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新宏泽:2018年半年度报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肖海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林镇链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属于公司计划性事 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 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 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4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0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发行人/新宏泽 指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新宏泽 指 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香港新宏泽 指 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 亿泽控股 指 亿泽控股有限公司 彩云投资 指 潮州南天彩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烟标 指 卷烟产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示性包装物的总称 箱 指 卷烟计量单位,一箱=250条=2,500盒=50,000支 高、中、低档烟标 指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2009年发布的卷烟分配标准(标准条不含税调拨价),卷烟分 为五类。其中:一、二类烟为高档卷烟,三类为中档卷烟,四、五类为低档卷烟。 高档卷烟所用烟标为高档烟标,其他以此类推。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宏泽 股票代码 00283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新宏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dong New Grand Long Pack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NG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肖海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夏明珠 张红萍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 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 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 电话 0755-23498707 0755-23498707 传真 0755-82910168 0755-82910168 电子信箱 xiamz@newglp.com zhendai@newglp.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9,013,634.76 105,865,323.26 -15.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142,609.82 18,242,568.20 -2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1,094,564.82 15,097,106.56 -26.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429,199.47 4,411,691.63 567.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1 -2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11 -2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3% 4.60% -1.4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498,756,618.05 526,117,369.28 -5.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00,274,840.80 427,090,244.13 -6.28%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629.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227,393.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54,999.1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13,621.0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4,613.17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5,952.07 合计 2,048,045.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烟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作为优秀的专业烟标印刷服务供应商,具备先进的印刷设备、强大的工 艺管理与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的生产质量控制与检测体系,自成立以来,围绕卷烟客户对烟标生产工艺、新技术应用、产品 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稳定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精度的烟标产品与服务。 2、经营模式 国内各中烟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的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司参与竞标。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供货合 同,明确产品类别、服务事项、收款约定等内容,具体细节根据正式下发的书面采购订单而定,以销定产。 3、所属行业情况 烟标作为卷烟品牌建设、卷烟文化传播以及卷烟防伪的重要载体,是卷烟品质的重要体现,一直受到卷烟企业的高度重 视。卷烟是一种替代性较弱的消费品,周期性并不明显,但受节日消费效应的影响,烟标印刷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应收票据 较期初增长65.22%,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较多所致 应收账款 较期初下降31.71%,主要是报告期客户回款较好所致 预付账款 较期初增长88.35%,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存货 较期初增长46.47%,主要是报告期末订单增加,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较期初下降75.80%,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工程款减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数据,今年上半年,烟草行业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成卷烟产量2,350.7万箱,同比增长4.52%。 商业销量2,513.06万箱,同比增长1.54%。受客户去库存、产品结构调整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18年上半年 实现营业收入8,901.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4.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942.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67.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0,027.48万元,比上 年同期下降6.28%。具体工作如下: 1、在业务拓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扎根烟标市场,一方面积极调整销售策略,重点关注现有中烟客户的维系与 招投标工作,并通过订单管控、做好物资储备等方式,优化生产计划部署,确保产品如期交付;另一方面根据客户的市场需 求,加大新产品拓展力度,提升打样的有效性。此外,公司以入围供应商和新产品中标作为抓手,加大目标客户的开发力度, 拓展工作有序进行。 2、在研发设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营销+研发”的拓展模式,一方面通过招募行业内的优秀设计师、按区域 组建客户专项服务团队,全面深度参与客户的新产品设计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工艺水平的改进和优化,积极参与原有产品 的升级和新产品的打样工作,打样数量较去年同期显著增长,为实现设计成果向产品订单的转化奠定基础。 3、在知识产权与荣誉方面,公司上半年参与了2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取得6项实用新型授权专利证书,截 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专利39项。公司已连续七年、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已连续三年获得了“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称号,持续践行公司“汇纳百川 激流勇进”的经营理念。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89,013,634.76 105,865,323.26 -15.92% 营业成本 58,553,282.81 68,679,571.56 -14.74% 销售费用 2,745,852.72 2,993,433.80 -8.27% 管理费用 14,205,855.33 13,081,731.18 8.59% 财务费用 -174,424.52 -23,103.31 654.98% 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852,467.66 6,192,852.06 -37.79% 报告期根据利润总额计提的所 得税减少所致 研发投入 4,754,533.27 2,689,583.04 76.78% 报告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9,429,199.47 4,411,691.63 567.07% 报告期客户回款良好、应付货 款及税费金额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9,927,267.39 -108,125,573.14 -90.82% 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9,950,341.20 -45,003,043.52 -11.