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银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中银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八 年 七 月 重要提示 中银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2012 年 11 月 2 日 证监许可 [ 2012 ] 1446 号文核准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 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 风险、交易风险和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 的 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 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发行主体整体资 质较低,采取 非公开方式 发行 , 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 超过 200 人, 参与认购与转 让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因此具有一定的流动 性 风险与信用风 险;进而 会对基金总体风险产生 一定的 影响。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8 年 6 月 11 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 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 截止日为 201 8 年 3 月 3 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 绪言 ................................ ................................ ................................ .......................... 4 二、 释义 ................................ ................................ ................................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六、 基金的募集 ................................ ................................ ................................ ............ 29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0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1 九、 基金份额的登记 ................................ ................................ ................................ .... 39 十、 基金的投资 ................................ ................................ ................................ ............ 40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 ................................ ................................ ................................ ........ 46 十二、 基金的业绩 ................................ ................................ ................................ ............ 49 十三、 基金的财产 ................................ ................................ ................................ ............ 51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2 十五、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56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58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0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1 十九、 风险揭示 ................................ ................................ ................................ ................ 6 5 二十、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70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73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6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2 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4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6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07 一、 绪言 《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本招募说明书 ” ) 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 下简称“《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及《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 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 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 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1 年 6 月 9 日 颁布 ,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自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 1 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 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 3 .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以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 其 他 机构 2 4 . 基金销售网点:指 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网点及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 机构的 销 售 网点 2 5 .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 6 .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 《业务规则》:指《 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 3 9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1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 5 .A 类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 6 . C 类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对 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 4 7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8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9 . 元:指人民币元 50 .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51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2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3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4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 5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体 5 6 . 不可抗力:指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57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8 .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 章砚 设立日期: 2004 年 8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 021 ) 38834999 传真:( 021 ) 68872488 联系人: 高爽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 (英国) 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 董事会成员 章砚( ZHANG Yan )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公共金融政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 市场部主管、助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 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 WANG Chao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美国 Fordham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 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主 管,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职。 宋福宁( SONG Funi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 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首席产品经理。历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资金计 划处外汇交易科科长、资金计划处副处长、资金业务部负责人、资金业务部总经理,中国 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助理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 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 董事总经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 曾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 及其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 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 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 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 \ 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 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荆新( JING Xin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兼任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全国会计专业学位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监事、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会 计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审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等职。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 曾在美国威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 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 会)等公司和机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 融 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投资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英国。法国 INSEAD 工商管理硕 士。曾任白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仍担任该公司的咨询顾问。在此之前,曾任英国 电信集团零售部部门经理,贝特伯恩顾问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总经理,中英 商会财务司库、英中贸易协会理事会成员。现任银硃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人。 杜惠芬( DU Huifen ) 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 国俄克拉荷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 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 学院(筹)教授、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2 . 监事 赵蓓青( ZHAO Beiqing )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 证券公司上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员、 交易主管。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3 . 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 Jason X. OUYANG )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 沃 顿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班 (Wharton - 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大西部大学毅 伟商学院 (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 工商管理硕士( MBA )和经济学硕士。 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 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 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 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 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 园区支行行长、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 陈军( CHEN Jun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美国伊利 诺伊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 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 WANG Shengming )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 理学院硕士。现 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4 . 基金经理 陈玮( CHEN Wei )先生,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 AVP ) , 应用数学硕士。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 201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任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纯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今任中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盛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聚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9 年证券从业年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陈国辉( CHEN Guohui )先生 , 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5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 经 理)、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 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 、 中国证监会 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 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自己、 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5) 不从事法律、行业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指为了防范和化解 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办法、实施操作程 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 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及 时、准确、合规。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 部控制效果。 