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拓普集团:2018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3:06:13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1689 公司简称:拓普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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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邬建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铁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铁阳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
与分析”之“二、其他披露事项”中“(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2018年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承诺:将其所持的数量
为 478,400,000 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 65.7524%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延长锁定期12
个月至2019年3月 18 日。




(二)2018年2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将其2015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数
量为451,000 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0.0620%的非限售流通股锁定至2019年3月18日;
对其因参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数量为4,521,626 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
0.6215%的限售流通股,将继续严格遵守36个月锁定期的承诺,即锁定至2020年5月23日。




(三)2018年5月24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7名发行对象所持有的合计数量为73,956,132
股、占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数量10.16%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发行人、拓普集团、股

份公司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迈科香港



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拓普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Ningbo Tuopu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Tuopu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邬建树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明臻

龚玉超

联系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电话

0574-86800850

0574-86800850

传真

0574-86800877

0574-86800877

电子信箱

wmz@tuopu.com

gyc@tuopu.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800

公司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5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800

公司网址

www.tuopu.com

电子信箱

gyc@tuopu.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拓普集团

601689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3,074,953,385.65

2,336,417,785.82

3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6,794,770.21

387,028,893.79

12.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391,144,567.33

339,405,183.94

1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658,710.75

397,888,659.00

-29.7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03,838,015.61

6,468,637,906.38

6.73

总资产

10,919,323,737.94

10,734,713,766.56

1.7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58

3.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58

3.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54

0.51

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3

9.78

减少3.2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85

8.57

减少2.72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在内的8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合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477,758股,发行价格30.5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2,395,141,174.16
元, 扣除发行费用34,712,005.07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360,429,169.09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公司新增股本78,477,758.00元,资本公积2,281,951,411.09元。


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的股本、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故本报告期较上期相比,基本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被相应摊薄。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982.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07,294.2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1,406,543.1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83,816.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98,529.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9,762.68



所得税影响额

-8,510,702.25



合计

45,650,202.8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模块化供应商,下设底盘系统、内饰系
统、汽车电子三大事业群,主营业务包括减震器、内饰功能件、底盘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公司
产品涉及汽车安全、舒适、环保等关键性能指标,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属于技术密集型的长生命
周期业务。




2、业务流程与经营模式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其中:境外资产126,236,304.4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6%。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布局优势



面对汽车产业出现的“电动化、智能化、新业态”等变革趋势,公司超前完成战略规划及产
业布局,在原有减震器与内饰功能件基础上,增加底盘系统与智能驾驶两大产业。




底盘系统是汽车四大核心系统之一,具备资金密集与技术密集的特点,单车价值较高,是较
多的全球性大型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核心业务。公司底盘系统包括副车架、控制臂、转向节等产品。

同时,为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减重要求,公司在底盘系统大量使用轻量化技术,又利用该技术将产
品线延伸至新能源汽车电池包、车身轻量化等领域。




智能驾驶系统是公司向科技型企业转型而布局的核心业务。汽车智能驾驶的执行系统包括三
大核心模块,即智能驱动、智能刹车、智能转向,公司布局了其中的智能刹车与智能转向两大核
心系统,并以此积累研发能力,将产品线扩展至电子真空泵、电子水泵等第二梯队的汽车电子类
产品。




公司产业布局覆盖面广、层次清晰均衡,可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系统级、模块化的产品与
服务,从而更好地提升客户粘性和满意度。




2、客户群优势




依托公司在QSTP方面形成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已与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神龙汽
车、北京奔驰、华晨宝马、上汽乘用车、长城汽车、比亚迪、广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汽车等
国内主要整车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较早启动全球化发展战略,已经与通用、福特、菲亚特-克莱斯勒、沃尔沃、宝马、奥迪、
特斯拉等国外车企建立配套合作关系。公司着力拓展日系汽车市场,客户群体不断扩大。




公司客户覆盖面广,结构完善,合作关系紧密,为公司各项业务拓展提供巨大支持。




3、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于2000年即率先超前引入系统研发的理念,并确立“管理是拓普之本,研发是拓普未来”

的经营方针。公司现有博士、硕士等研发技术人员近2000名,并在宁波、上海、深圳、底特律、
多伦多、哥德堡等地设立了研发中心。




公司以减震器与内饰功能件的研发能力为基础,逐步积累并形成软件、电控、机械、材料的
一体化研发与整合能力。




公司实验室通过ISO17025体系认证,配置AVL转毂实验台、MTS轴耦合道路模拟实验机、EMC
测试室、PK声学隔声套组等先进检测设备,已经具备公司各业务模块的系统级、产品级、材料级
的实验验证能力。




公司每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保持在约5%,每年申请数十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4、布局优势



