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央调ET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3日 00:03:26 中财网
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4
二、投资者开户..............................................................................................................................11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12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13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6
六、清算与交割..............................................................................................................................18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19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0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2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
“央调
ETF”)的募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8年
6月
12日《关于准予博时中证央企结构
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961号)注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
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
理。本基金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发
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自
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
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

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8年
9月
17日
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
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
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
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
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8、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发售代理机构办
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


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的
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
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10、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单,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
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
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通过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2、《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可申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博时中证央企
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年
8月
23日《证券时报》上的《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15、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
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6、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变更或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17、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各发售代理机构电话咨询。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
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申购赎
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
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
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市场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型基金中属于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特有
风险包括:指数化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风险、基金交
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
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
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场内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
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
险、退市风险、自动终止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
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
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折算、分
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央企结构调整
ETF
场内简称:央调
ETF
基金认购代码:512963
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512961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2960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1)发售主协调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0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2)发售副主协调人: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
18612835256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8
网址:
http:\\www.stock.pingan.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2、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号恒基中心
1座
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办理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九(三)2、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变更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将另行公告。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
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
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
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18年
9月
17日起

2018年
9月
19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
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并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上述资金及网下股
票认购募集的股票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
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
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
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存款利息,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原则。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发售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
0.80%
5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以

0.40%
100万份以上(含)每笔5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投
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网上现金认购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
不得超过
99,999,000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
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以网上现金认购方式认购
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

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
0.80%,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佣金
计算如下: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佣金=1.00×1,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0%)=1,008.00元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8.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网下现金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
认购份额须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
份额须在
5万份以上(含
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
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
100,000份本基金,认购费率


0.80%,利息为
10元,则投资人需支付的认购费用和需准备的认购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1.00=10份
投资人实际可得份额=100,000+10=100,010份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8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但其最终

实际所得的基金份额为
100,010份。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
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由发售代理机构向投资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人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
1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

的认购费率为
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80%=8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0.80%)=10,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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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即投资人需准备
10,08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
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网下股票认购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的
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
的部分须为
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在发售代
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
额和认购费用/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1)如投资人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费
用/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第
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佣金=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2)如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费用/佣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
付的认购费用/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第
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认购费
率或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佣金小数点后两位舍去。


例:某投资人持有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股票
A和股票
B各
10,000股和
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假设
2018年
×月×日股票
A和股票
B的均价分别
25.50元和
6.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

10,000股股票
A和
20,000股股票
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为
0.80%,则其可得
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25.50)÷1.00+(20,000×6.50)÷1.00=385,000份
认购费用=385,000×0.80%=3080.00元
即投资人可认购到
38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
3080.00元的认购佣金。


续上例:假设该投资人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人最终可得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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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25.50)÷1.00+(20,000×6.50)÷1.00=385,000份
认购费用=1.00×385,000÷(1+0.80%)×0.80%=3055元
净认购份额=(385,000-3055)÷1.00=381,945份
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基金管

理人则按照各投资人的认购申报数量同比例收取投资人提交认购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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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投资者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
“上海证券账户”)。


已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
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
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
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个工作日办理开
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
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
认购前至少
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人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1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
9月
17日至
2018年
9月
19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
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
请。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
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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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
8月
27日起至
2018年
9月
19日
9:30-17:00(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直销网点的规定,到直销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

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直销网点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个人投资者
1)填妥并签字或签章的《
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
2)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签字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4)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5)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
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
申请表》;
2)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
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00072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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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5100002037


(3)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301100000015
5、注意事项:
(1)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
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2)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
资金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上海证券账户信息,并预留有效的
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2、010-65187592),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
确认;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
8月
27日至
2018年
9月
19日
9:30-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

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开立上海
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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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
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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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
8月
27日至
2018年
9月
19日,上述日期的
9:30—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发售代理机构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由指定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二)直销机构
1、机构投资者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网下认购手续: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交易预留印鉴的《
ETF基金网下认购
业务申请表》;(此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需均提供)
(2)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卡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加盖单位公章的股票份额承诺书;
(7)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2、机构投资者到直销网点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
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
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2)在交易所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和已公
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人填写并提交《ETF基金网下认购业务申请表》。登记机构将在募集结束后
办理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冻结业务,届时如投资者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可用数量不足,则投资
者的该笔股票认购申请无效。

具体认购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
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
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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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在
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1)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
续。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
前至少
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2)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
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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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六、清算与交割

(一)清算交收


1、网上现金认购:T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代理机
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发
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
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管理人预
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户。



2、网下现金认购:T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于
T+2日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预先开设的基金募集专
户。发售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
4个工作日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募
集专户。



3、网下股票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期内每日日终,发售代理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
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日起,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
提供的确认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本基金
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基金发售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
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费用,并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然后将扣除的认
购费用以基金份额的形式返还给发售代理机构。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
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人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二)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
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
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
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三)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上述资金及网下股票
认购募集的股票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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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
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
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

(3)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上述资金及网下股票认
购募集的股票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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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年
4月
8日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三)发售代理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0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20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2)发售副主协调人: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电话:
18612835256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8
网址:
http:\\www.stock.pingan.com
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3)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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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
2、5层;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156号国际财富中心
1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zxzqsd.com.cn/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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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刘晓东
电话:
0755-82130509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1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
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1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5567

24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4)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发售代理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
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755-25946013
传真:
0755-25987122
联系人:严峰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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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单元
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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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

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
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
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
申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代码股票简称
000039中集集团
600312平高电气
000050深天马A
600320振华重工
000151中成股份
600343航天动力
000423东阿阿胶
600372中航电子
000625长安汽车
600406国电南瑞
000768中航飞机
600420现代制药
000777中核科技
600433冠豪高新
000786北新建材
600435北方导航
000901航天科技
600458时代新材
000969安泰科技
600482中国动力
000999华润三九
600495晋西车轴
001979招商蛇口
600498烽火通信
002013中航机电
600500中化国际
002025航天电器
600501航天晨光
002051中工国际
600517置信电气
002080中材科技
600523贵航股份
002106莱宝高科
600536中国软件
002140东华科技
600582天地科技
002179中航光电
600583海油工程
002190成飞集成
600688上海石化
002268卫士通
600737中粮糖业
002281光迅科技
600776东方通信
002314南山控股
600795国电电力
002368太极股份
600845宝信软件
002405四维图新
600850华东电脑
002415海康威视
600886国投电力
002544杰赛科技
600893航发动力
002643万润股份
600900长江电力
002916深南电路
600967内蒙一机
300073当升科技
600970中材国际
300212易华录
601038一拖股份
300446乐凯新材
601088中国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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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00006东风汽车
601111中国国航
600011华能国际
601179中国西电
600019宝钢股份
601186中国铁建
600026中远海能
601390中国中铁
600027华电国际
601600中国铝业
600028中国石化
601618中国中冶
600029南方航空
601668中国建筑
600048保利地产
601669中国电建
600050中国联通
601718际华集团
600062华润双鹤
601766中国中车
600068葛洲坝
601800中国交建
600115东方航空
601857中国石油
600118中国卫星
601888中国国旅
600135乐凯胶片
601985中国核电
600161天坛生物
601989中国重工
600176中国巨石
601991大唐发电
600270外运发展
603126中材节能
600271航天信息
603128华贸物流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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