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海峡环保:2018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7:06:34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秉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联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发忠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2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5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8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峡环保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福州国资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福州水务、控股股东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青口海环



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永泰海环



福建永泰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琅岐海环



福建琅岐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榕东海环



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榕北海环



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海环能源



福建海环能源有限公司

红庙岭海环



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侯官海环



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海环监测



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金溪海环



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蓝园海环



福建蓝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海环洗涤



福建海环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海环资源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海环鹏鹞



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海环海滨



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海环



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




江苏泗阳



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深投海环



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海峡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

Fujian Haixi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aixi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秉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志军

陈秀兰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电话

0591-83626529

0591-83626529

传真

0591-83626529

0591-83626529

电子信箱

fjhxhb@fjhxhb.com

chenxiulan@fjhxhb.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014

公司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0014

公司网址

http://www.fjhxhb.com/

电子信箱

fjhxhb@fjhxhb.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峡环保

603817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92,794,186.63

173,825,727.02

1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488,727.82

52,774,692.73

-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51,228,388.80

51,999,893.20

-1.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204,248.45

79,914,366.57

16.6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55,261,566.26

1,415,122,838.44

2.84

总资产

2,764,894,421.27

2,008,572,108.44

37.6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22

0.1279

-12.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22

0.1279

-12.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1138

0.1261

-9.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1

4.28

减少0.7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3.56

4.22

减少0.6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24,654.62

主要是祥坂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构筑物报废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66,572.5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
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773.4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465.74



所得税影响额

404,181.92



合计

-739,660.98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污水处理业务及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为主,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基础上,
不断向环保行业相关领域拓展,积极参与污泥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建筑废弃物处置等固废业务,
完善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主流的氧化沟、A2O、CASS工艺以及先进的MBR工艺核心运营能力,
洋里污水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规模60万吨/日)是福建省最大单体污水处理厂,公司的污水处理
业务在福建区域具有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项目总的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49万吨/日,已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
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93.75万吨/日。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和巩固在福
建省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并为公司整合福建省周边资源和开拓异地市场实现
跨区域经营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2、垃圾渗沥液业务

2014年3月1日,红庙岭海环与福州市容局(现更名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福
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的运营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福州市容局作为福州市
人民政府的授权单位,将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红庙岭海
环,特许经营期限为8年。截至报告期末,经设备更新、升级,垃圾渗沥液设计处理规模已达2,100
吨/日。该项目采用MBR(两级生物脱氮)+NF/RO为主体处理工艺。

3、污泥处置业务
污泥处理是对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过程。报告期内,公司加紧落实洋里污水处理
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50吨/日(含水率60%)。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除臭系统完成升级优化,目前处于调试试运行阶段。

4、危险废物处置业务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参股的深投海环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福州市危险废物综
合处置PPP项目合同》。该项目使用成熟可靠的废弃物处理工艺、设备,对福州市全市范围内产


生的工业危险废物及福州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焚化燃烧,使之分解并无害化、
减量化。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暂存系统、焚烧系统、固化系统等主体生产
设施、安全填埋场和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一、二期设计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8,000吨/
年。

5、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
建筑废弃物及工程渣土是城市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现代城市的发展使得城市轨道交通网的
建设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在城市改造和轨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大量的建
筑废弃物和渣土。公司投资的晋安区益凤和长乐龙峰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通过
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使用各类渣土和建筑垃圾生产非烧结垃圾尾矿砖、免烧砖和稳定土,
不仅有利于促进建筑材料的更新换代和建筑功能改善,同时能有效地缓解城市建设渣土和拆除垃
圾处理的难题,对于保护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也具有积极的意义。晋安区益凤项目渣土及建筑废
弃物设计处理规模100万吨/年,长乐龙峰项目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设计处理规模为40万吨/年。