为更好服务国内客户,围绕国内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公司已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台州、平
湖、金华、青岛、烟台、沈阳、宝鸡、晋中、重庆、遂宁、邻水、武汉、柳州等地建立制造基地。

同时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及产能需求,公司拟在湘潭、西安、成都等地建立生产基地。




为更好服务国际客户,公司在加拿大、美国、德国、法国、巴西等国家分别设立仓储中心或
制造工厂。通过上述全球布局,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也为深入拓展全球平台业
务提供保障。




5、管理优势



管理团队。以董事长为首的决策层团结奋进、勤勉俭约,坚持以实业成果报效国家的理想,
心怀使命愿景,做样板树榜样,形成了强大的领导力和凝聚力。




管理体系。公司以质量体系为核心,经过多年积累与创新,逐步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
理体系,在管理流程化、信息化、标准化、精益化等维度不断优化,提升了公司QSTP等各方面的
综合实力。




资产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经营现金流充足,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
力以保证公司快速发展。




人才配置。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知人善任、爱才育才、任人唯贤”的人才理念,为全体员
工搭建事业平台,坚持内部选拔人才,设立试错及容错机制,不断提升薪酬福利,让每位员工实
现职业生涯目标。





6、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愿景是“让客户、员工、股东、社会、伙伴满意”。让客户满意,就是全体员工以客户
为中心,以超越顾客期望为目标,以尊重客户心存感激的态度,从质量、服务、技术、成本等各
方面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公司尊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一方面公司通过提升企业综合运营能力,使公司获
得较高的净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利润及回报,另一方面,除因近两年高速投资而没有分红等
特殊情况外,公司会坚持为股东分配红利。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75亿元,归母净利润4.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61%
和12.86%,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场拓展。得益于公司产品布局、研发能力及客户优势等综合因素,公司上半年新增订单
较多,为公司未来高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产品研发。公司电子真空独立泵、电子水泵等多款产品完成研发与验证,可以进入批量阶
段。公司深圳研发中心与扩容后的上海研发中心,各项工作步入正轨。




(三)成本控制。在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呈上升趋势,公司将继续通过规模化采购等措施,有
效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期间费用保持稳定;剔除并购并表因素,公司研发费
用、折旧费用均有上升,主要由于公司研发项目较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加等原因所致。

上述费用的增加,也是公司保持长期快速发展甚至爆发性增长的有力保证。




(四)产能布局。公司杭州湾项目与武汉项目基本完工,处于试生产阶段,公司湘潭、西安等项
目有序推进。




(五)重大事项。




1、公司再融资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电子真空泵项目销售增幅较快达到31%,在产品升级后增幅
有望进一步提升;智能刹车系统继续进行产品迭代与升级,各项性能指标进一步提升。




2、公司于2017年底完成对福多纳底盘业务的并购,通过今年上半年的整合,已经顺利融合并产
生协同效应,后续订单充裕。




(六)公司其他各项工作包括质量管理、精益生产等都在有序推进之中。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074,953,385.65

2,336,417,785.82

31.61




营业成本

2,214,380,580.03

1,637,650,273.10

35.22

销售费用

143,200,188.20

116,112,640.12

23.33

管理费用

234,071,148.26

185,568,484.21

26.14

财务费用

9,582,056.93

5,578,245.08

71.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658,710.75

397,888,659.00

-29.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657,316.66

-1,224,352,704.2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33,922.41

2,158,400,999.32

不适用

研发支出

139,277,030.01

107,721,451.96

29.29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自主品牌吉利、上汽等配套产品快速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对应运费、仓储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对应的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开始加大应付票据的使用力度,使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而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净额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而本期无
此项筹资流入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汽车零部件

3,031,706,228.99

2,201,653,849.16

27.38

31.57

36.41

减少2.5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减震器

1,174,668,899.72

766,754,656.68

34.73

15.60

16.05

减少0.25个百分点

内饰功能件

1,198,900,154.97

928,188,499.98

22.58

11.04

15.19

减少2.79个百分点

底盘系统

589,669,794.86

465,142,006.10

21.12

277.73

290.97

减少2.67个百分点

智能刹车系统

68,467,379.44

41,568,686.41

39.29

31.08

46.02

减少6.2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本期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国内

