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湖北广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8:40:3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18-053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8月20日,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广电”或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81,186.14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其中使用77,358.9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下一
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3,827.23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
号)核准,湖北广电于2018年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7,335,92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5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699,890,717.73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8]10-2号《验证报告》验证,此次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18 年7月 4 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在湖北广电在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以下
简称“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中北路支行、平安银行
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截至 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金额为81,186.14万元。公司拟使用77,358.91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
3,827.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
自筹资金,合计置换81,186.14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拟置换预先

投入金额

1

下一代广电网双
向宽带化改造项




200,000.00

143,359.20

77,358.91

77,358.91

2

电视互联网云平
台建设项目

50,000.00

30,000.00

3,827.23

3,827.23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81,186.14

81,186.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8年8月10日出具了《湖
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下一代广电网双向宽带化改造项目

200,000.00

143,359.20

2

电视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0

30,000.00

合计

250,000.00

173,359.20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予以置换。


1、置换先期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
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8 年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
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
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
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
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中泰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止 2018 年6月30日,
湖北广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77号)。审核结论为:湖北广电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湖北广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湖北省广播电视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天
健审[2018]10-77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