6、环保检测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环监测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检测单位,自2015年11月取得由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来,在废水、污泥、噪声和
空气等类别的检测能力认定范围已达119项。不仅为海环集团旗下的运营项目提供精确的用于污
水处理厂的过程工艺调控及质量监督的检测数据,同时也对外承接环保检测业务,为福州市水系
治理、闽侯市政管网建设、平潭市政工程等项目提供精确的检测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经营模式包括自主投资运营模
式、BOT模式、TOT模式及BOO模式等;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危险废物处
置业务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权服务相关协议中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
条款等。

1、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经营—转让),是指通过公开竞投或协商方式获
得项目后,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许可公司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公
共污水处理服务设施,在特定时期内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并提供特许经
营服务,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权期限结束
时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2、TOT模式即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是指通过有偿受让的方式,
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取得已建成的污水处理服务设施经营权,在特定时期内,由公司进行运
营管理,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权期
满后再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3、委托运营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将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整体委托给专业的污水处
理企业进行运营管理,并支付给受托运营企业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



4、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Public)与
私人(Private)之间,基于提供产品和服务出发点,达成特许权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全程合作”伙伴合作关系。

5、BOO模式即Build-Own-Operate,是指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
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目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
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
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行业代码D4620)。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建
城函[2018]23号)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4119座,污水
处理能力达1.82亿吨/日。其中,全国设市城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共计2,372座,形成污水处理
能力1.51亿吨/日;全国已有1,471个县城(占县城总数的94.6%)建有污水处理厂,累计建成污
水处理厂1,747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32亿吨/日。36个重点城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共计583
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66亿吨/日。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要求城镇必须投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在国家“十
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
用,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达标运行,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
达到95%和85%”的要求。全国大量污水处理厂、站、管网等污水处理设施的改扩建工程正在不
断地持续推进,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得到了稳步提高,而先进处理工艺的陆续投入使用,也使
得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随着政府对环保政策的推动以及财政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部委文件的出台,国家不断加强对水处理领域法律法规、资金投入、运营模
式等方面的持续改进、完善,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水处理行业,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迎来了开展PPP
模式的建设高潮,水处理行业正进入历史发展机遇期。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如下: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原因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余额增加80.64%,主要是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增加
及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
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余额增加260.47%,主要是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增加。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比上年末余额增加77.12%,主要是本期洋里一二三期、祥坂、永
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比上年末余额增加101.67%,主要是本期取得福州马尾区(青洲、
快安、长安)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因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
公司及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范围、在建工程转入(福建金溪
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转入商业运营)等原因导致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公司其他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的“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部分。

其中:境外资产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专注并强化主营业务的运营和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通过先进
的水质监测设备、生产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生产精细化工艺控制等运营示范项目,对污水处
理过程实行24小时监控;通过配备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有效确保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对
生产工艺持续优化,提升生产效率,实现精细化生产管控。公司拥有国家“生活污水一级”、“工
业废水一级”运营资质,取得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是中国环保行业AAA信用等级认证单位。

(二)突出的产业价值链延伸能力
公司紧抓环保行业的历史发展机遇,在保持城市污水处理运营和投资优势的同时,主动对接
市场需求,着力延伸产业价值链,逐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格局。目前,公司已新布局污泥处理运
营项目、布草洗涤项目,成功涉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危废处理等固废领域,签约宁化县农村污
水处理项目、建宁县村镇污水处理 PPP项目,充分发挥技术和市场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完善产业
链架构。

(三)“五区叠加”的政策优势
“十三五”开局,福州迎来千载难逢的“五区叠加”战略机遇: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五区
叠加”为福州打开了跨越发展的“机会窗口”,赋予了福州在全国独一无二的政策优势,战略地位
凸显。坐拥好生态,福州着力打造绿色清新城市品牌,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公司
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根福州,深耕福建,辐射海西,放眼全国,努
力打造业内领先、全国知名的生态综合服务企业。



(四)人力资源与技术优势
十几年来,通过内训培养、外部引进,公司已拥有一支集环境工程、化学分析、机械、电气、
仪表、自动控制、排水等专业,配套齐全、结构完整的技术运营团队,并充分利用与同济大学、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院校一同搭建的产学研平台,不断强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

