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宗申动力: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8年07月27日 17:01: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8-66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于2012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0家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
165,441,17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5.44元/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874,319,992元,分别用于建设“左师傅动力机械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三轮摩托车专用发动机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和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将左师傅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21,569.09
万元及三轮车发动机项目暂未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28,430.91万元(含未到期理
财收益),合计5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左师傅动力机械汽摩产融网一期
建设项目”。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和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资金用途的议案》:
将原募集资金项目“左师傅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
21,018.28万元以及“汽摩产融网一期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
48,981.72万元,合计7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100.00%股权项目”。


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
项目实施主体分别设立募集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现公司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如下: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收购重庆大
江动力设备
制造有限公
司100.00%
股权项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123904524410606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重庆分行(简称“招商银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
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23904524410606,截至2018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215,724,480.59元(大
写:贰亿壹仟伍佰柒拾贰万肆仟肆佰捌拾元零伍角玖分),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现
金收购重庆大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招商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德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招商银行应
当配合中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德证券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授权中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涛、张斯亮可以随时到招商银行查询、


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招商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招商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中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招商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招商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德证券。

招商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10%的,招商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德证券,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中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招商银行,同时按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
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8、招商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德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德证券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中德证券可以
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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