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嘉实美股: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3年1月5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4号文)核准募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14日正式生效,自该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 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 ,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一是境外投资风险, 包括海外市场风险、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会计核算 风险、税收风险等;二是本基金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流动性风险、衍生品风险、 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大宗交易风险、交易结算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 回购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三是其他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大额赎 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本基金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为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 14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未经 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风险揭示 ................................ ................................ ................................ ................................ ...... 6 四、基金的投资 ................................ ................................ ................................ ................................ 12 五、基金的业绩 ................................ ................................ ................................ ................................ 25 六、基金管理人 ................................ ................................ ................................ ................................ 29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 ................................ ............ 45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58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0 十二、基金财产估值 ................................ ................................ ................................ ........................ 61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5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7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8 十六、基金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72 十七、基金托管人 ................................ ................................ ................................ ............................ 75 十八、境外托管人 ................................ ................................ ................................ ............................ 76 十九、相关服务机构 ................................ ................................ ................................ ........................ 7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1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9 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 ................................ ................................ ................................ .............. 13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 13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3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关于实施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 有关问题的 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以及《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 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准货币 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本基金的基准货币为人民币; 人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美元: 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元: 如无特指,指人民币; 汇率 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估值。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基金托管人委托的、负责基金境外财产的保管、存管、清 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试行办法》 规定的条件,根据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境 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 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投资顾问由基金管理人选择、更 换和撤消;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或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相应 币种份额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的境外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将基金份额兑换 为现金 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 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 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他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括T日);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的货币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 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认购、 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其 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额后得出的 基金份额财产净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 算日人民币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人民币份 额的份额总数;本基金美元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日美 元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美元份额的份额总 数; 基金财 产 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 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 家和地区 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共有 54 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 美国、中国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 亚、巴西、法国、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 马尼亚、 南非共和国、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联邦、印度尼西 亚、新西兰、葡萄牙、尼日利亚、越南、阿根廷、约旦、挪 威、土耳其、印度、阿联酋、泰国、列支敦士、蒙古、俄罗 斯、迪拜、爱尔兰、奥地利、西班牙、中国台湾、马耳他、 科威特、巴基斯坦、以色列、卡塔尔、老挝、瑞典、卢森堡、 塞浦路斯、乌克兰、立陶宛、白俄罗斯、文莱、耿西; 不可抗力: 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 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在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等方面均运用量化投资方法并结合风 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 (一)境外投资风险 1.1 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各国或地区处于不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位置,将对 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海外证券市场可能对于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 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美国市场,其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证券的每日 涨跌幅空间可能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带来市场的急剧波动 ,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 增加。 1.2 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市场,该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和具体措施较境内市场有所不同, 可能通过该国的财政、货币、产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由此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 益。 1.3 政治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能导致市 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可 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以及征收高额税收 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1.4 汇率风险 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换汇后主要投资于美国市场中以美元计 价的金融工具。美元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 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美元份额以美元募集和计价,可以不进行换汇而直接投资于美国市场,因此 本基金的美元份额本身不会面临汇率风险。但是由于本基金不同币种份额的基金资产统一 运作,美元份额将会被动承担部分人民币份额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1.5 法律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 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 1.6 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或错误。