目前,公司已拥有9项实用新型专利且尚有2项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待授权。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经营计划与战略布局,紧跟政策引导方向与行业
发展趋势,以提质增效、规范发展为目的,坚持以发展主业为着力点,不断拓展环境治理产业的
广度和深度,同时以强化生产运行管理为依托、以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科学谋划企业生产
经营和发展全局,促进企业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一)经营成果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27.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65%;2018年上半年实
现营业收入19,279.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1%;实现净利润5,030.22万元,比上年同期
下降4.67%。

(二)主营业务产销情况
公司2018年上半年污水处理量11,786.1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3.66%,实际结算量
14,398.80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3.83%;垃圾渗沥液处理量38.9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0.03%,
实际结算量38.95万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主要经营业绩
1、夯实规范治理基础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通
过制度化手段强化对权属企业的管理控制、健全对委任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人员的监督管理与
考核机制,并聘请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各部门职能、现行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
与评估,确定关键控制点,实施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健全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业务流程以及绩
效考核体系,进而不断加强部门管理及全流程监管,强化团队建设与团队合力,有效保障公司的
平稳持续发展。

2、高效推进工程建设

随着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提升、行业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司以此为契机,提质
增效,强化生产运营管理,并对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梳理、紧抓工程建设重要节点,全力推进项目
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截至报告期末,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
一二三期提标改造工程、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工程、永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均实现通水试运行。江镜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BOT项
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3、纵深挖掘市场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马尾区(快安、青洲、长安)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
交接投入运营;中标宁化县乡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目前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公司收购的中信环境水务(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及中信环境水务(泗阳)有
限公司7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程序,中信盐城大丰公司变更为“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中信
泗阳公司变更为“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在围绕主营业务精耕细作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固废处置等相关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环资源投资建设的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
目已完成场内施工路网、排水沟以及用电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目前正在加紧进行三通一平建设;
控股子公司海环海滨投资建设的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的签订,并开始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控股子公司海环洗涤投资的布草洗涤项目建设工程
主体结构已完工,目前进入生产辅助设施施工阶段,生产设备陆续进场;公司参股公司深投海环
投资的危废处置项目已基本完成三通一平工程,办公楼区建设已完成主体封顶,生产区处于冲孔
桩施工阶段,焚烧设备已完成基础浇筑砼。

4、积极谋划资本运作
为顺应业务拓展需求、助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拟通过多样化融资工具的运用筹措项目
所需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议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含46,000万元)用于福州市洋里污水处
理厂一二三期提标改造项目、福州市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项目及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该方案尚须报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核批准。

5、加大科研创新力度
公司大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不断加大科技研发及研发成果转化力度,通过产学研相结合
的方式不断激发创新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合作研究渗沥液膜浓
缩液腐殖酸资源化利用项目,并在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厂开展中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一
种用于深度脱水污泥的预处理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及“一种河道水体综合评价方法”发明专利申
请。

6、强化落实安全责任
公司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管
理、深化隐患排查,并通过组织观看安全宣教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进
行复审等方式,构建双重预防体系,日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92,794,186.63

173,825,727.02

10.91

营业成本

99,301,093.46

81,763,146.18

21.4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5,673,515.86

23,545,133.07

9.04

财务费用

8,424,603.03

16,188,765.40

-47.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204,248.45

79,914,366.57

16.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058,861.15

-197,597,418.31

84.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588,555.63

195,519,778.90

41.46

研发支出

4,484,837.96

6,610,410.77

-32.1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购买马尾(青洲、快安、
长安)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转入商业运营以及江苏泗阳海峡环保
有限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范围,使得本期营业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由于营业收入的增加,导致成本的相应增加以及本期污泥处置等成本
的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2017年度归还洋里厂区四期工程
带息借款,从而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因洋里一二三期以及祥坂等提标改
造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加以及购买福州马尾区(青洲、快安、长安)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
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支出减少。