2,550,285,505.19

38.67

国外

481,420,723.80

3.51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应收股利





14,500,000.00

0.14

-100.00

主要系本期已收到合营公司分红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5,650,894.06

2.43

135,611,648.59

1.26

95.89

主要系本期设备、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512,816,476.72

13.86

1,099,025,491.55

10.24

37.65

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所致

预收款项

27,525,885.81

0.25

18,786,570.40

0.18

46.52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77,857,686.21

0.71

116,305,520.70

1.08

-33.06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应交税费

53,615,765.92

0.49

82,382,277.67

0.77

-34.92

主要系本期支付上期期末计提企业所得税
所致

应付利息

895,307.25

0.01

9,867,050.77

0.09

-90.93

主要系本期支付收购子公司原股东借款利
息所致

应付股利





15,466.92

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

40,941,320.33

0.38

402,828,362.14

3.75

-89.84

主要系本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长期借款

267,900,000.00

2.45





100.00

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324,623.63

0.19

14,273,559.71

0.13

42.39

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8,847,934.25

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

1,230,987,031.53

应收票据已质押

固定资产

89,876,552.51

房屋建筑物抵押用于银行借款

无形资产

18,003,879.73

土地使用权抵押用于银行借款

合计

1,657,715,398.02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购买土地情况



(1)2018年1月25日,公司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招商入区合同》,拟在湘潭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年产30万套内饰功能件项目及年产60万套底盘系统项目生产基地。详见公
司于2018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签署湘潭投资意向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2)。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湘潭市设立了全资子
公司湖南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目前各前置程序正有序展开,上述子公司将
按规定参与该项目土地的“招拍挂”,届时公司会按照规定披露相关进展。




(2)2018年2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签署了《招商引资协议书》,拟在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30万套汽车NVH内饰功能
件系统项目。随后该子公司按法定程序参与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
以人民币1,600万元竞得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内面积约47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于
2018年2月11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6) 。




2、购买理财情况

2018年1月2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购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理
财产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1月26日公告资料《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18年5月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理
财产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5月10日公告资料《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18年5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
存款。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5月24日公告资料《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
款的进展公告》。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该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2018年5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
存款。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5月30日公告资料《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
款的进展公告》。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该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




3、增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6月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合计为454,439,776.45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十七、3、(1)对子公司投资。”。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报告期资产总额

报告期负债总额

报告期净资产总额

报告期营业收入

报告期净利润

拓普智能刹车

2,000.00

16,136.94

4,524.68

11,612.26

6,869.33

1,457.54

拓普机电

18,000.00

21,633.13

3,734.11

17,899.02

44,742.37

946.30

拓普部件

20,000.00

95,497.81

74,648.87

20,848.94

132,965.49

470.99

拓普声动

17,000.00

92,592.54

77,905.57

14,686.97

120,391.43

359.10

四川拓普

2,000.00

6,626.64

5,039.19

1,587.45

14,842.37

549.08

烟台拓普

6,280.00

8,324.96

2,026.66

6,298.29

5,766.97

270.53

平湖拓普

20,800.00

22,543.21

5,799.08

16,744.13

14,892.79

-1,940.75

四川迈高

15,000.00

22,592.55

4,462.39

18,130.16

11,660.31

1,999.18

浙江拓为

18,000.00

54,929.11

11,377.26

43,551.85

27,760.32

1,402.01

宁波千汇

2,725.86

6,796.72

1,066.04

5,730.69

3,677.87

225.24

拓普北美

5.00

8,874.94

9,623.03

-748.10

20,537.00

-173.53

拓普电器

413.84

12,437.23

4,512.34

7,924.88

7,721.35

1,445.11

宁波博格思

2,100.00

21,448.77

13,399.88

8,048.89

17,321.04

1,566.47

安通林拓普

1,464.22

10,341.07

8,215.97

2,125.10

11,614.97

574.2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汽车市场受国际形势、宏观经济、消费环境和行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汽车市场的波动会对公司业务产生相应的影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6月22日

www.sse.com.cn

2018年6月25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公司持有的
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015年3月,
36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
均不得超过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

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处理)。同时,迈科香港还承

2015年3月,
5年





不适用

不适用




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办理。迈科香港进一步承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以下简称“违规减持” )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
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
将应付迈科香港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
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1、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
但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
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
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
务与活动。


2、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公司将通过派
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
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
与本公司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
公司无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不可避免地
导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或者本公司可以施加重大影
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或
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
或收购,拓普集团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
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1、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
关联联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
准则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2012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
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
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
公允。


3、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
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
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拓普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公司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拓普集团
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拓普集团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
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6、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回购原转让的售
股股份,并督促发行人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
按照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回购价格,购回全
部已经出售的原限售股股份,若发行人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的,前述发行价格及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
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

2015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
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
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为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数,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公司
控股股东迈科香港增持公司股票。控股股东迈科香港进一步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使用的
资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价格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
公告日前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015年3月,
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迈科国
际控股
(香港)
有限公


自2012年8月31日起,不会促使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本
次发行上市取得的任何募集资金用于或者实质用于房地产业务或
者房地产企业。