3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 1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 行业监管规则;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 上的空白和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的要素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 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 ( 1 )控制环境是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 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 2 )风险评估是确定可能偏离内部控制目标的业务领域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其实 质是确定关键控制点; ( 3 )控制措施是指为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各环节的经营行为采取的控制手 段; ( 4 )信息沟通是指公司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获得真实、及时、完整的经营信 息,并在内部进行沟通; ( 5 )内部监控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内部控 制 的有效性及适应性等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估,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5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基金管理人通过自上而下的有序组织体系,有效贯彻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 ( 1 )董事会层面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稽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 会的职责为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协助董事会制定和调整公司风险取向及风险管理的原则、 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稽核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 度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 ( 2 )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 制委员会,对执行总裁负责,协助执行总裁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确定、调整业务权限,讨论重大决策风险以及检查风险管理状况,并 就公司的风险状况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做定期和不定期(如遇特殊事件)的汇报;公 司经营管理层还于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框架下针对公募基金、 QDII 及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分别设立专门的投资委员会,作为各业务领域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或审议 基本投资策略和原则,制定或审批重要投资项目方案,审批或协调与投资管理有关的重要 事项。 ( 3 )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业务(含决策程序和运作 流程) 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含管理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监察、稽核,保证公 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的发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相关制度 和章程,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监察 稽核报告。督察长有权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查档案资料,及时报告违规行为或事件, 并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相关细则,提请和督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纠错防弊、堵塞 漏洞。 ( 4 )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法律合规部与 审计 部,分别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与 事后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不断完 善和更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和有效地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健全内部 控制的作业流程。 ( 5 )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通过检查、评价和控制各项业务运作中的 风险特别是投资组合的风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 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 6 )基金管理人其他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 门的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或工作办法,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6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同业务将内部控制分为前线业务控制、中 线业务控制和后线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 1 )前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 )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包括建立严密的研究和投资决策业务流程、投资授权 制度、归责原则、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等; ⅱ )交易执行控制:包括建立集中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交易绩效评价体系、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交易记录制度、特殊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审批制 度等; ⅲ )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人员安排、风险度量及申报 方法、风 险限额及监控复核机制、定期检查与报告制度等; ⅳ )市场营销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健全渠道销售管理、机构销售管理、市场推广与媒 介关系维护、投资者服务、反洗钱等制度。 ( 2 )中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 )基金 / 资产管理计划运营业务控制:包括建立基金 / 资产管理计划会计与公司会计 间的隔离制度、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流程、产品账户设立与核算、估值方法与估值程序、 与托管行的互相监督等; ⅱ )法律合规控制:包括牵头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修订、审核各项作业的合规性、全 面推行责任管理制度、规定法律合规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等; ⅲ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包括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信息技术系统管理规章、手册和风控 制度、建立信息安全、人员备份、授权制度、事故防范与灾备处理、系统维护制度等; ⅳ )危机处理控制:包括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界定相关部门与岗位职责、贯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等; ⅴ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信息披露岗位职责、严禁披 露或利用内幕信息等; ⅵ )操作风险控制:包括设置完善关键风险指标、运作风险识别及评估及风险事件报 告制度等。 ( 3 )后线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 ⅰ )内部 审计 控制:包括制定 审计 政策、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和明确流 程控制等。 ⅱ )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公司财务、基金财务互相独立、凭证制度、用印制 度、会计控制措施、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复核制度、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财 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 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ⅲ )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控制:包括制定招聘及培训政策、入职和持续培训、绩效评 估体系等。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商银行 ” )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 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 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 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 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3月 31日,本集团总资产62,522.3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1%,权重法下资本 充足率12.7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 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 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1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 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 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 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 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 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 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 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 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 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 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 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 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 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 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 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 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 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 管 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 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 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64 只开放式基金 。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 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 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 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 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 由全体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 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 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 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 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 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 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 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 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 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 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 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 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 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 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 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 做好调用登 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 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 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 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 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 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 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 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 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27 楼、 45 楼 法定代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 38834999 传真:( 021 ) 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 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 “ 中银基金 ” 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 “ 中银基金 ” 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3883 4788 , 400 - 888 - 5566 电子信箱: 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 .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洪源 网址: http://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http:// www.cm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曹榕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 姚健英 公司网站: http://www.cmbc.com.cn 5 )南洋商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 陈孝周 客服电话: 800 - 830 - 2066 ; 400 - 830 - 2066 联系人: 王晓明 网址: http://www.ncbchina.cn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 350003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李博 联系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http:// www.cib.com.cn 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宁敏 联系人: 李澎 联系电话: 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罗苑峰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刘佳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汤迅、侯艳红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芸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 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李明霞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王霖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16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客服电话: ( 0532 ) 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1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 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网址: www.lufunds.com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唐湘怡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1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联系人: 韩爱彬 网址: www.fund123.cn 2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王诗玙 网址: www.ehowbuy.com 2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室 法定代表人: 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联系人: 邱湘 湘 网址: www.yingmi.cn 2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1 - 7755 联系人: 陈孜明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 010 ) 59378835 传真: ( 010 ) 59378907 联系人: 任瑞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 市 通力 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 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 021 ) 31358666 传真: ( 021 )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 、 安冬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 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电话: 010 - 58153000 传真: 010 - 85188298 联系人: 徐艳 经办会计师: 徐艳 、 许培菁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