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

√适用 □不适用
a.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收入

162,425,672.70

86,939,575.42

46.47

11.77

23.94

-5.26

垃圾渗沥液处
理收入

28,795,398.63

11,287,816.43

60.80

2.87

-0.42

1.29

检测服务收入

33,727.17

173,725.25

-415.09

-78.84

182.50

-476.51

其他收入

1,207,769.59

670,849.04

44.46







合计

192,462,568.09

99,071,966.14

48.52

10.95

21.50

-4.47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收入

162,425,672.70

86,939,575.42

46.47

11.77

23.94

-5.26

垃圾渗沥液处
理收入

28,795,398.63

11,287,816.43

60.80

2.87

-0.42

1.29

检测服务收入

33,727.17

173,725.25

-415.09

-78.84

182.50

-476.51

其他收入

1,207,769.59

670,849.04

44.46







合计

192,462,568.09

99,071,966.14

48.52

10.95

21.50

-4.47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
增减(%)

营业
成本
比上
年增

毛利率
比上年
增减
(%)




减(%)

福建省

190,083,581.28

96,993,066.70

48.97

9.58

18.95

-4.02

江苏省

2,378,986.81

2,078,899.44

12.61







合计

192,462,568.09

99,071,966.14

48.52

10.95

21.50

-4.47



说明:检测服务项目的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因为海环监测2017
年下半年购置了部分设备,导致本期折旧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检测服务项目的毛利率较上
年同期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本期取得的检测服务收入较少及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b.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立方米 币种:人民币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

11,786.13

14,398.80

13.66

3.83

垃圾渗沥液处理

38.96

38.95

0.03

0.00



说明:污水处理销售量(结算量)超过生产量(实际处理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运营期间,
部分运营单位的部分运营月份出现保底水量高于实际处理量,但根据协议约定按保底水量作为结
算量。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19,720,167.39

4.33

112,194,401.47

5.59

6.71

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及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增加。


应收票据

510,000.00

0.02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117,843,434.55

4.26

91,836,655.20

4.57

28.32

主要是应收污水处理款项增加。


预付款项

1,229,401.14

0.04

440,675.62

0.02

178.98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11,510,059.18

0.42

6,371,946.80

0.32

80.64

主要是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增加及本期纳入
合并范围的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江苏海
环水务有限公司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存货

5,875,189.49

0.21

4,978,673.95

0.25

18.01

主要是库存商品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29,090,955.43

1.05

8,070,265.00

0.40

260.47

主要是本期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长期应收款

11,694,294.65

0.42







本期取得福州马尾区(青洲、快安、长安)污水
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权金融资产模式核算
部分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23,113,866.32

0.84

23,509,885.96

1.17

-1.68

联营企业深投海环本期亏损。





固定资产

999,969,324.94

36.17

937,498,443.38

46.67

6.66

主要是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江苏泗阳海峡环保
有限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增加的固定资
产。


在建工程

625,333,229.75

22.62

353,056,838.26

17.58

77.12

主要是本期洋里一二三期及祥坂提标改造等工
程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787,901,297.25

28.50

390,697,246.33

19.45

101.67

主要是本期取得福州马尾区(青洲、快安、长安)
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权、江苏泗阳海
峡环保有限公司及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纳入
本期合并范围、在建工程转入(福建金溪海峡海
峡环保有限公司转入商业运营)等原因导致无形
资产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

3,538,977.81

0.13

3,104,943.06

0.15

13.98

主要是本期维修费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11,540.92

0.30

7,099,890.23

0.35

17.07

主要是本期预计负债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
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252,682.45