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0,384,674.10 -148,759,145.89 -86.30% 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89,013,634.76 100% 105,865,323.26 100% -15.92% 分行业 包装印刷 84,904,745.27 95.38% 105,110,309.99 99.29% -19.22% 其他收入 4,108,889.49 4.62% 755,013.27 0.71% 444.21% 分产品 烟标 84,904,745.27 95.38% 105,110,309.99 99.29% -19.22% 其他产品 4,108,889.49 4.62% 755,013.27 0.71% 444.21% 分地区 西南地区 41,857,578.93 47.02% 61,389,415.42 57.99% -31.82% 华东地区 28,564,166.68 32.09% 25,101,367.54 23.71% 13.80% 华南地区 13,482,855.30 15.15% 6,456,599.09 6.10% 108.82% 华中地区 4,001,623.93 4.50% 7,682,898.47 7.26% -47.92% 西北地区 1,107,409.92 1.24% 5,235,042.74 4.95% -78.85%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包装印刷 84,904,745.27 57,871,535.43 31.84% -19.22% -15.74% -2.82% 其他业务收入 4,108,889.49 681,747.38 83.41% 444.21% -16.59% 分产品 烟标 84,904,745.27 57,871,535.43 31.84% -19.22% -15.74% -2.82% 其他产品 4,108,889.49 681,747.38 83.41% 444.21% -16.59% 分地区 西南地区 41,857,578.93 26,135,783.83 37.56% -31.82% -26.32% -4.66% 华东地区 28,564,166.68 21,390,299.43 25.11% 13.80% 19.86% -3.79% 华南地区 13,482,855.30 6,471,415.02 52.00% 108.82% 30.36% 28.89% 华中地区 4,001,623.93 3,493,155.46 12.71% -47.92% -41.38% -9.73% 西北地区 1,107,409.92 1,062,629.07 4.04% -78.85% -76.06% -11.18% 合计 89,013,634.76 58,553,282.81 34.22% -15.92% -14.74% -0.9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报告期内子公司自有物业对外出租产生的租赁收入增加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813,621.08 4.79% 主要为理财产品收益 否 资产减值 -1,885,694.05 -11.10% 主要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减少,导 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否 营业外收入 794,613.17 4.68% 主要为税款返还、应付账款冲销 否 其他收益 754,999.12 4.44% 主要为政府补贴收入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106,790,113.91 21.41% 66,629,725.87 13.30% 8.11% 应收账款 77,938,103.33 15.63% 99,291,924.26 19.82% -4.19% 主要是报告期客户回款良好所致 存货 31,096,600.62 6.23% 22,700,387.72 4.53% 1.70% 主要是报告期末订单增加,原材料、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55,880,305.81 11.20% 0.00 0.00% 11.20% 主要为子公司办公楼和厂房出租,原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转入所致 固定资产 155,872,536.64 31.25% 179,113,191.59 35.75% -4.50% 主要为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所致 在建工程 45,830,665.75 9.19% 4,002,195.07 0.80% 8.39%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6,294,003.52 详见说明 合 计 16,294,003.52 受限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15,294,003.52元,票据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0日; (2)公司因开具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存入1,00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71.3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7.4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55.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41,086,971.68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6]525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5,551,864.17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8,591,000.00 元,2017年度直接投入77,386,423.31 元,2018年1-6月直接投入9,574,440.86元,累计收到扣除各类手续 费后的理财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211,405.1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372,569.34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 目 否 9,058.75 9,058.75 761.48 7,834.23 86.48% 2017年 12月26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013.67 3,013.67 195.96 2,720.96 90.29% 2018年 06月26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72.42 12,072.42 957.44 10,555.19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12,072.42 12,072.42 957.44 10,555.1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859.1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7〕505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公司可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使用累计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包装 印刷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5,551,864.1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372,569.34元。 2018年08月23日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2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新宏泽 子公司 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自有 物业租赁 4,720,000美 元 178,344,159.31 124,311,174.57 21,662,491.00 1,611,050.72 1,918,514.97 香港新宏泽 子公司 包装装潢印刷 品贸易 445,151美元 3,078,199.96 2,758,713.20 0.00 58,301.01 58,301.0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2日,主要从事纸制品、包装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转让自行研发的 技术成果,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注册资本472万美元,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 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101。 2、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7日,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贸易,投资总额44.5151万美元,注 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7楼705-706室。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30.00% 至 0.00% 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08.80 至 2,869.71 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869.7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趋于稳定,受烟草行业国家管控、 客户产品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出于审慎角度 做出上述预计。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业政策风险 随着国家对烟草行业的深入管控、禁烟场所的扩大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将有可能影响到香烟的销量,进而影响到烟 标的销量和价格。公司一方面加强与老客户的合作,在保证原有产品订单的同时,及时跟进客户的产品开发和定位,提供新 产品设计方案,努力将设计转化为订单,并不断开拓新客户,加大对新客户新产品的投标力度;另一方面计划借助资本的力 量,对烟标上游产业和精品包装领域进行布局,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自2010 年以来,国内各大烟草厂商采购烟标产品主要实行招标制度,各卷烟品牌一般每两年安排一次招标。为确保烟 标产品质量,各烟标印刷企业投标前需进行资质认证,一般经过2-3 年方可成为烟草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如果烟草客户降低 市场进入门槛,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品质、积极参与新产品投标及做好售后服务 等方式积极维护好与老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并在争取更多订单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客户。