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MSCI中国: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 基金 ” ) 的募集已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证监 许可 【 2018 】 278 号文 注册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 交易 型 、 开放式 、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 3 、本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 ),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中国农业银行 ”) , 本基金 的 登记机构 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 。 4 、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 、 本基金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进行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其中, 网上现金认购的 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 网下现金认 购的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 下现金认购和 网 下股票 认购的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 如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 本公司 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 告 。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 6 、 本基金 的 网上 现金 发售 机构包括 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 办理 。 7 、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8 、 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 发售机构详见以下“网 下现金 发售代理机构” 部分, 各 销售 机构的办理网点 、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 、 投资者 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但需 注意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 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使用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成分股中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 认购 或者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 所 A 股 账户;如投资者使用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 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 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者基金的申购、赎回,则 还 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1 0 、 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 比率 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 5 % 。 1 1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除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 ,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 投资者 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 ( 含 10 万份 ) 。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 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 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必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 进 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 部分必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 上限。 12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 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认购一 经确认不得撤销。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 销。 1 3 、销售网点(指 基金管理人 和 / 或 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 功确 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 其 办理认购的销售 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4 、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 两 种方式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 都属场内份额 。 1 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 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7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的《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 www .huaan.com.cn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 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 6 、各发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 机构,或已有发售机构增加新的 销售 网点,将及时公告。 1 7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 - 50099 )、基 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 955 99 )以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 8 、 本公司 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 9 、基金募集期结束 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 机构 名单,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 。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 申购赎回代理 机构 的投资 者 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 基金 场内份额 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 机构 。 20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 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 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 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 T 日申购的基金 份额当日可卖出, 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 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 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 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 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 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 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申购、赎回对价的交收方 式已经认可。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 1 、本 公司 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代码及基金简称 基金认购代码: 512863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512860 场内 简称: MSCI 中国 3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4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5 、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 、 基金 份额 发售 面值 每份基金 份额 发售 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7 、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9、投资范围 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 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股指期 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待基金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颁布后,基金 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 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10、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11 、销售机构和销售地点 ( 1 )发售协调人 主协调人: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网下 现金 发售 直销机构 本公司 直销柜台 。 ( 3 )网下现金 和网下股票 发售 代理机构 详见本公告“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部分内容。 ( 4 )网上现金 发售 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的证券公司。 ( 5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1 2 、募集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 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 金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进行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 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 网下现金认 购的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 下现金认购和 网 下股票 认购的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如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 本公司 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 告。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 及时公告。 1 3 、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 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 3 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 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 4 、 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 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 登记机构清算 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 份额。 1 5 、基金认购费用 ( 1 )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 本基金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不高于 0.5 % ,认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认购份额 ( M ,份) 认购费率 M < 50 万 0. 5 % 50 万≤ M < 100 万 0. 3 % M ≥ 100 万 每笔 1000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为每笔 500 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 管理人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以 现金方式向投资者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 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 照不超过认购份额 0.5% 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 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认购费用和认购佣金的计算方法 1)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 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 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某发售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 售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5%,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5%=5.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5%)=1005.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5.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 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份额+固定费 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认 购费率为0.3%,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1.00×800,000×0.3%=2,400.00元 认购金额=1.00×800,000×(1+0.3%)=802,400.00元 该投资者所得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800,000+100/1.00=800,100份 即,若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者的认购 金额为802,40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可得到800,100 份基金份额。 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机构进行网 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 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 股。 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的计算公式: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有效认购数量)/1.00 .. ni1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 的申请,则i=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 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 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 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者仍获得了相应 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 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 /(1+每股配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 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 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⑥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 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⑦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 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以上调整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此以进行清算交收的股 票股数。其中: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 .... njjjpwqpCashq1max/%105)(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为网上现金 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 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它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 maxqCash jjqp 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为该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按均价计算的其在网下股票 认购期最后一日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有标的指数调整公告,则基金 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计算调整后的各成 份股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为该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 均价。 w p 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 限,则按照各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 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 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 ) 特殊情形 ( 1 )已公告的将被调出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 数 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 基金。 ( 2 )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 个月个股 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 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 3 )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 购申 报数量异常等允许其认购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 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 4 ) 募集结束前,如 MSCI 中国 A 股国际指数 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 单中的股票将也纳入认购清单。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 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 请;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 2 、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 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投资 者单笔认购份额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 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 3 、 其他 发售机构的 销售 网点接受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和 网下股票认购 申请。发售机构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份额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单笔认购份额为 1,000 份或其 整数倍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 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必须为 100 股的整数 倍 。 4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 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5 、 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 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 网下股 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三、投资者的开户 投资者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证券账 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 A 股账户”)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 1 、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 1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 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 A 股账户。 ( 2 )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 者需要使用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 网下股票认购或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同时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 3 )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作 日办理开户手续。 2 、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 1 )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现金认购业务的 发售机构,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现金认购机 构。 ( 2 )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 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 3 )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 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 交易在本基金的发售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 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 以上的个人、 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 (2)业务办理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的9:00-16:00(周 六、周日不受理)。 (3)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然后到直销网点 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① 个人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机构投资者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业 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印鉴卡一式三 份; ③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个人及机 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 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 ④ 个人投资者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指 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 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 ⑤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机构投资者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通过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 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若认购申请确认失败后认购资金的回款账户。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4)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 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① 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 10011907290133109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② 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 3100152031305600118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③ 交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专户 账号: 31006677101800042396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④ 兴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20010010003889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5 )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其开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 括在用途栏内注明 “ 用于认购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ETF ” ; ③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 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华安直销中心并电话确认。华安直销中心联系电话:( 021 ) 38969933 ;传真:( 021 ) 33626833 。 2、其他发售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①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 易。 ②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③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 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网下股票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 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 股的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 (1)如投资人以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 易。使用专用席位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2)如投资人以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A股账户。 (3)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MSCI中国A股国际指数成份股 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4)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4、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因网下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可能涉及的信 息披露等义务。 七、清算与交割 1 、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募集的 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 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期间自被冻结之日起至被过户至 本基金证券账户之日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2 、 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 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 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3 、 T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 T+2 日 内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 4 个工作日 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其中,现 金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 款项利息数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 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 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 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 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 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4 、 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 , 发售代理机构将股 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 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T 日日终( T 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基 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 T+1 日起,登记结 机构根据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 , 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 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发 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从投 资者的认 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的证 券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 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 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电话:(021)38969999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王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电子邮件:service@huaan.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010) 6606 0069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三) 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发售协调人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 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陈 飙 电话: 021 - 33388254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 、网下现金认购直销机构 ( 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31 - 32 层 电话:( 021 ) 389699 73 传真:( 021 ) 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 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522 室 电话:( 010 ) 57635999 传真:( 010 ) 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8 号高德置地夏广场 D 座 504 单元 电话:( 020 ) 38082891 传真:( 020 ) 38082079 联系 人:林承壮 (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 号旺座现代城 H 座 2503 电话: 029 - 87651812 传真:( 029 ) 87651820 联系人: 赵安平 ( 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19 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12 层 1211K - 1212L 电话:( 028 ) 85268583 传真:( 028 ) 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 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9 号财富中心 E 座 2103 室 电话:( 024 ) 225227 33 传真:( 024 ) 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 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 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 APP 平台: iPhone 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端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 40088 - 50099 传真电话:( 021 ) 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3 、网下现金 和网下股票 认购代理机构 A 、 网下现金认购代理机构 : ( 1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业务 联系人: 陈 飙 联系电话 : 021 - 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业务 联系人: 秦夏 联系电话: 010 - 608386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业务联系人: 孙秋月 联系电话 : 0532 - 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 96577 网址: www.citicssd.com ( 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常喆 业务联系人:刘河滨 联系电话: 010 - 8741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业务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 010 - 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 6 )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业务联系人: 陈飙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 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业务联系人:姚巍 联系电话: 021 - 221695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 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业务联系人: 秦雨晴 联系电话: 021 - 203151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9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业务联系人: 奚博宇 联系 电话: 021 - 61118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 1 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业务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 1861283525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www.pa18.com (1 1 ) 国泰君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钟伟镇 联系电话: 021 - 38032284 客户服务电话 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 1 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业务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 1 3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 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B 、 网下股票 认购代理机构 : ( 1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陈 飙 电话: 021 - 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 址: www.swhysc.com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业务 联系人: 秦夏 联系电话: 010 - 608386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 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业务联系人: 孙秋月 联系电话 : 0532 - 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 96577 网址: www.citicssd.com ( 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常喆 业务联系人:刘河滨 联系电话: 010 - 8741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 guodu.com (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业务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 010 - 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 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业务联系人: 陈飙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5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业务联系人:姚巍 联系电话: 021 - 221695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 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业务联系人: 秦雨晴 联系电话: 021 - 2031519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9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业务联系人: 奚博宇 联系电话: 0 21 - 61118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 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业务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 1861283525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ww w.pa18.com (11) 国泰君安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 钟伟镇 联系电话: 021 - 38032284 客户服务电话 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4 、网上现金认购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认购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亚前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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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 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公告限 制认购规模 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 异常 等允许其认购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 告,全部或部分拒 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遇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指数成分股调 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股票换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分股清单为准。 华安 MSCI 中国 A 股国际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00001 平安银行 002465 海格通信 600597 光明乳业 000002 万科A 002466 天齐锂业 600598 北大荒 000008 神州高铁 002475 立讯精密 600600 青岛啤酒 000009 中国宝安 002491 通鼎互联 600606 绿地控股 000027 深圳能源 002493 荣盛石化 600633 浙数文化 000028 国药一致 002500 山西证券 600637 东方明珠 000039 中集集团 002505 大康农业 600642 申能股份 000050 深天马A 002506 协鑫集成 600643 爱建集团 000060 中金岭南 002508 老板电器 600648 外高桥 000066 中国长城 002517 恺英网络 600649 城投控股 000069 华侨城A 002555 三七互娱 6006 60 福耀玻璃 000088 盐田港 002558 巨人网络 600674 川投能源 000157 中联重科 002572 索菲亚 600688 上海石化 000166 申万宏源 002573 清新环境 600690 青岛海尔 000333 美的集团 002583 海能达 600699 均胜电子 000338 潍柴动力 002589 瑞康医药 600703 三安光电 000401 冀东水泥 002594 比亚迪 600704 物产中大 000402 金 融 街 002601 龙蟒佰利 6007 05 中航资本 000413 东旭光电 002602 世纪华通 600717 天津港 00041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