0.70

69,712,243.18

3.47

-72.38

主要是前期预付购买长期资产款项转入在建工
程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


短期借款

179,000,000.00

6.47

40,000,000.00

1.99

347.50

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增加。


应付账款

348,217,493.68

12.59

152,155,601.55

7.58

128.86

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款项增加。


预收款项

386,307.90

0.01







预收货款。


应付职工薪酬

8,308,332.49

0.30

14,594,116.33

0.73

-43.07

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前期未付薪酬。


应交税费

11,448,016.30

0.41

11,650,962.83

0.58

-1.74

主要是本期缴纳了前期未缴所得税。


应付利息

4,769,787.24

0.17

441,484.36

0.02

980.40

主要是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江苏泗阳海峡环保
有限公司的应付利息增加导致。





其他应付款

148,587,363.33

5.37

10,511,452.91

0.52

1,313.58

主要是尚未支付的购买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
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股权款以及本期纳
入合并范围的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江苏
海环水务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37,415,148.27

1.35

13,627,559.57

0.68

174.56

主要是本期取得的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


长期借款

356,933,360.19

12.91

249,119,233.89

12.40

43.28

主要是本期取得的长期借款增加

预计负债

16,043,284.48

0.58

11,304,638.75

0.56

41.92

主要是本期计提的更新支出增加。


递延收益

70,934,543.78

2.57

50,865,748.92

2.53

39.45

主要本期取得洋里一二三期、祥坂、侯官提标改
造补助资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

450,000,000.00

16.28

450,000,000.00

22.40

-



资本公积

625,519,124.84

22.62

625,519,124.84

31.14

-



盈余公积

27,544,348.93

1.00

27,544,348.93

1.37

-



未分配利润

352,198,092.49

12.74

312,059,364.67

15.54

12.86

本期实现净利润。




其他说明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货币资金
期末受限制货币资金374.84万元,为本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保函的保证金30万元、
宁化县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履约保证金144.84万元、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
设施运营维护保函的保证金100万元、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的垃圾渗沥液设施运
营维护保函的保证金10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
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二)长期股权投资
以持有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质押,股权账面价值
8,062.63万元,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4,000万元。

以持有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70%股权为质押,股权账
面价值13,420.69万元(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8,132.11万元、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
5,288.58万元),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市分行申请并购贷款,截至
2018年6月30日,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为1,860万元。


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62,232,966.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15%,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账面价值23,113,866.32元。具体情况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7、长期股权投资”及“十七、母公司主要报表项目注释”之“3、
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中信环境水务(盐城大丰)有限公司70%股权,已支付收购价款3,172
万元;收购中信环境水务(泗阳)有限公司70%股权,已支付收购价款4,880万元;新设福建海
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已出资1,500万元;增资
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550万元(按股权比例认缴增资),注册资本增至
8,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1%,已出资2,550万元。

此外,公司设立的福建海环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7%,
报告期内已出资713.00万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中信环境水
务(盐城大丰)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关于拟收购中信环境水务(泗阳)有限公司70%
股权的议案》。截至2018年5月31日,上述受让事宜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许可、备案,并已
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公司已分别向转让方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联合环境水务
有限公司支付受让中信环境水务(盐城大丰)有限公司股权款3,172万元(占受让款项59.98%)、
支付受让中信环境水务(泗阳)有限公司股权款4,880万元(占受让款项60%);截至2018年5
月31日,公司实现对上述两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控制,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中信环境水务(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中信环境水务(泗阳)有限
公司变更为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2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
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三方共同签订《福州市马尾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福州市马尾区污水
处理附属泵站委托运营协议》,并于3月31日完成污水处理厂的移交。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
司自2018年4月1日起,负责该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支付购买款项8,360.94
万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万元)

所占股
权比例
(%)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营业收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榕北海环

