验。曾任职于中 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自 2015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兴银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兴银长盈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担任兴银长益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范泰奇先生,博士研究生,拥有 5 年资管、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历任英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债券投资经理、易鑫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 资经理, 2016 年 11 加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固定收益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 起任兴银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兴银 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4 月起任兴银长乐半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洪木妹女士,自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公司总经理张力、总经理助理洪木妹、固定收益总监陈博亮、研究发展部总 经理吴文哲、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许蔚、策略分析部总经理杨凡颖、中央交易 室副总经理陈晖 。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 投资或者活动: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 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 概述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 务规章等。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 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交易工作管理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危机处理 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 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 体说明。 (二)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的 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 性;基金管理人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 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 基金管理人 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三)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 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以下 组成部分: 1 、 董事会 :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 对公司全体人员和业务监督控制。 2 、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 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3 、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 会直接负责。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 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 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 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在业务运 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而成立的 专门委员会之一 ,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通过 召开会 议形式开展工作,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检查、监督、控制和指导, 主要职责是 定期和不定期审议公司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告以及其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 5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 况进行合规 性监 督检查,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 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 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6 、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和基本的职责。 各部门的 负责人 在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各位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 进行 自律。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 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兴业银行 ” )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 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 〕 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 021 - 52629999 传真: 021 - 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 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166 ),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 “ 真诚服务,相伴成长 ” 的经营理念,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兴 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42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399.75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2.00 亿元 。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 运行 管理处、稽核 监察处、 产品管理 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 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 证监基金字〔 2005 〕 74 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 金 214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7234.37 亿元 。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架构由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 管理部、审计部、法律与合规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 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作为本行内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本行 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的审议;风险管理部作为本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实施及 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 督;审计部作为本行内部审计的主管部门,对本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进 行检查、评价;法律与合规部作为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在部门,对本行 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行使相 关管理职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 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监管要求;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本行资产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 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 3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 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 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 4 )独立性原则。内部处室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对独立、相互制 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部门; ( 5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 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 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 反馈和纠正; ( 6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与完整为出发点, “ 内控优先 ” , “ 制度优先 ” ,审慎发展本行资产托管业务; ( 7 )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六、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 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 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 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 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 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 林娱庭 联系电话: 021 - 202962 60 传真: 021 - 68630069 公司网站: www.hffunds.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0 0 - 96326 (二)其他销售机构 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 电话: 021 - 20655179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 - 96326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客服电话: 95553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 021 - 20211847 传真: 021 - 68596916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4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 021 - 20665952 传真: 021 - 22066653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 - 8219 - 031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唐湘怡 联系电话: 021 - 54514600 传真: 021 - 6438530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6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 8564 传真: 0571 - 86800423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7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 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驰 传真: 021 - 58991896 公司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客服电话: 95511 转 8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秦夏 联系电话: 010 - 60838614 传真: 010 - 6083 6029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 95548 9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 0532 - 85022026 传真: 0532 - 68722193 公司网站: www.citicssd.com 客服电话: 95548 10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 010 - 60833754 传真: 0755 - 83217421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 400 - 990 - 8826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 670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客服电话: 95521 1 2 、 上海 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联系电话: 021 - 63898427 传真: 021 - 68776977 公司网站: www.shhxzq.com 客服电话: 4008205999 1 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传真: 0755 - 83516199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客服电话: 400 - 666 - 6888 1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29 传真: 021 - 33388214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客 服电话: 95523 15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29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 95523 1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朔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 010 - 85156398 传真: 010 - 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95587 17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联系电话: 028 - 86690057 公司网站: 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 95310 (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 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兴银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西航路西航住宅新区 11 号楼 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文奇 联系人: 沈阿娜 联系电话: 021 - 202962 08 传真: 021 - 6863006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人:汪芳 电话: 021 - 61418888 传真: 021 - 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根据 2017 年 3 月 30 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 公告》,华福 长乐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起变更为兴 银 长乐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 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 发。