由于不 同国家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 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从而给本基金投资带来 潜在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理 中,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造成行为过失,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1.7 税收风险 在投资境外市场时,因不同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要求基金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 一定影响。此外,各国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 向该国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二)基金投资风险 2.1 投资标的风险 本基金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其中投资于美国发行 、 上市的大盘成长型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权益类资产的 80% 。受全球或美国的宏观经济以及上市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的影响,股票价格 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进而影响基金净值的表 现。 2.2 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投资机构不能在不影响市 场价格的情况下买入或卖出证券。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 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要求。但是在市场下跌时可能会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 这时出现较大数额赎回申请,则基金资产的仓位调整或变现困难,成本很高,基金面临流 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由于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其赎回到帐期通常需 要比现有开放式基金更长的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同时开放 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基金合同 约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 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 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 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上述资 产均存在规范的交易场所,运作时间长,市场透明度较高,运作方式规范,历史流动性状 况良好,正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满足基金变现需求,保证基金按时应对赎回要求。极端市场 情况下,上述资产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变现,从而影响投资者按时收 到赎回款项。根据过往经验统计,绝大部分时间上述资产流动性充裕,流动性风险可控, 当遇到极端市场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启动流动 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的行业配置较为灵活,在综合考虑宏观因素及行业基本面的 前提下进行配置,不以投资于某单一行业为投资目标,行业分散度较高,受到单一行业流 动性风险的影响较小。 (3)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包括可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 正常交易的股票、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同业存单,7个工作日内到期或可支取 的逆回购、银行存款,7个工作日内能够确认收到的各类应收款项等,上述资产流动性情况 良好。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与净转出申请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 该类基金份额总数的10%,则认为该类基金份额发生巨额赎回。 其中,某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某类基金份额的净转出申请是指该类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扣除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能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控 制因巨额赎回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1)部分延期赎回,并对当日申请赎回的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的单个 赎回申请人部分延期办理; (2)暂停赎回;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1)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措施。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 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2)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的措 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具体措施请见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 分“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 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2.3 衍生品风险 衍生品所特有的风险在于增加组合的杠杆率,放大收益或损失,例如,支付少量保证 金或期权费可以获得大量的期货或期权所代表的基础资产的风险敞口,尤其在市场面临突 发事件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 生品的交易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 报价,导致基金资产的额外损失。 2.4 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 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回购, 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2.5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 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较低, 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 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通常来讲,低信用 级别机构所发行的债券会提供高于其他优质信用级别债券的回报,但也会伴随着更大的损失 的风险。 2.6 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 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2.7 金融模型风险 本基金所用的金融模型是建立在金融理论,数据统计和计算程序上的。其中任何一个 环节的微小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模型的结果偏差。模型风险主要来源于:理论模型不够完 善,模型参数调整不当,欠缺足够的软件硬件网络计算能力以及统计分析得到的数据关系 不够稳定。我们通过以下措施用以降低模型风险,提高模型的精确性和有效性。(1)基础模 型必须建立在完善的金融理论与推导之上;(2)模型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调试、维护和评价; (3)统计模型必须通过严谨的统计置信度检验;(4)在有同类商用模型的情况下,将选取具 有代表性的债券品种集合用内部模型同外部第三方模型进行验证。在结果有较大差异时要 找出其中原因。 2.8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 交易期满时借方未如约偿还所借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对于正回购,交易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 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 回已售出证券。 2.9 交易结算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而 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三)其他风险 3.1 管理风险 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例如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因市场原因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目标;也可能表现在 个券个股的选择不能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目标等。 3.2 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 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障等风险。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 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 自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顾问、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 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3.3 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由 于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 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3.4 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因为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 现困难,基金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3.5 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 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四、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在股票选择及组合构建方面均运用量化投资方 法并结合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取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 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 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 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 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发行、上市的大盘成长型股票,所投资比例不 低于权益类资产的80%。一般来说,大盘股票是指市值超过20亿美元的股票;成长型股票是 指市净率、中期预期盈利增长率、最近5年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均较高的股票。权益类资产是 指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 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境内货币市场工具。 (三)投资理念 非理性的投资决策会使大部分投资者表现出次优的投资行为,这为市场中的敏锐投资者 提供了持续获得超额收益的投资机会。经过严密的现代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以及长时间的实践 经验总结,本基金的投研团队研发了可以系统地发现此类投资机会的多因子选股模型。在实 际应用中,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对模型的参数设定、因子选择等进行不断改 进,以保证模型的持续有效,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四)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不尝试进行择时操作。