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广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5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8月20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广电”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81,186.1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其中使用77,358.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下一 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3,827.23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 号)核准,湖北广电于2018年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7,335,9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5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699,890,717.73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10-2号《验证报告》验证,此次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7月 4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湖北广电在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 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金额为81,186.14万元。公司拟使用77,358.91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 3,827.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 自筹资金,合计置换81,186.1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拟置换预先 投入金额 1 下一代广电网双 向宽带化改造项 目 200,000.00 143,359.20 77,358.91 77,358.91 2 电视互联网云平 台建设项目 50,000.00 30,000.00 3,827.23 3,827.23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81,186.14 81,186.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8年8月10日出具了《湖 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 200,000.00 143,359.20 2 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0 30,000.00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予以置换。 1、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8 年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 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 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 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 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止 2018 年6月30日, 湖北广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审核结论为:湖北广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湖北广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湖北省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天 健审[2018]10-77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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