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枫酒业: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龚如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海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八、 重大风险提示 无重大风险提示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金枫酒业 指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糖酒集团 指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集团 指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石库门公司 指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 绍兴白塔 指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无锡振太 指 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金枫酒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JINFENG WIN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JFW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龚如杰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黎云 刘启超 联系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内)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内) 电话 (021)58352625 (021)50812727*908 (021)58352625 (021)50812727*908 传真 (021)58352620 (021)58352620 电子信箱 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79号(三鑫大厦内)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海棠大厦内)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63 公司网址 www.jinfengwine.com 电子信箱 jfjy@jinfengwine.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枫酒业 600616 第一食品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397,225,183.46 430,149,481.43 -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27,317.22 32,139,619.90 -1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6,367,687.36 31,954,650.49 -17.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699,209.35 -46,585,924.50 -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30,778,620.72 2,028,282,421.95 0.12 总资产 2,253,929,027.67 2,380,175,133.96 -5.3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12.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12.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6 -17.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 1.60 减少0.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1 1.59 减少0.28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1,833.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2,546,800.58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734.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206.14 所得税影响额 -583,865.33 合计 1,859,629.86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黄酒为核心的酒类生产经营业务。中国黄酒是世界三大古酒之一, 拥有6000多年历史,以糯米、粳米、小麦为主要原材料,经发酵糖化酿制而成,并在 陶坛中储存、陈化,是我国酿酒行业中最古老和中华文化积淀最深厚的酒种,具有低 耗粮、低酒度、高营养、性格温和的特点,是最具健康价值,内外兼修的酒种。 公司始终坚持传承与创新,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传统黄酒工业化生产,并致力于科 研能力的提升,通过工艺改革、技术创新、新品研发,加快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的融 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坚持以品牌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创新与转型,努力打造 以黄酒为核心的酒业发展平台。 (二)经营模式 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构建形成以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无锡振 太酒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为生产酿造基地,以金枫酒业销 售分公司、无锡振太销售分公司为营销平台的“三厂两销”生产经营格局。 管理上,以公司总部为职能中心明确管控职责,加强管控力度,形成并强化品牌 策划与管理、集成采购、科研开发、生产质量管理、定期巡视与督导;优化人力资源 统筹、核心团队绩效评价等各项职能。 生产上,以三家生产单位为成本质量中心,形成三个生产基地协同发展的生产模 式,强化成本质量控制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强化三个生产基地技术 交流与管理对标、优化母子公司事权制度,统一主要原料采购标准、生产工艺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石库门公司与无锡振太以规模化生产为主,绍兴白塔以绍兴原产地、 小批量、特色化、个性化产品生产为主,满足市场需求。 营销上,以两家销售分公司为品牌利润中心,优化审批事权,深化全员绩效管理, 强化可持续盈利能力,强化产品质量管理职能。由公司总部统一实施品牌与市场运营 管理,对两家销售公司的运行质量进行督导,同时对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进行督导, 加强对营销关键环节的运行监管。 (三)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现状及周期性特点: 酒类行业是非周期性消费品,作为酒类行业的细分子行业——黄酒行业的总体发 展较为平稳,根据地域不同,黄酒主要有7大派系,分别为浙派、海派、苏派、闽派、 徽派、鲁派、湘派,工艺略有不同。从黄酒行业当前的实际情况看,江浙沪是黄酒的 主力消费市场,在新一轮创新驱动下,通过新产品、新渠道的拓展,将逐步打破原有 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的局限,打开新的发展空间。 2、黄酒行业“十三五”发展主要任务: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黄酒产业布局,在江、浙、沪黄酒传统优势产业区域,积 极推动地方政府建设现代特色产业集群区,骨干企业建设先进产业基地。