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光大证券:海外监管公告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为全资子公司於境外举借商业银行贷款向担保人提供反..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17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 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發了《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子 公司於境外舉借商業銀行貸款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薛峰 中國上海 2018年8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薛峰先生(董事長、執行董事)、居昊先生 (非執行董事)、閆峻先生(非執行董事)、殷連臣先生(非執行董事)、陳明堅先生 (非執行董事)、薛克慶先生(非執行董事)、徐經長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熊焰 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哲平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區勝勤先生(獨立非執 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8-038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于境外举借商业银行贷款 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反担保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本次担保总额:港币 35亿元(按 2018年 8月 14日央行汇率 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 30.63亿元,下同)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 5月 15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证金控”)向境外银行举借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出具支持函、维好协议及/或其他市场惯用的信用增级方式,按照每 1 次发行结构而定,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授权总额度不超过 200亿港币或 其他等值货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 3月 27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于 2018 年 4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的《光大证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因境外业务发展需要,光证金控需于境外向商业银行举借贷款。 现公司确定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 分行”)向境外银团牵头行 WING LUNG BANK LTD,HONG KONG(香港 永隆银行,以下简称“永隆银行”)提供担保,公司以反担保的方式 向招行上海分行申请保函,反担保总金额为港币 35亿元整(约人民 币 30.63亿元)。 二、被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3、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20亿元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2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 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 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 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财务情况: 截至 2017年末,被反担保人招商银行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6.30 万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5.81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人民币 4,802.10亿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208.97 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06.38亿元。 7、被反担保人不是本公司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被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请 见其于 2018年 3月 24日发布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报告》。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境外业务发展,偿还债务并补充流动性资金,公司以 反担保的方式向招行上海分行申请为光证金控获取境外永隆银行贷 3 款开具保函。2018年 8月 13日,公司与招行上海分行已完成有关保 函协议的签署;2018年 8月 14日,招行上海分行已向永隆银行开具 保函(金额为港币 35亿元整),永隆银行据此牵头境外银团向光证金 控发放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 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根据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转授权公司执行总裁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 事项,包括制定及调整具体发行方案等。其中,发行方案包含担保函、 支持函及/或维好协议等市场惯用的信用增级安排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反担保于 2018年 8月 14日生效。此外,2015年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该项反担保将于 2018 年 9月 26日到期。本次反担保生效后且前次反担保到期前,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约 87.0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9%;本次反担保生效后且前次反担保到期后,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约 53.01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6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4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被反担保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8月 15日 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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