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晶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1日 22:31: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
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存至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新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增资标的公司用于在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待
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募集资金
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于2018年8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情况如下:

开户人

专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无锡和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20710188000274258

116,203,675.50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20710188000274258,截至2018年8月21日,专户余额为11,620万元。该专户
资金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之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管理
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
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
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
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丙方在对甲方
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凌峰、李杰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
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
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一个自然年度中累计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丙方亦有权建议甲方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