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浩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云科技”)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 司于2018年8月14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茅庆江先生主持,出席 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 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 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 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监事会的 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后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 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 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相关银行 申请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名称及拟申 请额度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 (人民币,万元) 期限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10,000 1年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5,000 1年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10,000 1年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5,000 1年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0,000 1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雷洪文先生全 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亦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以 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负责人李佩露女士的辞职申请,李佩露女士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李佩露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李佩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艳玲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 项的议案》。 2016年5月1日,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茅庆江先生签订了《广州市房屋租赁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茅庆江先生租赁其拥有产权的6 套天安菁华公寓作为住宅使用,租赁期限从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 日,租金共计9,400元/月,按月结算。 现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茅庆江先生经协商一致,拟签署《广州市房屋租赁合 同》(以下简称“新合同”),新合同拟约定公司向关联自然人茅庆江先生租赁其 上述房产作为住宅使用,有效期及租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6月30日,租金共计9,200元/月,每半年结算一次,原合同自新合同 生效之日起作废。 关联董事茅庆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 议案进行了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项的公告》、独立 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0370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002903股】已于前期实施完毕,公 司总股本因此由218,291,439股变更为392,987,960股;又因公司2018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614,619股)已于 前期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因此由392,987,960股变更为408,602,579 股;又因公司已实施的首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4名原激励对象 离职,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获授尚未解锁合计112,353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 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此由408,602,579股变更为408,490,226股。故 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总股本及注册资本部分进行相应修改。 另,为了就紧急事项能及时作出决议,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 司前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 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和其他相关条款等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 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 登记的公告》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 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307会议室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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