污水处理

3,192.00

100

7,976.99

3,909.63

698.06

43.11

侯官海环

污水处理

3,800.00

100

6,318.79

3,315.40

356.38

-49.02

琅岐海环

污水处理

2,000.00

100

9,812.58

1,923.35



-30.79

青口海环

污水处理

1,500.00

100

6,459.69

756.46

262.12

-71.12

永泰海环

污水处理

1,000.00

100

3,122.21

908.88

155.77

-4.47




红庙岭海环

垃圾渗沥液处理

500.00

100

12,793.21

11,946.18

2,879.54

1,364.54

榕东海环

污水处理

8,000.00

100

9,040.27

1,268.74

527.48

282.10

海环能源

垃圾发电和污水
处理

3,000.00

100

398.81

296.41

-

-0.05

金溪海环

污水处理

1,000.00

100

6,627.32

887.02

179.74

-112.77

海环监测

环境监测

1,000.00

100

671.50

663.59

3.37

-14.38

蓝园海环

污水处理

2,000.00

100

5,353.78

1,999.00

-

0.24

海环鹏鹞

污泥、固废处置

5,000.00

51

10,911.77

4,990.95

-

-6.30

海环资源

建筑废弃物处置

8,000.00

51

9,653.99

7,955.24

39.66

-46.12

海环洗涤

布草洗涤

3,000.00

57

1,387.50

1,371.19

-

0.02

海环海滨

建筑废弃物处置

5,000.00

100

1,499.70

1,499.70

-

-0.03

江苏泗阳

污水处理

1,526.00
(美元)

70

17,157.69

7,157.41

189.80

48.17

江苏海环

污水处理

7,616.29

70

7,460.58

7,449.35

48.09

-9.88

深投海环

危险废弃物处置

7,885.33

30

7,806.80

7,704.62

-

-132.01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所处环境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行业监管与政策性风
险、行业特有风险、流动性与偿债风险这三个方面。针对可能面对的风险,公司已明确应对措施,
将加强对风险的管控,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1、行业监管与政策性风险
(1)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具有典型的政策导向性。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
政策的调整都将对整个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人口


持续增加和政府对环保的日益重视、相关立法逐渐完善,行业发展前景向好。从行业管理体制与
监管政策层面来看,整个行业正处于由政府高度垄断逐渐走向市场化竞争的发展阶段。但行业管
理体制与监管政策的调整时间与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具有长期投资特征的公用事业投资
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不断加强对产业政策和监管
政策的研究、分析,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巩固公司传统优势行业,积极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前景
向好的环境服务产业。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污水处理劳务、垃圾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劳务自2015年7月1日起,
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此次国家调整污水处理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
当地税务机关退税结算的时间差,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指标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
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
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行业特有风险
(1)价格调整受限风险
随着新《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继出台,国家对重要流域水体范围新建、
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对污水处理厂及其周边的环境影响提出更严格要
求,公司将面临增加投资进行技术升级、提标改造导致运营成本上升的风险。公司收入主要来源
于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合同/协议中约定若因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
出台的新的政策、标准从而导致公司增加资本性支出,公司有权就此向特许经营授予方申请获得
合理的补偿,并适时提出对处理单价予以适当调整。除此之外,公司各运营项目还可根据运营成
本要素(如电费、人工费、药剂费等)价格变动系数,向主管部门申请污水处理服务费进行常规
调整,调价周期为3年。

公司投资运营的项目客户主要为政府或政府设立的实体公司,但在实施单价调整时需履行一
系列审核程序并经过多个主管机构的审批确认。公司仍可能面临因污水处理服务成本上升而结算
单价不能及时得到调整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
沟通,及时启动调价及补偿申请工作。

(2)主要能源供应及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使用的主要动力能源为电力,充足、稳定的电力供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
要。电力供应的不足,可能产生生产的局部或短时间停产的风险;电价的上涨将导致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的上升,对公司未来的盈利造成影响。公司与各项目所在地供电公司均已签订了长期的供


电合同,且市政公用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各地电力部门都会将公司作为重点电力保障对象。但公
司仍然存在由于电力供应中断或不充足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周期长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授权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公司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定期与特
许经营权授予方结算,收款周期一般为2-3个月,受此影响,公司期末会形成2-3个月的应收账
款,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尽管公司已按稳健性原则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且公司应收
账款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成立的实体,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但因受到财政预
算拨款时间、会计结算流程等因素影响,公司仍存在回款不及时、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短期现
金流紧张等风险。公司虽有一定数量的应收账款,但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良好且客户大部分为具
备良好信用的政府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公司将密切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并制定加大回
收力度的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风险,同时,积极探索融资的新方法、新途径,保障
融资渠道的畅通,保持公司稳健经营。