2012年8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承诺






宁波金
仑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目前持股

数量的80%,剩余所持股份将于锁定期满后13至24 月内减持完毕;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
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
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同时,宁波金仑还承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
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并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宁波金
仑进一步承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违规减
持”)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宁波金仑现金分
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2015年3月,
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宁波金
仑股权
投资合

1、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
关联交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

2012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准则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
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
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
公允。


3、本企业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 《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
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
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拓普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拓普集团








宁波金
仑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1、本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

但不限于以控股、 参股、联营、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

信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

来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

业务与活动。


2、对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企业将通过派

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
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
与本企业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
公司无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企业的原因不可避免地

导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或者本企业可以施加重大影

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或

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

或收购,拓普集团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 本企业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
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宁波拓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2015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回购
价格,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前述发

行价格及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的30天内,
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
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
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持续




宁波拓
普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
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 ,为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
数,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公司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进一步承诺,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上市之
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为稳定股价回购公司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少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稳定股价方案公告日前最
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015年3月,

3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宁波拓
普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自2012年8月31日起,不会将本次发行上市取得的任何募集资金
用于或者实质上用于房地产业务或者房地产企业。


2012年8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邬建树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2015年3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的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人间

接持有的该等股份;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所间接持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6个月








邬建树

1、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


2、如果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
准则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
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
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
公允。


3、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 《关联交易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
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
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拓普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拓普集团的
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拓普集团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 本人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
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6、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
诺将持续有效。


2012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邬建树

1、本人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但
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托
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与活动。


2、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人将通过派出机

2012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控股
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
人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公司无
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导
致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或者本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或者可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
购,拓普集团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本人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
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
诺将持续有效。





邬建树

若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

司法机关认定后的 30 天内,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

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内容

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015年3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邬建树

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9月,
36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大成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北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上7名特

定投资者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2017年5月,
12 个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信瑞丰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青岛国
信资本
投资有
限公
司、财
通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富
国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易
方达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广
东温氏
投资有
限公司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宁波拓
普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对于本次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与同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书面申请文件完全一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2016年9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宁波拓
普集团
股份有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认真审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确

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2016年9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限公司
全体董


带的法律责任。









迈科国
际控股
(香
港)有
限公司

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
以包括但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
营、信托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
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的业务与活动。


2、对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公司/
本企业将通过派出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财务
人员等)或通过控股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
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本企业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
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本企业的原因不可
避免地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或者本公司/
本企业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时,就该等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
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购,拓普集团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 本公司/本企业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
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
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2016年6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邬建树

1、本人目前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以包括但
不限于以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伙、租赁、代理经营、信托
或类似形式的方式从事与拓普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成或者实质上构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与活动。


2、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经济实体,本人将通过派出机
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财务人员等)或通过控股
地位(如股东权利、董事权利)促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

2016年6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人同等标准的避免同业竞争义务,保障其与拓普集团及其子公司无
同业竞争。


3、如政策法规变动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本人的原因不可避免地导
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或者本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经济实体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或者可能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的受托管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或收购,
拓普集团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拓普集团造成任何经
济损失的, 本人将对拓普集团、拓普集团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
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拓普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
诺函将持续有效。





董事
(非独
立董

事)、
高级管
理人员

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6年4月,
持续





不适用

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其他承诺

















其他承诺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6月22日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3月21日发布的《2018年宁波市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观海路工厂(以下简称:春晓厂区)位于其中的“土壤环境污
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




(1)春晓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并取得城镇污水接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生产废水:通过管路将厂区所有生产废水收集到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后,经过中和、絮凝、粗
沉、气浮、酸化、好氧生化、沉淀、调节等工序最终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本污水处理系统
为智能污水处理控制系统,杜绝非达标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并建立了自动监测系统环保局能够实
时监测厂区污水站运行情况。




生活污水: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过隔油设施预处理、生产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春晓污
水处理厂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上述废水和污水处理后最终通过一个排污口汇流排入春晓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春晓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执行标准为:总锌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其它执行
春晓污水处理厂区进管标准。实际生产废水检测数据:总锌为<0.009mg/L,,pH值为6.75,悬浮
物为12 mg/L,COD为12 mg/L;生活废水检测数据:pH值为6.27,悬浮物为31 mg/L,COD为490
mg/L,均符合要求。




(2)春晓厂区中的橡胶边角料、生产中的不合格品、模具维修产生的废金属属于一般固废,
经过分类收集后外售。对于废活性炭、废漆渣、酸洗磷化渣、废油等均属于危险废弃物,按照国
家危险废弃物收集、包装、储运、处置要求建立了危险废弃物堆场,并按照宁波市环保局危废管
理要求进行危险废弃物转移申报,与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


再生有限公司、宁波臻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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