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 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75.00% 2018年05月10日 2018年05月11日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 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正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亿泽控股 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其所持股 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其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 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 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 日内交付 公司,则公司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 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 正在履行 张宏清、孟学 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其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2016年12月29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任职期间 及离职后十八个 月内、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 正在履行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 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其未能履行上述关 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 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 日 内交付公司,则公司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 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交付 至公司。 肖海兰、卢斌、余继 荣 所持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上述承诺 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所 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至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 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016年12月29日 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任职期间及 离职后十八个月 内、锁定期满两年 内 正在履行 亿泽控股 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承诺 (1)持股意向:其作为新宏泽控股股东,持续看好公司以及 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其将在不违 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 提下,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及新宏泽股票价格走势择机进行适 2016年12月29日 自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至持 正在履行 当的增持或减持。(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在持 股锁定期届满后24 个月内,其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 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0%。在持股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 整)。在新宏泽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 于公司总股本的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 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如因其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给 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5%以上 彩云投资 持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承诺 (1)持股意向:彩云投资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 身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新宏泽股票价格 走势择机减持所持有的股份。(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 计划: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 个月内,其累计净减持的股份 总数将不超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50%。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 除权除息调整)。在公司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 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如因其违反上述承诺进 行减持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6年12月29日 自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至持 股5%以上 正在履行 亿泽控股、彩云投资、 张宏清、孟学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 1、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公司未生产、开 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 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 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 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 公司及控制的公司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 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 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 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在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 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 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 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亿泽控股、张宏清、 孟学、肖海兰、廖俊 雄、黄贤畅、林镇喜、 郭明亮、黄绚绚、夏 明珠、李艳萍 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与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或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公允进 行。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亿泽控股 稳定股价承诺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时,亿泽控股承诺:①将通 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 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和的50%;③单 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上述第②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2016年12月29日 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3年内 正在履行 张宏清、孟学、廖俊 雄、黄贤畅、肖海兰、 夏明珠、李艳萍 稳定股价承诺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①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②其用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 取得的薪酬总和的5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和。 2016年12月29日 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3年内 正在履行 公司 因信息披露重 大违规回购新 股、购回股份、 赔偿损失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 出相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已由有权部门认定并作 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 司法终审判决作出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 根据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的判决制定并通过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所有新股的具体方案,并进行公告。