(4)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整体利润率下降的风险
根据污水处理行业的惯例,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需根据当地城市规划预计的未来几年的污水排
放量适度超前建设,以满足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地处新建区域的污水处理项目存在运营初期水量
不足的情形,在进入运营期后并不能满负荷生产,负荷率需逐步增加,项目虽有结算保底水量,
但短期内仍会使公司总体污水处理设施的产能利用率下降,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整体利润
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控,在合规运营前提下降本增效,保持公司持
续稳健经营,同时,密切关注项目所在地经济建设情况。

3、流动性与偿债风险
污水处理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流动资产占比较低的特点。公司
虽然具备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来源,但由于公司仍处于成长期,公司新拓展(含对外收购、正在
建设)的项目仍面临较大的融资需求,债务规模可能会攀升,负债规模的提高将对公司的经营带
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全面系统规划资金需求,探索多样化融资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发挥资金统一调配作用,满足资金需求,节约资金整体成本。


(三)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
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2-6

http://www.sse.com.cn/

2018-2-7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5-15

http://www.sse.com.cn/

2018-5-16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6-20

http://www.sse.com.cn/

2018-6-21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所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
行应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福州水务

注1

2017-2-20至
2020-2-20









股份限售

瑞力投资、联新投资、北控中科成、
福州市投资公司

注2

2017-2-20至
2018-2-20









其他

福州水务、瑞力投资、联新投资

注3

长期有效









其他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福州水务

注4

长期有效









其他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福州水务、控股股东
的股东福州市国投、中介机构

注5

长期有效












其他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福州水务、控股股东
的股东福州市国投

注6

长期有效









其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7

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竞


控股股东福州水务、控股股东的股
东福州市国投

注8

长期有效









解决关联交


控股股东福州水务

注9

长期有效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
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

















其他承诺



















注1:“1、本公司作为海峡环保的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海峡环保股票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海峡环保的股份(不含在海峡环保本次发行上
市时控股股东根据相关规定须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的部分股份,下同),也不由海峡环保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在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持海峡环保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海峡环保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海峡环保上市后6个月内如海峡环保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海峡环保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在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
月。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2:“自海峡环保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海峡环保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海峡
环保股份,也不由海峡环保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注3:1、福州水务出具了《关于在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作为海峡环保的控股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海峡环保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关于本公司所持海峡环保股票锁定承诺。减持的方式:(1)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海
峡环保股份总数的10%(如果海峡环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的,上述股份总数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
本数量计算,下同);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总数的20%。(4)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
股份的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司在海峡环保首次公开
发行前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海峡环保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照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不低于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海峡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海峡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
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瑞力
投资出具了《关于在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具体内容如下:“本企业作为海峡
环保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海峡环保股份,并严格履行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


海峡环保股票锁定承诺。自海峡环保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也不由海
峡环保回购该部分股份。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海峡环保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数量:在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份锁定期满后的6个
月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所持海峡环保股份总数的50%。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
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
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声明签署日,本企业没
有和其他任何人签署关于转让、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的合同、协议或达成类似的安排,本企业对未来减持海峡环保股份之事项暂时没有明确的计
划。”3、联新投资出具了《关于在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具体内容如下:“本
企业作为海峡环保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海峡环保股份,并严格履行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
于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票锁定承诺。自海峡环保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
份,也不由海峡环保回购该部分股份。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海峡环保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数量:在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份锁定
期满后的3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所持海峡环保股份总数的50%。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所持海峡环保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
有的海峡环保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
的海峡环保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声明签署
日,本企业没有和其他任何人签署关于转让、减持所持有的海峡环保股份的合同、协议或达成类似的安排,本企业对未来减持海峡环保股份之事项暂时
没有明确的计划。”

注4:为维护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


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本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股价稳定的具体
措施及实施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或同时实施两种以上股价稳定措施。(1)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资
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
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
回购股份。本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
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
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5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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