鼓励支持引 导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加大投入等途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创立集团化、 规模化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培育黄酒行业销售收入超 10亿元企业5—6家,其中超20亿元的企业2—3家。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从2014 年的233.25亿元基础上增长50%,2020年达到350亿元。 产品结构:适应消费市场新常态,逐步建立黄酒合理的价格体系,重视产品的差 异化创新,支持各种风格的黄酒酒种并举发展。突破黄酒消费区域性、季节性制约。 积极开发创新型黄酒、功能性黄酒及附加值高的产品。鼓励支持区域性黄酒企业开发 适应该区域消费习惯的产品,积极鼓励黄酒企业或产品以更开放的心态,走向世界。 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积极推动鼓励全行业加大科技投入 开展科技创新工作,通过产学研结合,提高整体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创 立各种形式的工程中心、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以及技术联盟。积极推动黄酒酿造装备 的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进程。 食品安全与环境保护:倡导绿色理念,研究培育适应黄酒酿造的优良原料品种, 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黄酒产业标准化体系和黄酒产品安全指标体系, 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监督保障体系。建立既有利于黄酒产业健康发展,又能 确保食品安全的生产准入和市场准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倡导清 洁生产绿色发展。通过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性装备,实现节能减排绿色酿造。 品牌塑造与文化建设:重视中国黄酒整体品牌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塑造,扩大黄 酒在全国乃至国际的认知度和影响力。要建立黄酒行业诚信体系,践行诚实、诚心、 诚信的经营理念,梳理企业和行业良好形象,培育黄酒产业发展良好的社会和谐氛围。 (资料来源:《中国酒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着眼长远发展,战略目标明确:公司以黄酒产业为核心,以上海市场为根 基,加大并购力度,以资本经营拉动产业经营,突破现有市场格局,构建上海、江苏、 浙江跨区域布局;加快新业务培育和新渠道开拓,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二)品牌定位清晰,核心市场集中:公司注重品牌资源的积累,以“石库门”、 “金色年华”、“和”为核心品牌,分别定位高端、时尚、大众。公司把核心市场始 终定位在拥有“高势能”的上海,相对于其他分销区域,无论在市场的大小、影响力、 能量上,都站在一个能级的制高点上。在上海核心市场绝对优势的基础上,金枫酒业 通过营销渗透和收购兼并同步推进向浙江、江苏等其他省市扩张,“惠泉”品牌在江 苏无锡、宜兴市场占有率始终保持领先,并积极向周边区域扩张,不断扩大行业影响 力。 (三)产能优势明显,工艺技术领先:公司拥有全国首创机械化万吨黄酒生产流 水线,在工艺、技术、设备、规模、管理、环境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研发 中心在2006年被认定为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10年被批准组建上海黄酒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研发水平行业领先。多次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国家科研项目的研 发,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力。2012年荣获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 业称号。公司现有黄酒国家评委3名及其他专家级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了公司在产品 质量、食品安全监测及控制等方面保持行业领先的地位。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共同创建的“中国轻工业酒类品质与安全重点 实验室”被认定为首批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2017年,公司与江南大学联合参与研 究的“黄酒绿色酿造关键技术与智能化装备的创制及应用”项目荣获2017年度国家技 术发明奖二等奖,黄酒企业首次登上国家科技最高领奖台。公司自主开发的“黄酒酿 造优质低耗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2017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进步奖三 等奖”。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上海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黄酒产品追溯 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通过了政府验收,实现了金枫主流黄酒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 程追溯管理,以及和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酒类追溯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 (四)资源协同良好,通路掌控力强:金枫酒业在上海和江苏核心市场拥有优良 的渠道资源,为新产品推广和老产品维护奠定基础,依托光明食品集团和上海糖酒集 团根植上海、辐射全国的优质网络,金枫酒业得以在极大程度上与集团内部的兄弟企 业共享渠道资源,创造协同效应。光明食品集团旗下拥有包括农工商、好德、伍缘、 可的、光明、捷强、良友、第一食品商店、富尔网络和96858电子商务网络等连锁门 店近3,300 家,业务网络覆盖全国,通过整合营销资源、完善主要原料的集中采购及 产品物流配送渠道,不断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金枫酒业围绕“搞活终端,谋求转型,重构管理,严控风险”的年度工 作主题,坚持传承创新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旨在以海派文化作为品牌深度长期价值, 以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手段突破区域限制,推动黄酒产业新一轮发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22.52万元,同比下降7.65%;实现利润总额 3,609.33万元,同比下降 2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2.73 万元, 同比下降12.17%。 (一)建立核心终端拓展与维护管理体系,推进销售模式向终端下沉。 上半年,金枫酒业销售团队对上海市区、郊区20个区域板块进了全面的终端网点 调研,为后续切实推进销售模式向终端下沉以及更好地服务终端网点建立了数据基础。 同时积极推进二维码项目落地,与终端消费者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同时,公司在全渠 道范围内开展了全面费用分析,确立促销新模式,提升各项费用的实际效率。执行上 通过多维度的管控去逐步改变原有粗放营销的固有思维,使销售团队的“终端意识” 得到有效提升。 (二)加快推进新品开发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建立新品开发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新品开发项目,针对战略型大单品高端化、 年轻化的方向,讨论制定了年度战略型新产品开发课题,并按季度推进落实。上半年, 部分新品已形成首批实验小样,进入口味调整与测试阶段。同时针对现有大单品实施 改造升级,推进产品结构高端化。