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 所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持有股票类资产。当基金经理认为足够审慎时,本基金亦 可以将小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2. 股 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主动的量化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依托内部自主研发的定量投资模型以及强大 的数据库系统,构建投资组合。其中,核心模型包括成长性模型、多因子 Alpha 模型、风险 预测模型、交易成本模型以及先进的投资组合优化器。嘉实量化投资团队将根据市场外在与 内在变化趋势,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模型进行复核,并做出相应调整,以不断改善模型的适用 性。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市值超过 20 亿美元的美国大盘股票;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成 长性模型挑选出足够数量的最具成长性的股票(一般来说为 1000~1500 只,基金经理可根 据实际市场情 况对此进行调整)作为股票选择的样本空间。 在选择股票方面,本基金运用量化投资技术分两步进行:首先,基金经理通过多因子 Alpha 模型对样本空间中股票的预期超额收益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打分。第二步,基金经理 将综合利用风险预测模型、交易成本模型以及投资组合优化器对第一步所甄选的股票进行投 资组合的最优化,使最终的投资组合能够在预期收益、预期风险以及交易成本等方面达到最 优的平衡。目标是在不承担更多风险的前提下,使基金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在卖出股票方面,基金经理将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 )某只股票的投资机会是否逊 于其它股票; 2 )某只股票的潜在风险是否高于其预期收益; 3 )特殊事件是否影响了对股票的原有预期。 本基金所应用的核心模型具体如下: 1 )成长性模型 成长性模型主要用来衡量股票的潜在增长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其中潜在增长能力主要 通过公司收入增长率、预期收入的变化等指标衡量;持续盈利能力主要通过公司营业利润的 变化等指标衡量。 2 )多因子 Alpha 模型 嘉实多因子 Alpha 模型是嘉实量化投资团队经过严密的现代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以及长时 间的实践经验总结而研发的,用精选的多个因子准确捕捉市场中非理性投资所带来的 Alph a 投资机会,深入挖掘预期产生超额回报的个股。该模型的因子可归为如下几类:估值 ( Valuation )、成长( Growth )、质量( Quality )、分析师情绪( Sentiment )、动量( Momentum )、 市场因素( Market )。这些类别综合了来自市场各类投资者,公司各类报表,分析师及监管 政策等各方面信息。该模型利用嘉实长期积累并不断扩展的强大的数据库,科学客观地综合 了大量的各类信息。嘉实量化投资团队根据市场状况及变化对各类信息的重要性做出具有一 定前瞻性的判断,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成及权重。 3 )风 险预测模型 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投资也需要适度风险预算的支持。该多因子模型将帮助基金经 理有效的控制投资组合的风险预算。 4 )交易成本模型 本基金的交易成本模型既考虑固定成本,也考虑交易的市场冲击效应,在控制成本最低 的基础上减少交易造成的负业绩影响。 5 )投资组合优化器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优化器的应用,对所甄选的股票进行投资组合的最优化,使最终的 投资组合能够在预期收益、预期风险以及交易成本等方面达到最优的平衡。 3.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基金流动性管理。 固定收益投资采取“自上而下 ”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 以及不同固定收益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 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 收益、较高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投 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金的风险管理及流动性管理,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衍生产品的使用好处是低成本,可对冲风险。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股指期货为主。 投资流程如下:基金经理提交投资衍生品的建议报告,其中应包括宏观分析、市场分析、决 策依据(结合定量部门计算的组合 beta 值)、采用的具体合约种类、数量、到期日、合约 的流动性分析等。风险控制部门根据报告计算相应的指标,包括在险价值分析、情景分析、 压力测试等,并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建议表示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内部流程进行最终决 策。在投资策略实施后,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和组合股票仓位情况作出期货合约的平仓或 加仓决定,同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风险控制部门每日须对组合头寸和保证金情况进行 监控,以确保流动性足够以及符 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发现问题立即向投资决策委员 会报告。 (五)投资决策 1. 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 提; 2 )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 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 走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 )依据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 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 )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和数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 策略提供依据。 2. 决策程序 1 )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 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决策委 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集 中交易室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 2 )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 基金经理将结合宏观因素和行业趋势,主题选择和资本市场环境,综合考虑组合的 风险控制要求,并在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别的大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状况作 出判断。本公司的策 略分析师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数量分析师结合本基金的 产品定位和风险控制要求提供资产配置的定量分析。基金经理结合自己对市场的分析判 断和分析师的投资建议,在积极广泛地进行内部沟通交流和研究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根 据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拟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向投资决策委 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核和实质性判断, 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 3 )组合构建 量化投资团队根据量化模型构建股票的备选库。基金经理在其中选择投资品种,构 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并决 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品种 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投委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的审核、投 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数量分析师的风险分析意见,最终作出投资决策。基金经 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有以下考量: ① 关于给定的资产投资委托的投资准则或限制和合规性的要求; ② 仓位的潜在风险 / 回报的权衡; ③ 给定股票和行业的把握度; ④ 仓位的流动性约束; ⑤ 损失控制; ⑥ 沟通。 4 )交易执行、监控和反馈 由集中交易室负责投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集中交易室确保投 资指令的处于合法、 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集中交易室 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 及时反馈。 5 )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数量分析师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金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并提交报告。风险 评估报告帮助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了解投资组合承受的风险水平和风险的来源。 绩效分析报告帮助分析既定的投资策略是否成功,以及组合收益来源是否是依靠实现既 定策略获得。数量分析师就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的结果随时向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 会 反馈,对重大的风险事项可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 6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 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 ( 六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罗素 1000 成长指数收益率 +5 %×境内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由于罗素 1000 成长指数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罗 素 1000 成长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或者市场上出现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 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大盘成长型股票,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 ( 八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 购买不动产。 2 、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 、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 、 购买实物商品。 5 、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 得超过 本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1 0% 。 6 、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 、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 、 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 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2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3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 4 、 不公 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15 、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16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九 )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 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 、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 3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 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4 、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 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 上述“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 资产。 