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名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19:01:22 中财网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名城
股票代码:600094(A股)、900940(B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博荟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代
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普润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B座3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名城”或“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大名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大名城、上市公司、公司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财
富资管计划、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招商财富
-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博荟3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账户名称))、
(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普润1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产品名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
发行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以
非公开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行为

本报告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华润深
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博荟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代表“招
商财富-招商银行-普润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生章
注册资本:17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2724274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结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B座3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职务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赵生章



中国

深圳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招商财富资管计划除持有大名城外,不存在持有其
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招商财富资管计划本次减持股份的原因系自身资金需要。

二、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招商财富资管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对所持股份做出适当减持安排。其中,
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即2017年9月22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85,507,246股)的50%;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大名城股份情况
招商财富资管计划通过大名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了185,507,246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7.49%。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9月2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2018年1
月19日,招商财富资管计划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9,500,000股,交易均
价7.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2.00%。至本次权益变动前,招商财富资管计划持有
大名城的股份136,007,246股,占公司总股本5.4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8月13日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241,000
股股份,交易均价5.4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本次减持完成后,招商财
富资管计划持有大名城A股普通股股份123,766,246股,占大名城总股本的
4.9999997%。

三、权益受限情况

招商财富资管计划持有大名城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股份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招商财富
资管计划不存在买卖大名城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
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
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博荟30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证券账户名称))
(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普润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生章
签署日期:2018年8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在地

上海市

股票简称

大名城

股票代码

600094,900940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
-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
.博荟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证券账户名称))、(代
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普
润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
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
持股数量: 136,007,246股
持股比例: 5.49%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A 股
变动数量分别为:12,241,000股
变动比例分别为:0.4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
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博荟30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证券账户名称))
(代表“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普润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生章

签署日期: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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