石库门红标改换上海方言包装,线上线下全面铺货, 提升终端活跃度;金色年华结合体育营销推出“燃梦系列”人设产品,全网发售;侬 好产品包装改版,凸显酒体“浓”概念,升级包装和口感;惠泉产品升级餐饮包装, 凸显“乾隆御笔”的皇家概念,全面导入餐饮渠道。为了进一步探索黄酒消费新边缘, 尝试建立新品类、新场景。 鉴于核心地区的黄酒消费人群逐年萎缩,年初,公司制定了“打破边缘,跨界延 伸”的新品开发策略。上半年,与朵云轩联合设计开发的艺术家定制产品、与枫泾古 镇旅游联合策划的“枫泾寻味”旅游伴手礼、着眼企业单位高端定制业务的“金枫匠 酒”等文化体验产品都进入了打样测试阶段。这些产品作为新消费人群拓展的探测器, 将进一步测试黄酒消费的更多种可能。 (三)牵手专业营销咨询公司,联合打造行业标杆企业。 今年,金枫酒业与专注于酒类企业品牌升级和营销、业务模式改善和提升的咨询 顾问机构—上海盛初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强强联手,通过营销模式和业 务模式的转型升级,大力提升企业的“营销效率”,破局黄酒全国化道路,树立黄酒 标杆企业地位。 (四)继续强化精益生产,促进降本增效。 上半年,金枫酒业围绕吨酒水耗及深化集成采购为重点课题,开展专题分析,进 一步完善能源管控体系,落实供应商评价与管理机制。各子公司加强运行管理,推动 降本增效,石库门公司通过落实节能降耗各项举措并积极开展技改创新、工艺变革, 继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操作方式的运用,促进降本增效。无锡振太通 过开展年度重点课题项目的管控,努力化解各类原辅料包装材料等价格上涨带来的不 利因素。绍兴白塔对各种原辅材料采取严格比质比价,大宗原料通过母公司集中采购, 并收集市场各种信息,把握最佳采购时机,有效降低控制采购成本。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工艺开发和新品研发。 2018年金枫酒业聚焦质量、成本、风味独特性开展项目攻关,旨在成为以科技支 撑品牌创新的驱动力。一是落实从酿造开始的研究课题,基本完成加速新酒美拉德反 应的工艺开发,缩短陈酿时间,同时完成发明专利《不添加焦糖色的黄酒及其酿造方 法》申请,并获得受理号。二是成立新品研发攻关小组,完成5种不同配方的有机黄 酒产品小样的试制,及一款无焦糖色米曲黄酒和低度清爽型甜型黄酒的试制。三是继 续开展与江南大学、发酵院的产学研合作,全面提升生产过程中黄酒质量。 (六)聚焦“搞活终端”,推进管理机制改革 为了提高市外销售团队的销售业绩,鼓励员工开源节流,加强团队凝聚力,同时 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确保激励效果,今年公司以市外部分区域为试点 推行特殊激励项目,以利润增长为分配基础,加强团队盈利意识,以目标结果导向, 进一步聚焦业务,提高团队积极性。 (七)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企业健康持久发展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各类安 全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及外来施工单位、坛 酒仓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对下属生产企业开展 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子公司及时整改并汇报整改情况,做到制 度建设无死角,责任分解无死角。 严格产品质量管控,石库门公司做好基酒使用配方管理,加强工艺改进,开展质 量问题专项公关,无锡振太以“质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狠抓员工“质量和食品 安全”意识,加大过程中员工行为的培训和监管,提升质量管理指标。销售分公司进 一步加强成品库存周转效率管理,协同技术中心加强对社会库存质量的管理,把好产 品销售质量关。 (八)探索建立市值管理体系,打造资本市场新形象。 围绕市值管理体系建设目标,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在规范信息披 露的前提下,及时提炼经营基本面的亮点与成果,把握核心产品提价、男排夺冠、新 品发布等关键时点,进行选择性披露和媒体报道投放,形成连续性信息沟通机制,凸 显企业整体形象。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39,722.52 43,014.95 -7.65 营业成本 22,308.24 23,209.63 -3.88 销售费用 6,254.64 6,270.20 -0.25 管理费用 6,929.59 7,502.47 -7.64 财务费用 -4.10 -21.94 -8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69.92 -4,658.59 -51.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09.35 -466.99 -929.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65.87 -2,083.05 -27.98 研发支出 189.80 79.84 137.72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7.84万元,主要是闲置资金减少,利 息收入同比减少20.83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减少2,411.33万元,主要是收入下降,销售收现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减少4,342.36万元,主要是理财产品的净流出增加5,2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净流出 减少381.36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减少582.82万元,主要是本期股利支付净流出2,573.1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因素; 归还贷款的现金净流出减少2000万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同比增加109.96万元,主要是本期的研发投入 力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1-6月 增减比例(%) 金额 占利润总额% 金额 占利润总额% 毛利额 17,414.27 482.48 19,805.32 436.79 -12.07 期间费用 13,180.13 365.17 13,750.73 303.26 -4.15 投资收益 669.38 18.55 293.49 6.47 128.07 其他收益 254.68 7.06 35.75 0.79 612.30 营业外收支净额 -9.61 -0.27 -6.75 -0.15 -42.28 利润总额 3,609.33 100.00 4,534.28 100.00 -20.40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 3,60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24.95万元,降幅 20.40%, 其中有较大变动如下: ① 毛利额同比减少2,391.05万元,主要是受到销售收入减少和原辅材料价格上 涨的影响。 ②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75.89万元,主要是委托理财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故相关收益增加。 ③ 其他收益同比增加218.93万元,主要是资产性递延收益摊销较上年同期有所 增加。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 A、黄酒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档次 2018年 1-6 月销售收入 2017 年 1-6月销售收入 同比(%) 中高档 31,783.82 34,736.97 -8.50 低档 6,506.12 7,239.37 -10.13 合计 38,289.94 41,976.34 -8.78 B、黄酒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渠道类型 2018年 1-6 月销售收入 2017 年 1-6月销售收入 同比(%) 直销(含团购) 9,747.71 10,997.91 -11.37 批发代理 28,542.23 30,978.43 -7.86 合计 38,289.94 41,976.34 -8.78 C、黄酒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区域名称 2018年 1-6 月销售收入 2017 年 1-6月销售收入 同比(%) 上海 28,770.69 32,490.62 -11.45 江苏 6,057.63 6,175.77 -1.91 浙江 1,857.48 1,558.88 19.15 其他 1,604.14 1,751.06 -8.39 合计 38,289.94 41,976.33 -8.78 D、公司2018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二季度新增经销商20家,退出经销商4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 542家,较2018一季度增加20家。