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绿茵生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1日 18:51:07 中财网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7 ]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


截止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额

截止2018
年6月30日
投入金额

截止2018
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原计划完成时间

1

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68,896.28

68,896.28

57,837.37

83.95%

-

2

天津绿茵生态研发中心

2,968.66

2,968.66

111.93

3.77%

2020年8月1日

3

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

4,950.00

4,950.00

57.68

1.17%

2018年8月1日



合计

76,814.94

76,814.94

58,006.98

-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1

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

2018年8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2018年8月1日,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8.02
万元,项目投资进度为1.17%,此项目未按期达到原预定可使用状态,原因如下:

公司原业务拓展区域主要为京津冀、内蒙古市场,现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及全
国化方向拓展业务,因全国化开拓项目落地需要一定时间及市场积累,为了更好
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所以公司无需急于购买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故对
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造成一定的推迟。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实施
期限进行调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
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所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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