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劲拓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劲拓股份 股票代码 30040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宋天玺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高速公路北侧 鹤洲工业区劲拓自动化工业厂区 电话 0755-89481726 电子信箱 zqtzb@jt-ele.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4,882,218.63 202,474,108.91 6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830,418.01 30,684,072.62 6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47,457,746.75 29,996,083.57 5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558,950.64 58,157,499.44 -2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3 69.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3 69.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5% 6.94% 3.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888,055,888.37 724,428,823.98 2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55,090,009.50 494,850,216.49 12.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52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限 境内自然人 32.75% 79,729,018 73,556,100 质押 53,730,000 主逵 境内自然人 3.81% 9,278,700 8,393,700 质押 5,85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辉 煌"184号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3.43% 8,342,468 0 林秀芬 境内自然人 2.60% 6,336,322 0 麦旺球 境内自然人 2.18% 5,307,249 0 孔旭 境内自然人 2.11% 5,125,061 0 质押 5,000,000 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 公司-创智1号私募基金 其他 1.97% 4,800,000 0 朱武陵 境内自然人 1.69% 4,108,824 0 质押 2,822,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国有法人 1.47% 3,577,600 0 劲通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4% 2,787,3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关于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的相关申报。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1、公司股东林秀芬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00,000股,通过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836,322股。 2、公司股东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创智1号私募基金,通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4,8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随着消费端对手机等3C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功能等方面要求的逐步提高,国内手机行业进入差异化竞 争阶段。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如屏下指纹识别技术、3D玻璃、全面屏技术、双摄像头及三摄像头等,均对国 内手机厂商的技术、资金、研发实力形成考验。汽车电子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被列入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中国汽车电子后装市场呈现出迅速成长、使用体验智能化、数字网络化、总线化以及节能环保趋势。公司电子整机 装联设备主要面向国内大型3C产品制造商、工业产品制造商、汽车制造商及配件制造商。报告期公司电子整机装联设备业 务经营持续向好,销售收入维持稳定增长态势;公司光电模组专用设备主要依托国内大型面板制造商、3D玻璃生产商,生 产用于手机屏幕制造及3D玻璃制造等不同工艺阶段的专用设备。报告期公司生产的生物识别模组生产设备、摄像头模组生 产设备、显示屏模组封装设备、3D喷涂曝光显影线等先后获得多家大型国内厂商认可,且部分新品已实现销售,推动公司 整体业绩进一步提升。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的实施情况如下: (1)持续提升电子整机装联设备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智能高效回流焊、TEA系列回流焊,优化设备结构设计,降低能耗,提升保养简便性及零件通用性, 同时相比传统回流焊增加智能生产管理系统通讯联机功能。此外公司通过缩短中低端机型交货周期、降低波峰焊设备故障率、 提升电子焊接类设备智能程度及可操作性,提高客户满意度,保障出货需求及销售收入的稳定可持续增长。 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方面,报告期公司完成SPI Refine-X新机型及AOI上下同检机型的推出,此外公司研发应用的 超高速多光谱光学系统,通过在每个检测视野采集多张图像,在不影响检测效率的同时,完美兼容各种缺陷检测、实现高检 出及低误报。 报告期,公司电子整机装联设备实现销售收入25,346.78万元,同比增长32.04%;其中电子焊接类设备实现销售收入 21,578.39万元,同比增长30.18%,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实现销售收入3,768.39万元,同比增长43.83%。 (2)快速推进新品销售、积极开展前瞻性研发 2018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积极参与招投标及加强与行业客户互动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广公司光电模组生产专用设备。截至 报告期末公司光电模组生产专用设备实现销售收入占公司整体销售收入15.99%,相比2017年末销售占比大幅提高。 报告期内3D玻璃盖板喷墨曝光自动化产线为国内首家独立完成3D盖板喷墨曝光显影整线自动化设备,经行业客户试 用得到高度认可,目前该套设备全线已进入销售阶段。设备整线配置如下: 同时公司触屏显示一体模块点亮检测设备漏检率、检出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已在多家客户完成样机测试,预计2018 年下半年可实现销售。 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前瞻性研发,针对显示屏模组封装的COF技术、全贴合技术及市场涌现的新兴技术寻求研发突破口, 积极推进研发进程,发挥自身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光电模组专用设备的后续发展保驾护航。 (3)加快建设劲拓高新技术中心 劲拓高新技术中心包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SMT焊接设备及AOI检测设备扩产项目”, 项目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约2.3亿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目前处于各个分项验收阶段,预计2018年底 投产。该技术中心的建成将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生产场地,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规 模效应。研发中心的建成将为公司新技术储备、新品量产测试及自主创新提供场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有国际先进的研发 和测试水平,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优势地位。 (4)完善事业部人才储备及激励考核体制 报告期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针对公司部分高管及核心骨干合计8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345 万股,将员工利益与公司效益挂钩,建立长期激励体制,同时公司通过完善员工薪酬激励考核体系,调整薪资结构及激励政 策,激发和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双赢。公司事业部制度得到良好推行,各事业部独立 运作,协同发展,公司通过建立核心人员储备机制,完善事业部人员储备,保障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5)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促进公司战略发展 报告期公司通过举办投资者调研活动、业绩说明会、参与大型机构策略会及组织反路演等积极加强公司与市场投资者的 沟通,增加机构研究人员及二级市场对公司的认知,调动资本市场参与者对公司经营的关注度与参与度。公司将在后续工作 中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一步充实和提升资本实力,强化研发和成果转化配比,放开人事与薪酬限制,持续提高公司在 资本市场的认知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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