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1日 20:36:0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8-03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
月7日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视频连通方式在深圳市和上海市同步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5票。

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亦对本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2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
议,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
息所作出的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并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
计处理,具体为:

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
资收益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

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本公司于2018
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并对未来现金流的估计予以
更新,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间利润表。此项变动增加
2018年6月30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0.02亿元,减少截至2018
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0.02亿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2018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挂网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公司2018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以总股本18,280,241,410股为基数,派发2018年中期现金股息
每股人民币0.6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约113.34亿元。本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对A股股东而言,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2018年9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凡于2018年9月5
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A股股东均有权收取本公司2018年中期股息。本公司A股中期股息发放日为
2018年9月6日。

对H股股东而言,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包括
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凡于2018年9月14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
东名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收取本公司2018年中期股息。有关H股股息支票将于
2018年10月11日或之前以平邮方式寄予H股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执行董事根据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
定负责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利润分配的日期安排进行
调整等。

本公司无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平安集团与关联公司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波、李源祥、蔡
方方回避表决
六、听取了《关于集团高管2015年度长期奖励结算的报告》
本公司2015年度长期奖励符合结算条件,相关授予额度可在2018年结算。

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15年报告期内的任职期间统计,执行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副首席执行官、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2015年度长期奖励
金额为人民币税前110万元,税后应发金额为人民币60.50万元;常务副总经理、
副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执行官陈心颖2015年度长期奖励金额为
税前人民币87.95万元,税后应发金额为人民币48.37万元。本公司其余执行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自愿选择以其2015年长期奖励设计值全额参加2015
年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并已按照持股计划的规则管理及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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