6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但持有货币市场基 金不受此限制。 7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 额的 20% 。 (十)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严格 遵守下列规定: 1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2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 、本基 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 价值终止交易。 3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 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5 、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十一)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 机构评级。 2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 3 、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现金; 2 )存款证明; 3 )商业票据; 4 )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 级的境外金融机构 (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 、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十二)本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 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 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 责任。 (十三)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 市值或所有 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本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 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十四)本基金如果参与境内逆回购交易,还应当遵守: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十五)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现行法律法规的投 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 应调整 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十六)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除第(十四)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 七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十 八 ) 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 九 ) 代理投票 基金管理人应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行使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将 本着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职地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在履行代理投票 职责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境外投资顾问、境外资产托管人或其他专业 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 、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 行必要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 二 十) 证券交易管理 1 、经纪商选择标准 ( 1 )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交,可靠、诚信、及时 成交,具备充分流动性,交易差错少等; ( 2 )研究支持服务: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 服务,包括举办推介会、拜访公司、及时沟通市场情况、承接专项研究、协助交易评价等; ( 3 )财务实力:净资产、总市值、受托资产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或具有明显的安全 边际; ( 4 )后台便利性和可靠性 :交易和清算支持多种方案,软件再开发的能力强,系统稳 定安全等; ( 5 )组织框架和业务构成: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 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 6 )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 、交易量分配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标准对经纪商进行综合考察,选取最适合基金投资业务的经纪商 合作,并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分配基金在各个经纪商的交易量。 3 、佣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经纪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按照最佳市场惯例原则确定佣金 费率。交易佣金如有折扣或返还,应归入基金资产 。 (二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 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47,794,646.88 84.74 其中:普通股 147,116,717.32 84.35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677,929.56 0.39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3,900,872.69 2.24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23,810.46 0.01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23,810.46 0.01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8,461,946.20 10.59 8 其他资产 4,221,897.97 2.42 9 合计 174,403,174.20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美国 147,794,646.88 90.17 合计 147,794,646.88 90.17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股票非必需消费品 28,018,966.58 17.09 股票必需消费品 2,998,401.89 1.83 股票能源 2,635,622.59 1.61 股票金融 12,830,613.71 7.83 股票医疗保健 20,571,324.52 12.55 股 票工业 15,104,607.08 9.22 股票信息技术 64,701,758.77 39.47 股票原材料 518,490.00 0.32 股票公用事业 173,929.98 0.11 存托凭证信息技术类 240,931.76 0.15 合计 147,794,646.88 90.17 注: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 英文 ) 公司 名称 ( 中 文 ) 证券代 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 家 ( 地 区 )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Amazon.c om Inc 亚马 逊公 司 AMZN U W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1,216 11,066,838.68 6.75 2 Apple I nc 苹果 公司 AAPL U W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10,113 10,669,391.15 6.51 3 Microsof t Corp 微软 MSFT U W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14,227 8,165,087. 10 4.98 4 NVIDIA Corp 英伟 达 NVDA U W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4,669 6,799,282.98 4.15 5 Alphabet Inc Alph abet 公司 GOOGL UW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982 6,404,250.51 3.91 6 Boeing Co/The 波音 BA UN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2,213 4,562,635.55 2.78 7 Inc Face book 公司 FB UW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3,846 3,864,366.57 2.36 8 Masterca rd Inc 万事 达股 份有 限公 司 MA UN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2,954 3,253,605.30 1.98 9 Lockheed 洛克 LMT UN 纽约证 美国 1,424 3,025,911.19 1.85 Martin Corp 希德 马丁 券交易 所 10 UnitedHe alth Gr oup Inc 联合 健康 UNH UN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2,132 2,868,933.05 1.75 注: 本表所使用的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 1 权证投资 Safeways general mer chandise retailer 23,810.46 0.01 注: 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只金融衍生品投资。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 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 比例( % ) 1 VANECK VE CTORS GOLD MINERS E ETF 基金 交易型开放 式 Van Eck Associate s Corp 1,690,061.69 1.03 2 GLOBAL X ROBOTICS & ARTIFICI ETF 基金 交易型开放 式 Global X Managemen t Co LLC 1,257,182.03 0.77 3 ISHARES MSC I EMERGIN G MARKET ETF 基金 交易型开放 式 BlackRock Fund Adv isors 807,547.98 0.49 4 iShares C ommodities Select Stra tegy ETF ETF 基金 交易型开放 式 BlackRo ck Fund Adv isors 145,097.91 0.09 5 ISHARES R ETF 基金 交易型开放 BlackRock 983.08 0.00 USSELL 3000 ETF 式 Fund Adv isors 注: 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5只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308,329.44 3 应收股利 47,312.98 4 应收利息 2,062.33 5 应收申购款 1,864,193.2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21,897.97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五、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人民币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 6 月 1 4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60% 0.61% 16.27% 0.64% - 3.6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