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新兴: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22:11:27 中财网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2号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经中国
证监会
2007年
6月
22日证监基金字[2007]174号文核准。自
2007年
7月
6日起,《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订为混合型《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
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
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
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
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日内公告,更新
内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
7月
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2号

目录

一、绪言
..................................................................................................................................................3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77
七、基金的存续
....................................................................................................................................78
八、基金的集中申购
.............................................................................................................................78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78
十、基金的转换
....................................................................................................................................85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86
十二、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86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87
十四、基金的投资
................................................................................................................................87
十五、基金的业绩
................................................................................................................................94
十六、基金的财产
................................................................................................................................95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
.........................................................................................................................96
十八、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9
十九、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100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2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103
二十二、风险揭示
...............................................................................................................................106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08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9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0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2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34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4
二十九、备查文件
...............................................................................................................................135


2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
2号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混合型《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裕华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裕华基金:指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
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基金合同:指混合型《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裕华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指《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招
书:募说明书由《裕华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而成;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指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即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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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指《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
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集中申购公告:指《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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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
基金销售业务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机构:指办理基金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
表决的会议;
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
最长不超过
1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
日,原《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
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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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销
售机构转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或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接受基金管
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
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销售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
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缴存
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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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
出的基金份额的财产净值;
基金财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

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

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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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
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
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
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
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
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
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公司零售渠道
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
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
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
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
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
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
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
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
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
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
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
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
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
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
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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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
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
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
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
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
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
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
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
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8年
3月
31日,公司总人数为
535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7%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
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5年
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
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
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
士学位。2015年
1月至
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
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彭磊女士,分别于
1994年
7月及
2010年
7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
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在不同证券和金融类公司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拥有相关管理和从业
经验。于
2002年
5月至
2003年
10月兼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于
2002年
5月加入招商局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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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总经理助
理。自
2011年
6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年
3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自
2016年
4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
7月至
1995年
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
4月
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
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年
10月至
2008年
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行
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
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张灏先生,1978年生,学士。2000年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0年起,任职于瑞士信贷(CSFB)纽约办公室并加入企业并购部门担任经理,负责全球电讯及消费零售行业
的并购项目;2005年,加入摩根大通(JP Morgan)香港办公室担任副总裁,负责大中华区的企业并购项目;
2008年,加入著名基金公司德劭集团(DE Shaw& Co.)之大中华区私募股权投资部门担任执行董事。2013年至
今,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并负责股权投
资项目管理。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
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
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
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
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
11月至
2010年
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
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
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
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
5月至
2014年
8月,兼任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
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
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
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
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
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
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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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
2号

总会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82011.12,
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
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
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
海正负
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
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
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
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
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
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份独立
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
7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
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行及安徽省分行。

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
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
4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

2017年
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
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
2012年
5月先后任天津
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
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
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
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
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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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
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3月
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
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
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
(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
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
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
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
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
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0年
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工作。2015年
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混合基金(2015.2.9-2016.4.25)的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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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基金(2013.1.18-至今)、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基金(2018.6.21-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何肖颉先生(2007年
7月
6日至
2008年
7月
3日);刘彦春先生(2008年
7月
3日至
2011年
4月
12日);李培刚先生(2008年
7月
3日至
2013年
1月
18日);韩茂华先生,(2013年
1月
9日

2015年
1月
22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年至
1998年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
2001年
继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年至
2015年就读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
MBA项目,获得香
港中文大学
MBA学位。2001年
7月至
2003年
12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年
12月至
2006年
2月在银华基金工作,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
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
3月起任研究部研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
2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2年
8月至
2014年
12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8.28-2014.12.26)基金经理。2016年
7月至
2018年
1月担任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7.25-2018.1.5)基金经理。2013年
12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12.19-至今)基金经理。现任博时基金权益投资总部董事
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价值组负责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
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
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
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
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的基金经理。现任
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2015.1.22-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
至今)、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的
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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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行、美国
Lowes食品
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3)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博
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9.132015.7.16)
、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6.24-2016.7.4)、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3.29-2018.2.6)、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8.1-2018.2.6)、博时稳健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6.10-2018.4.2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242018.5.5)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2018.5.21)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
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6.10-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2.29-至今)、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至今)、博时鑫源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至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29-至今)、
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17-至今)、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10-至今)、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至今)、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至今)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德邦基金、上海金
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现任董事总
经理兼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
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
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
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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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


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

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

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
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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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
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
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
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
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
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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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
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
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
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
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
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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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
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
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位,较上年上升
2位;根据
2017年美国《财富》杂
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位。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2667.97亿元。2018年
1-3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200.9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
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
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
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
6月至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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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
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

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

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

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

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50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
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


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

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
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
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
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
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
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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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
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
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
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
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
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
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
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
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
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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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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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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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东银大厦
25楼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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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
8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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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8)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9)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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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电话:
0532-68629925
传真:
0532-68629939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20)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昕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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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6)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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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8)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29)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30)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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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2)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号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
105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肖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天安国际大厦
43楼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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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
888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李至北
电话:
0451-87792450
传真:
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5)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号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联系人:孔文超
电话:
023-63792212
传真:
023-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36)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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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8)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丽辉
电话:
0311-6780640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39)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号
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号
法定代表人:夏林生
联系人: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40)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人:马勋
电话:
0512-52909125
传真:
0512-529091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6-2000
网址:
http://www.csrcbank.com

(41)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胡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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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4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徐晓峰
电话:
0579-83207775
传真:
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1-6668
网址:
http://www.jhccb.com.cn

(43)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
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44)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
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仁法
联系人:陆建生
电话:
0510-86823403
传真:
0510-86805815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78
网址:
http://www.jybank.com.cn/

(45)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湖滨北路
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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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

办公地址:厦门湖滨北路
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
0592-5310251
传真:
0592-5061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46)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
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
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4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熊志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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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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