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12,718.38 5.64 27,129.65 11.40 -53.12 因结算供应商货款、支 付股利而减少 应收款项 11,314.49 5.02 13,756.88 5.78 -17.75 应收账款结算而减少 存货 78,009.47 34.61 76,631.68 32.20 1.80 长期股权投资 252.17 0.11 230.15 0.10 9.57 固定资产 58,907.12 26.14 61,097.49 25.67 -3.59 在建工程 86.56 0.04 67.90 0.03 27.49 增加工程投入 长期借款 2,998.00 1.33 2,998.00 1.26 总资产 225,392.90 100.00 238,017.51 100.00 -5.30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总额95,134.09万元,比期初增加19.63万元,增加额系报告期内确认上海枫 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9.63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单位如下: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 黄酒生产经营 100.00 上海隆樽酒业有限公司 食品、包装材料、礼品批发和进出口 70.00 金枫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贸易 100.00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黄酒生产经营 60.00 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 黄酒生产经营 100.00 上海枫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链管理、食品流通 10.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 黄酒生产销售 黄酒 20,000.00 141,192.00 132,775.20 2,671.10 上海隆樽酒业有限公司 配制酒生产和销 售 洋酒、果酒 2,577.00 336.04 110.36 10.72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黄酒生产销售 黄酒 2,200.00 8,210.24 -4,299.76 -432.97 金枫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贸易 2,000.00 (港币:万元) 1.24 1.24 -1.55 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 黄酒生产销售 黄酒 1,274.00 11,516.44 8,427.78 -164.25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黄酒生产与经营。 该公司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6,179.91万元,同比减少2,163.25万元,主营 业务利润8,740.92万元,同比减少777.14万元,净利润2,671.10万元,同比增加 290.96万元。 上海隆樽酒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食品、包装材料、礼 品批发和进出口。该公司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02.18万元,同比减少40.80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2.21万元,同比减少1.51万元,净利润10.72万元,同比增加 5.19万元。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黄酒生产与经营。该 公司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651.41万元,同比减少1,876.22万元,主营业务 利润803.10万元,同比减少833.96万元,净利润-432.97万元,同比减少855.46万 元。 金枫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贸易。2018年公 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55万元,同比减少0.76万元。 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黄酒生产与经营。该 公司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4,153.35万元,同比减少12.65万元,主营业务利 润1,811.18万元,同比减少198.03万元,净利润-164.25万元,同比减少157.46万 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 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形势对行业环境带来直接影响:当前酒类产业发展正面临新一轮结构 性调整,公司将充分发扬创新精神,依托长期来建立起来的品牌优势和创新能力,应 对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 2、酒类企业运营成本持续上升,行业盈利能力受到挑战:作为下游产业,酒类企 业一方面要面对原材料、能源、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要努力适应低 碳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担负起改善民生、稳定价格、 保障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责任和义务,这些都决定了酒类企业的发 展将面临高企的运营成本。公司将坚持创新管理模式,加强过程控制,不断提升企业 盈利能力。 3、食品安全考验酒类企业的科研、管控、危机处理各方面能力:针对近年来重大 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政策法规, 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酒类产业而言,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严格执行行业标准 都是对企业科研能力、管控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的考验。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拥有行业领先的检测水平和技术研发 创新能力,公司将坚持强化新技术研发,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4、跨区域管控能力有待加强和提升:黄酒行业集中度较低,对外投资并购是公司 这一轮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2013年以来公司集中资源在黄酒成熟消费区域浙江和江 苏实施并购,加快实现江浙沪重点区域的布局,但是由于跨区域并购,存在地域、文 化、管理等各方面的问题需要整合、磨合,公司将继续加强资源有效配置,不断提高 协同效应,实现融合发展。