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波重科: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15日 20:01:55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公告编号:201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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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海波重型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18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8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13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万股,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承销(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长江保荐”),每股发行价格为10.04元,
募集资金总额257,024,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367,583.7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56,416.23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7月13日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29号《验资报告》。


2、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65.96万元,截止2018年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585.6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06.33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6.3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梨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三、2018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8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8年1-6月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万
元)

募集资金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中北支行

416170100100039022

2,250.22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
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梨园支行

8111501011600193229

4,056.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首义支行

127902199010208

-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6,306.3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
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
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一致,无实际
投资总额变更的情况。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18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6日






附件:2018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765.64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6,365.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16,585.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680.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49%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
扩建项目



12,636.00

192.19

0

192.1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237.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7,900.00

7,892.64

-

7,894.20

10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22,773.00

8,084.83

0

8,086.39

-

-

-

-

-




变更投资项目:



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
构研发、制造、物流基
地项目



-

14,680.81

6,365.96

8,499.24

57.89%

2018年12
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

14,680.81

6,365.96

8,499.2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公司“桥梁钢结构生
产基地扩建项目”仅投入了少量设备,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公司“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仍然处于建设期,暂
未产生效益。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桥梁钢结构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合并为“特大、超重型桥梁钢结构研发、制造、物流基地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为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咀船舶工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调整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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