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 7月 27日 第 1页共 3页 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533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7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中证国有 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7】1962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8年 4月 27日 至 2018年 7月 2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07-25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7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5,660,528.3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116.1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25,660,528.39 利息结转的份额 3,116.16 合计 225,663,644.5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50,633.8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66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 7月 26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 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额的数量区间为 0份(含)。 第 2页共 3页 兴业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 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 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 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7月 27日 第 3页共 3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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