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第四十二次股东大会 2018-04-27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18-04-28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外注册商标的承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关联方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将尽快向上海华光 酿酒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酿酒)转让海外注册商标,且不向华光酿酒收取任 何费用,并同意华光酿酒及其子公司上海冠生园和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酒公司”) 在转让完成前无偿使用前述海外注册商标。 履行情况:华光酿酒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正在办理将已经转让给华光酿 酒的22件海外注册商标再次转向金枫酒业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已有14件完成向金枫酒业转让程序,金枫酒业已经持有相应注册 国家(地区)当局颁发的转让证明。 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菲律宾、秘鲁、美国、加拿大的8件还 在注册国家(地区)的官方机构办理程序之中。其中:在秘鲁、美国、加拿大的3件 已经完成向华光酿酒的转让程序,尚未完成向金枫酒业的转让程序。 在美国和菲律宾的2件因无法按其当局要求提供在注册国实际使用证明材料而处 于撤销审核程序。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保持金枫酒业独立性 糖酒集团将充分尊重金枫酒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金枫酒业的公司章程, 保证金枫酒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金枫酒业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独立。糖酒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金枫 酒业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糖酒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 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糖酒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 糖酒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糖酒集团(含糖酒集团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 业,下同)不存在与金枫酒业(含金枫酒业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2)糖酒集团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所规定的可能与金枫酒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糖酒集团不会利用对金枫酒业控制关系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糖酒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 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糖酒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 的,糖酒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糖酒集团及其附属单位(包括糖酒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 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 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金枫酒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糖酒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 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糖酒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 糖酒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保持金枫酒业独立性 光明集团将充分尊重金枫酒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金枫酒业的公司章程, 保证金枫酒业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金枫酒业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 务独立。光明集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金枫 酒业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光明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 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光明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 光明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光明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光明集团(含光明集团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 业,下同)不存在与金枫酒业(含金枫酒业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2)光明集团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所规定的可能与金枫酒业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3)光明集团不会利用对金枫酒业控制关系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光明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 整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光明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 的,光明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光明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 光明集团及其附属单位(包括光明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 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 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金枫酒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枫酒业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光明集团作为金枫酒业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的整 个期间持续有效。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光明集团违反本承诺给金枫酒业造成损失的, 光明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金枫酒业进行足额赔偿。 