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 在每次开放期的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一、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 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 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 券组合投资收益。 2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 属资产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 1 )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组 合的整体久期,在遵循组合久期与运作周期的期限 适当匹配的前提下,有效地控 制整体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 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 2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 予方向性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 投资者的期限偏好,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 结构。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 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 3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 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 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 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 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而获取较高的总回报。 ( 4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 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 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 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 5 )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 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 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3 、债券投资策略 ( 1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 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 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 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 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 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 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 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 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 差 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 2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分析、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分析,并结合市场环 境情况等,本基金在一、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的目的。 ①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以及阶段性市场投资主题的变化, 综合考虑宏观调控目标、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精选成长前景明确或受益政策扶 持的行业内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布局。另外,由于宏观经济所处的时 期和市场发展的阶段不同,不同行业的可转换债券也将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经济复苏的初期,持有资源类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而在经济衰退时期,持有防御类非周期行业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 益。 ② 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上,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③ 条款博弈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预测其未来发展 战 略和融资需求,结合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纯债溢价率等因素,充分发掘这些 条款给可转换债券带来的投资机会。 (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 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 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 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 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 、投资决策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3 、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4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 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二)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并综合考 虑政治、经济及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 经理提出的资产、行业配置计划或 重大投资决定。 2 、 研究部门 根据宏观经济、债券市场运行态势、信用债券发行人调研、数 量化支持等研究成果对基金经理提供研究支持。 3 、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资产类别配置比 例(范围)、组合剩余期限(范围)和组合的信用风险结构(范围),以及内外部 的研究支持,在自身的职权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投资品种、数量、价位、策略等, 构建、优化和调整投资组合,并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 、基金经理根据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方案,结合市场的运行特点,根据权限 范围内作出投资决定,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中央交易室发出交易委托 。交易员在执 行交易前应检查核对基金经理交易指令是否符合投资限制、是否合法、合规、是 否有效等。交易员根据投资限制和市场情况,按交易委托确定的种类、价格、数 量、时间等要素,执行交易指令,最终实现投资计划。如果市场和交易出现异常 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 、投资部 门 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收益归因分析、按风险调整的收益 率等进行分析计算、将基金实际投资业绩与投资基准,以及与同行业可类比基金 的业绩分别进行比较,定期或根据需要及时有效评价基金运作情况,为下一阶段 投资工作提供参考。 6 、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 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 议 ,对投资的执行过程进行合规监控。基金经理依据市场变化、申购赎回等情况, 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四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 期的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 ( 2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 5%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 (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 ( 9 )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0 )本基金 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11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 12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0% ;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 ( 13 )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 1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 )、( 9 )、( 10 )、( 13 )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 、业绩比较基准 1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2 、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 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 交易所市场,成份券种包括除资产支持债券和部分在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债券以外 的其他所有债券,具 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 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长期预期风险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所载数据自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983,395,282.00 97.45 其中:债券 5,770,085,982.00 93.98 资产支持证券 213,309,300.00 3.47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575,743.38 0.17 8 其他资产 146,004,572.19 2.38 9 合计 6,139,975,597.57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639,033,700.00 52.1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33,844,000.00 20.43 6 中期票据 1,015,195,800.00 20.06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34,067,000.00 6.60 9 其他 747,945,482.00 14.78 10 合计 5,770,085,982.00 114.01 注: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中其他项为私募债和地方政府债。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85765 17 富滇银行 CD220 2,400,000 228,984,000.00 4.52 2 140619 17 陕西 03 2,000,000 200,600,000.00 3.96 3 140613 17 云南 07 1,850,000 185,721,500.00 3.67 4 101560037 15 晋焦煤 MTN002 1,500,000 153,885,000.00 3.04 5 1480194 14 郴州债 1,700,000 141,355,000.00 2.79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序 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16643 申证 1A01 1,500,000 149,640,000.00 2.96 2 142151 PR 远东 4A 1,000,000 36,930,000.00 0.73 3 131875 新能源 03 180,000 17,778,600.00 0.35 4 131874 新能源 02 170,000 8,960,700.00 0.18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