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春高新: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7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春高新 股票代码 00066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德申 刘思、李季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 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 电话 0431-85666367 0431-85666367 电子信箱 zds000661@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49,231,916.49 1,600,067,646.89 7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7,988,497.62 284,040,468.09 9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515,168,822.70 273,480,705.91 88.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6,352,854.46 -241,492,574.75 173.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22 1.67 92.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22 1.67 92.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3% 7.15% 4.6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8,063,653,295.06 7,351,435,296.77 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36,542,258.21 4,425,843,572.59 9.2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28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36% 38,038,477 质押 18,889,05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国有法人 2.53% 4,297,9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其他 2.25% 3,822,536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9% 2,016,89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其他 1.18% 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其他 0.78% 1,331,030 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0.77% 1,303,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6% 1,300,07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68% 1,156,9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其他 0.63% 1,075,02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10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各法人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 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以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为主,房地产开发为辅。本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医药控股子公 司的利润增长以及房地产项目结算增加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马骥 2018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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