履行情况:截止到目前,光明集团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对完善公司土地、房产权属出具的承诺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的部分土地、房产权属存在瑕 疵,公司及控股股东糖酒集团就该部分土地、房产不规范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1、金山区枫泾镇白牛路70号、青浦区朱家角镇北大街1号及金山区枫泾镇钱明 村7组三处房屋 金山区枫泾镇白牛路70号、青浦区朱家角镇北大街1号及金山区枫泾镇钱明村7 组三处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系公司2000年配股时,控股股东糖酒集团作为对价认购新股 时注入公司的一部分实物资产。当时进行资产评估时,上述三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未 包括在内。配股完成后,该三处土地的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归属上海金枫酿酒公司(后 更名为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但土地使用权仍然归属于糖酒集团,并由石库门 公司使用至今。由于办理房地产权证只能房、地合一办理,因此上述三处房地产权属 登记仍在糖酒集团名下。 针对上述房产证持有人与房产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况,经主管土地和房产部门 出具的说明,上述房产用地均由于规划原因,不再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和 房产使用权无法办理交易手续。为了尽快完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问题,公司及控股 股东糖酒集团均确认上述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的实际权益为金枫酒业所有,并出具承诺 如下: (1)公司承诺:如果该三处房地产可以办理交易和过户,公司将立即通过合法方 式从糖酒集团处将有关权属转让到石库门公司名下;如果该三处房地产被动迁,公司 将在糖酒集团的配合下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得适当的补偿。 (2)控股股东糖酒集团承诺:如果该三处房地产可以办理交易和过户,其将立即 通过合法方式将有关权属转让到石库门公司名下;如果该三处房地产被动迁,其将积 极配合公司或石库门公司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助其获得适当的补偿。在该三处房 地产权属规范完成之前,其承诺该三处土地将继续由公司使用,地上建筑物产生的经 济利益归公司所有。 履行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糖酒集团严格履行其所做的承诺。 2、位于朱家角镇酒龙路190号淀山湖酒厂厂区对面、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南村 1组及青浦区朱家角镇的三处房屋土地 上述三处房屋土地因缺少相关报建文件等历史原因未能办理房产证。为了尽快完 善相关土地、房产权属问题,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10万千升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建成后将不再使用该三处房 屋土地。 履行情况:公司“新增10万千升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已 于2017年11月份完成规划验收和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为降低仓储成本, 提高产能利用率,公司启动外仓租借仓库的出库退还工作,调整优化内外仓基酒储存 比例。鉴于部分外仓租赁合约年底到期,为降低租赁费用,公司以此为契机,优先逐 步驳回外仓坛酒。上述三处房屋长期以来作为仓库使用,为履行承诺,公司在梳理外 仓的同时,已停止使用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南村1组及青浦区朱家角镇的两处房屋。 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两处房屋已不再使用,朱家角镇酒龙路190号淀山湖酒厂厂 区对面的房屋也正在积极协调调整中,预计2018年年底前完成腾退工作,目前正在积 极推进中。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并授权董事会依照政府制订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决定该事务所 2018年 度报酬。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申请)方 应诉 (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仲 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 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是 否形成预计负 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 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 行情况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 分行 绍兴爱普特文体 用品有限公司、 黄一鸣、周美娟、 郦祖荣、黄燕儿、 绍兴白塔 黄一鸣、周美娟、 郦祖荣、黄燕儿、 绍兴白塔 诉讼 绍兴爱普特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向中 信银行贷款1000万元,逾期未归还, 中信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贷 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所有保证人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1,000 400 已判决 根据法院调解,绍兴白塔 作为连带责任方之一对借 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 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已进入执行程序,未 采取强制措施。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 分行 华夏电源集团有 限公司、浙江华 夏置业有限公 司、黄一鸣、周 美娟、绍兴白塔 浙江华夏置业有 限公司、黄一鸣、 周美娟、绍兴白 塔 诉讼 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 贷款1200万元,逾期未归还,中信 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贷款本 金及利息,并要求所有保证人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1,200 480 已判决 根据法院判决,绍兴白塔 作为连带责任方之一对借 款本金1200万元及相应利 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已终结本次执行程 序。2017年绍兴白塔 在绍兴瑞丰银行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陶堰支行银行存款 账户中的人民币 1,420,217.34元及 美元88,000元存款 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 院司法扣划至该院银 行账户。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 越兴支行 绍兴爱普特文体 用品有限公司、 黄一鸣、周美娟、 郦祖荣、黄燕儿、 绍兴白塔、 黄一鸣、周美娟、 郦祖荣、黄燕儿、 绍兴白塔 诉讼 绍兴爱普特文体用品有限公司向招 商银行贷款500万元,逾期未归还, 招商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贷 款本金及利息,并要求所有保证人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500 200 已判决 根据法院判决,绍兴白塔 作为连带责任方之一对借 款本金500万元及相应利 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已进入执行程序,未 采取强制措施。 