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顺丰控股: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7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2日、2018 年4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人的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为72,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为56,000万元,接受关 联人劳务金额16,00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4日、2018年4月4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4)、《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了对SF\HAVI China Logistics的部分股权收购, SF\HAVI China Logistics自2018年8月起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SF\HAVI China Logistics及其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被 特许人的供应商,为其提供供应链及物流服务。此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 业务需求,调整与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金 额预计。本次共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3.80亿元。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卫、林哲莹、张锐、张懿宸、 刘澄伟、伍玮婷、杜浩洋、周忠惠、叶迪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的规定,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 至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二)增加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明细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容 原预计 2018年金额 增加预计 金额 调整后预计 2018年金额 2018年1-6 月实际发 生金额 向关联 人提供 劳 务 金拱门中国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及被特许人(注1) 冷链运输及 仓储服务 16,000 48,000 64,000 (注2) 10,248.14 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快递业务、 联运及货代 相关服务 9,000 2,000 11,000 3,899.9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 快递业务、 联运及货代 相关服务 2,000 1,000 3,000 915.13 接受关 联方提 供劳务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 服务费 3,000 3,000 6,000 1,187.73 向关联 人销售 商品 金拱门中国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及被特许人 销售商品 - 70,000 70,000 - 向关联 人采购 物资/ 商品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 采购物资/ 商品 - 14,000 14,000 2,942.96 注1:于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向关联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被特许人提供劳务的交易金额为 16,000万元,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为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8月,公司 完成了对SF\HAVI China Logistics的股权收购,SF\HAVI China Logistics为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包括子公司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提供供应链及物流服务。公司将上述与同一关联人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并统计,调整后预计对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子公司金拱门(中 国)有限公司)及被特许人提供劳务,以及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分别为64,000万元及70,000万元。 注2:上述“调整后预计2018年金额”中包含SF\HAVI China Logistics与关联方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及被特许人2018年8月-12月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即自SF\HAVI China Logistics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起计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关联 关系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金拱门中 国管理有 限公司 香港鲗鱼涌英 皇道979号太 古坊多盛大厦 35楼 麦当劳门店的投资、管理和运营 关联 法人 张家茵 (CHEUNG KA YAN PHYLLIS) (注3) 1,732,260.16 万元港币 (注3) 中国平安 保险(集 团)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 益田路5033号 平安金融中心 47、48、109、 110、111、112 层 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 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 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 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 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关联 法人 马明哲 1,828,024.14 万元人民币 中国太平 洋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190 号交银金融大 厦南楼 控股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 投资保险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再 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保险 企业的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参加 国际保险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关联 法人 孔庆伟 906,2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明德 控股发展 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 国际机场航站 四路1111号 国际货运代理;经济技术咨询,技 术信息咨询;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 商业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 控股 股东 王卫 11,340 万元人民币 注3: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并不适用法定代表人及注册资本的概 念。上述“法定代表人”一栏所填写的为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注册资本”一栏所填写 的为截止披露日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总额。 (二)关联方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财务指标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 司 截至2018年3月31日/ 2018年1-3月 截至2018年6月30日/ 2018年1-6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资产总额 1,227,189 6,851,431 72,333.46 净资产 141,594 516,052 33,119.32 营业收入 124,438 534,814 72,117.20 净利润 3,751 58,095 2,733.22 注4: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目前公司无法取得其具体 财务数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张懿宸担任董事的Grand Holdings Limited的控股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公司关联法 人。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担任独立 董事的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独立董事叶迪奇担任独立董 事的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4、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一直保持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 订的业务合同执行,业务合同约定了合理的结算周期,截止目前业务合同执行良 好,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小并处于可 控范围内。 三、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下参 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的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极低,本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具依赖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 来,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持 续经营和独立性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正 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相关资料及决策 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决策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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