公司将在 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后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 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上述期间内,若本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 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亿泽控股、张宏清、 孟学 因信息披露重 大违规回购新 股、购回股份、 赔偿损失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 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将依法购回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 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上述期 间内,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肖海兰、廖俊雄、黄 贤畅、林镇喜、黄绚 绚、郭明亮、夏明珠、 李艳萍、余继荣、卢 斌、郑金亮 因信息披露重 大违规回购新 股、购回股份、 赔偿损失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亿泽控股、张宏清、 孟学、肖海兰、廖俊 雄、黄贤畅、夏明珠、 李艳萍 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 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亿泽控股、张宏清、 孟学 关于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 的承诺 如应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根据其决定,发行人及子公司需要 为其员工补缴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因未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公司/本人愿意 在无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金钱缴付 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本人保证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如上述承 诺不真实,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014年06月01日 长期履行 正在履行 张宏清、孟学 对潘氏诉讼、工 程纠纷案件的 承诺 如果发行人因涉及潘氏诉讼案件而导致其未来需要支付任何 赔偿金、案件费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承 担上述赔偿金、案件费用,保证发行人不遭受任何损失或不 利影响;如果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因工程纠纷案件而导 致其需要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案件费用,本人作为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承担上述款项,保证深圳新宏泽不遭受 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013年05月07日 诉讼结束 正在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新宏泽与东 莞市奥雅景观绿 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纠纷案 件 86.36 否 终审判决 深圳新宏泽已于 2018年5月17日 根据判决结果支 付了工程款、诉 讼及鉴定等费 用。上述判决结 果不会对公司经 营产生重大不良 影响,实际控制 人张宏清先生、 孟学女士已履行 承诺。 已执行完毕 深圳新宏泽与深 圳市奥瑞克科技 363.24 否 立案 无 无 2018年7月6 日 《关于全资 子公司解除 有限公司房屋租 赁纠纷案 房屋租赁合 同的公告》, 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深圳新宏泽承租新宏泽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宿舍和食堂,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56,957.77元。双方于2017年10月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调减了租赁 房屋面积,月租金总额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人民币156,957.77元调整至人民币71,809.39元。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给深圳市天通万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99,873.60元。 上述交易正常履行中。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 2017年03月10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3)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 2017年03月28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4)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2018年1月16日,深圳新宏泽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及宿舍出租给深圳市奥瑞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瑞克”)用于办 公、办学,租赁期限为十年。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月16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奥瑞克公司未能如期缴纳租金、水电费、管理费,为维护公司利益,深圳新宏泽已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奥瑞克公司追缴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滞纳金等,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6月29日正式立案。 截至报告期末,奥瑞克公司的全部物品已搬离完毕。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公司或子公 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 及特征污染 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 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 总量 超标排放情 况 深圳新宏泽 PH值 经处理后达 标排放 1 地下 6.72—6.77 6—9 / / 无 色度 8倍 60倍 / / 无 五日生化需 氧量 28mg/L 30 mg/L / / 无 悬浮物 37mg/L 100 mg/L / / 无 化学需氧量 91mg/L 110 mg/L 氨氮 1.94 mg/L 15 mg/L / / 无 动植物油类 1.02 mg/L 15 mg/L / / 无 总磷 0.28 mg/L 1 mg/L / / 无 深圳新宏泽 冲板废水 -SS、COD、 色度 收集存储后 委托处置 0 / / / / 9.8吨/年 无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子公司深圳新宏泽被列为深圳市2018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主要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已建立的防 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再经市政管网纳入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生产废水主要为印刷过程中的冲版废水。公司在车间内建有一个体积为5立方米的不锈钢储水桶,冲洗废水经由专 门的冲洗房管道流入储水桶中进行存储。由于冲版废水产生量较少,由第三方环保公司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深圳新宏泽已取得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程序完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制定了《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及急救箱,并训练员工熟练使用, 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同时,每年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确保环境事件发生时,企业能 够迅速、有序、高效的进行应急处置。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子公司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检测,不存在超标或超量排放现象,符合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期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信息请参见本章节十四、1、(3)租赁情况。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632,000 64.77% 0 0 0 0 0 103,632,000 64.77%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外资持股 103,632,000 64.77% 0 0 0 0 0 103,632,000 64.7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03,632,000 64.77% 0 0 0 0 0 103,632,000 64.77%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6,368,000 35.23% 0 0 0 0 0 56,368,000 35.23% 1、人民币普通股 56,368,000 35.23% 0 0 0 0 0 56,368,000 35.2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00% 0 0 0 0 0 16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无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66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有 的普通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普通 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亿泽控股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64.77% 103,632,000 0 103,632,000 0 潮州南天彩云 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3% 16,368,000 0 0 16,368,000 王成 境内自然人 0.40% 641,100 297,267 0 641,100 彭成广 境内自然人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