绍兴市柯 桥区屹男 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华夏电源集团有 限公司、黄一鸣、 许建林、浙江华 夏对外贸易有限 公司、周美娟、 绍兴白塔 黄一鸣、周美娟、 浙江华夏对外贸 易有限公司、许 建林、绍兴白塔、 诉讼 华夏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小贷公司 贷款1000万元,因尚有300万元逾 期未归还,小贷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 华夏电源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要 求所有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50 无 已判决 根据法院判决,被告在案 件受理后已归还本金50万 元,绍兴白塔作为连带责 任方之一对借款本金250 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根据许建林2018年3月底 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与小贷公司签订的《还款 协议》,由许建林清偿上 述本金250.00万元及相应 利息,如许建林未按协议 约定清偿款项,则小贷公 司有权解除协议仍按法院 判决书内容要求法院恢复 强制执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 越兴支行 绍兴爱普特文体 用品有限公司、 黄一鸣、周美娟、 郦祖荣、黄燕儿、 绍兴白塔 黄一鸣、周美娟、 郦祖荣、黄燕儿、 绍兴白塔 诉讼 招商银行为绍兴爱普特文体用品有 限公司垫付信用证本金18,353,126 元,逾期未归还,招商银行起诉至法 院要求其归还信用证垫款本金及罚 息,并要求所有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1,835.3126 734.2 已判决 根据法院判决,绍兴白塔 作为连带责任方之一对垫 款本金18,353,126元及相 应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目前,法院已就招商 银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查封绍兴白塔名下位于陶 堰镇工业区1-4幢厂房的 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因绍兴白塔在法院采取保 全措施前已将该房产及相 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浙江 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用于企业经营 性商业贷款,根据《担保 法》第33条,浙江绍兴瑞 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 权,目前该贷款一切正常。 该保全措施未影响绍兴白 塔的实际经营。 已进入执行程序。截 至2018年6月30日, 冻结绍兴白塔于浙江 绍兴瑞丰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富盛支行 的银行账户,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 9,895.74元;冻结绍 兴白塔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绍兴分行的银 行账户,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300,314.54 元,美元5.06元。 注: 上表中诉讼涉及金额均为本金。根据2014年4月22日公司与绍兴白塔原股东许建林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书》3.2许建林的陈述与保证/3.2.1关 于目标公司/(10)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中约定,上表中生效判决确定的绍兴白塔连带担保债务均应由绍兴白塔股东许建林负责。2018年4月,许建林与自然 人陈建祥共同投资设立绍兴诚诣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法定代表人许建林。2018年6月,绍兴诚诣贸易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就上表中涉及中信银行的诉讼所指本金金额为1000万元及1200万元的债权分别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中信银行将 其对华夏电源、绍兴白塔及其他保证担保人享有的上述债权转让给绍兴诚诣贸易有限公司。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期采购货物关联交易发生额2,661.49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交易定 价原则 交易 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光明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购买商品 糯米、梗米 市场价 1,192.92 17.04 付汇 上海乐惠米业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购买商品 糯米、梗米 市场价 1,100.65 15.72 付汇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购买商品 蜂制品 市场价 101.43 100.00 付汇 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购买商品 促销品 市场价 183.98 50.42 付汇 上海易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购买商品 促销品 市场价 11.41 3.13 付汇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期销售货物关联交易发生额8,976.08万元,其中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交易 内容 交易定 价原则 交易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中心 股东的子公司 销售商品 黄酒 市场价 3,763.00 9.83 付汇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销售商品 黄酒 市场价 1,412.00 3.69 付汇 上海富尔网络销售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销售商品 黄酒 市场价 407.57 1.06 付汇 上海好德便利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销售商品 黄酒 市场价 170.90 0.45 付汇 上海良友金伴便利连锁有限公司 集团兄弟公司 销售商品 黄酒 市场价 157.17 0.41 付汇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 方名 称 租赁 方名 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资产 涉及金额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 益 租赁收 益确定 依据 租赁收 益对公 司影响 是否 关联 交易 关联 关系 糖酒 集团 金枫 酒业 租赁糖酒集团 拥有的本市普 陀区宁夏路 777号海棠大 厦9、10、11 楼用于公司总 部及下属销售 分公司办公 1,244.39 2017-05-01 2020-04-30 -197.52 租赁合 同 占公司 报告期 利润总 额的 -5.47% 是 控股 股东 租赁情况说明: 该事项详见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表中租赁收益指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租赁上述资产的费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 否逾期 担保逾期 金额 是否存在 反担保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绍兴爱普特文体 用品有限公司 1,401.19 2014-04-09 2014-04-09 2015-04-09 连带责任担保 否 是 1,401.19 否 否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绍兴爱普特文体 用品有限公司 600.00 2014-02-10 2014-02-10 2015-02-1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是 600.00 否 否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华夏电源集团有 限公司 720.00 2013-12-31 2013-12-31 2014-12-31 连带责任担保 否 是 720.00 否 否 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华夏电源集团有 限公司 150.00 2013-10-16 2013-10-16 2014-10-16 连带责任担保 否 是 150.00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871.19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2,871.1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41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7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中国海 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了《年新增10万kL新 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 额为人民币245,443,722元,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3,800,000元,勘察费为人民币 551,562元,施工建安费为人民币241,092,160元。资金来源为募集专项资金。(详见 2014年7月24日披露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库门酿酒 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合同完成情况: 1、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的设计并通过审核,付款100%; 2、勘察:已完成勘察报告,付款100%; 3、施工:已完工,付款95%。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12月29日发布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 海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沪环保办「2017」450号),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石库门公司属于2018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石库门公司下属两生产厂区,主要产品是黄酒。目前,两生产厂区的生产生活废 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纳入市政管网,由当地污水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 经检测后均达标排放。 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见下表: 序号 污染物排放信息 污染物排放种类 生产生活废水 锅炉废气 1 监控指标 COD、pH 氨氮、总氮、总磷(2018年6月纳入)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2 排放方式 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检测合格后排放 3 排放口分布情况和数量 石库门厂区:1个 枫泾厂区:1个 石库门厂区:1个 枫泾厂区:1个 4 排放浓度(限值) 化学需氧量500mg/l 氨氮40 mg/l 总磷8 mg/l 总氮60 mg/l 二氧化硫20mg/m3 氮氧化物150mg/m3 5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上海市《锅炉大气污染物 (DB31/445-2009) 排放标准》 (DB31/387-2014)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运行情况 1 2015年9月实施完成清洁生产能源替代项目(七台燃气锅炉) 良好 2 2016年8月实施完成120吨/天污水预处理设施扩建项目 良好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新增10万KL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2014年12月1日取得 环评批复(文号:金环许[2014]1086号),环保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办理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石库门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危害 程度、影响范围、公司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明确了事件发 生后的预警级别和预警措施。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8年4月8日完成备案,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枫泾厂区)备案编号:02-310116-2018-015-L,上海石库 门酿酒有限公司(石库门厂区)备案编号:02-310116-2018-014-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监测类型 监测指标 监测方案 在线监测 COD、pH、氨氮、总氮、总磷 在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实时 自行监控体系 日常监测 COD、pH、氨氮 在厂区各车间设定八个监测点,每日对指标进 行有效监控,实施日常巡检管理体系 月度检测 COD、pH、氨氮、总氮、总磷、 BOD、悬浮物、石油类、色度 每月一次委托资质单位对九个指标进行检测, 并出具报告,形成委外月检制度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拟定2018年度在石库门厂区实施3000吨/天污水总排放 口处理设施新建项目,2018年7月委托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 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待上报审批通过后,计划于2018年9月正式启动该项目,力 争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在提高污水处理量的同时,有效降低总排放 口的污染物浓度,以达到提高环境质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和《关于印发〈2018 年绍兴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绍市环发〔2018〕16号),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绍兴白塔不属于2018年绍兴市重点排污单位。 (1)排放信息: 绍兴白塔主要产品是黄酒。目前,厂区的生产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纳入市政 管网,由当地污水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检测后均达标排放。 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见下表: 序号 污染物排放信息 污染物排放种类 生产生活废水 锅炉废气 1 监控指标 COD(2017年监控) 氨氮、总氮、总磷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2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