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翠微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7:31:18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匡振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高广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等风险因
素于本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4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翠微集团、控股股东



北京翠微集团

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方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国资中心、一致行动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当代商城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甘家口大厦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超市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物业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翠微可晶



北京翠微可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报、中证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翠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匡振兴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姜荣生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电话

010-68241688

传真

010-68159573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6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6

公司网址

www.cwjt.com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535,128,094.29

2,529,046,583.72

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441,276.97

59,256,947.40

2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9,568,899.86

58,016,837.51

1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95,159.10

-11,078,780.71

266.0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43,401,285.58

3,016,054,061.83

0.91

总资产

4,994,004,825.52

5,107,720,663.77

-2.2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4

0.113

27.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4

0.113

2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33

0.111

19.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

2.01

增加0.4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2.30

1.96

增加0.3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1,453,801.30

七、36和3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6,405,978.00

七、3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637.42

七、36和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070.29



所得税影响额

-1,962,694.48



合计

5,872,377.11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以百货业态为主,超市、餐饮等多种业态协同。公
司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
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公司业
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
赁业务收入。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变化,公司积极推进零售主业转型升级,拓展
新零售、新业态、新生活领域,探索新兴领域投资发展,促进生活与科技的融合,推
进与海淀构建城市新形态、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协同。


上半年,国内经济总体稳中向好,消费市场基本平稳,消费升级势头不减,消费
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零售业销售平稳增长,经营效益继续好转,创
新转型步伐加快,跨界融合不断深化,新业态和新场景不断涌现。上半年全国社会消
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4%,比上年同期放缓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
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5%,增速加快1.2个百分点。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0.1%,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同比增长29.8%,增速加快1.2个百分点。根据中华全国商业
信息中心的监测数据,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7%,增速较去
年同期放缓1.4个百分点。根据北京商委信息中心统计数据,北京44家重点百货店零
售额同比下降4.32%。下半年,面对经济运行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财政金融政策将
在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零售业需主动适应市场环
境和消费需求变化,加快创新转型消费升级,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品牌优势、区位优势、物业优势、管理优势等方面,
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之“公司业务概要”之描述。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与消费运行总体平稳,内外部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北京
区域实体零售市场相对偏弱。公司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和全年目标,以顾客、效益、发
展为中心,以完善提升、创新变革、多元拓展为主线,推进转型提升促进增收创效,
调整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能,稳销售增利润、提效率降成本的效果有所体现。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5亿元,同比增长0.24%,利润总额1.02亿元,
同比增长2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44.13万元,同比增长27.31%。

上半年收入和毛利率基本稳定,净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费用的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门店经营结构调整,优化经营布局,完善商品结构,丰富适
销商品,优化组合配比,提升地均坪效。持续优化生活中心配套功能,改善经营环境,
提升消费体验,促进聚客增效。创新营销举措,扩大营销力度,整合营销资源,推动
业态联动,促进客流与销售增长。推动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拓展“翠微E生活”APP
等服务功能。深化特色会员服务,增强消费黏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宽经营思路,探索新业态发展,推进合肥左能泰和街购物
中心输出管理项目合作与规划筹备,推动邻里中心业态模式的项目规划设计,探索线
上线下相融合的新零售业态合作发展机会,按照中关村创业大街建设规划要求研究当
代商城融合科技文化的科技广场转型方向。加强资金管理及投资运作,投资设立翠微
新生活基金,拓展新零售、新生活服务领域,研究科技创新与生活服务的结合,助力
产业转型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管理体系调整,提高管理效能。完成业务体系整合,实
现总部统一管理。精简组织机构,优化管理职能,组织岗位交流,促进管理与文化融
合。推进战略规划的优化调整,研究设计门店调改方案。继续完善信息系统,强化技
术支持与应用。强化运行保障,严控费用成本,提高运维效率,落实安全生产。


下半年,公司将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推进营销服务创新,稳销售促增
效,推进翠微店、当代商城中关村店、甘家口百货的调整规划,推进输出管理、邻里
中心等业态项目的规划实施,推进与线上的融合与合作,拓展新生活服务领域,按照
海淀区的战略部署,融入国家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进程。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535,128,094.29

2,529,046,583.72

0.24

营业成本

2,028,279,119.59

2,026,301,317.39

0.10

销售费用

297,276,265.24

304,653,678.69

-2.42

管理费用

83,243,225.27

86,189,514.09

-3.42

财务费用

-136,695.30

1,836,843.51

-107.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95,159.10

-11,078,780.71

266.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149,397.91

-165,518,817.82

-8.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884,356.69

-80,260,456.55

0.47





情况说明:

(1)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刷卡手续费减少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去年同期关闭清河店支付租赁解约补偿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预付账款

2,689,902.61

0.05

9,310,603.57

0.18

-71.11

(1)

其他流动资产

154,839,266.28

3.10

221,925,750.93

4.34

-30.23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64,643,604.23

19.32

710,844,700.00

13.92

35.70

(3)

在建工程

2,235,931.23

0.04

1,578,413.17

0.03

41.66

(4)

应交税费

15,092,301.44

0.30

29,243,321.18

0.57

-48.39

(5)

应付利息

4,583,333.31

0.09

12,833,333.31

0.25

-64.29

(6)






情况说明

(1)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减少。

(2)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减少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本期出资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限合伙)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门店商装改造所致。

(5)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上交企业所得税款所致。

(6) 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本期偿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18,047,267.53

商业预付卡存管资金

合计

218,047,267.53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公司将对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报
告期,公司对外投资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964,643,604.23元,同比增加
253,798,904.23元,增幅为35.7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5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
出资5亿元投资设立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5.02
亿元,重点投资于消费升级、新零售、教育、餐饮等与生活服务相关行业的股权投资。



基金于2018年5月7日正式成立,2018年8月3日完成基金备案手续。[查询索引:
2018年5月4日、5月8日和8月7日的上证报、中证报、上交所网站《关于投资设
立翠微新生活基金的公告》(临2018-012))、《关于设立翠微新生活基金的进展公
告》(临2018-013)、《关于翠微新生活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临2018-019)]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向基金实际缴纳出资2.34亿元,占公司认缴出资总额的46.81%。

该基金于投资早期未产生收益。


2015年5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新兴产业的股权和债权及其他投资范围 [查询索引:上
证报、中证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临2015-016)]。该基金于2015年6月17日正式成立,至2018年6月16日止已
三年到期,基金已启动清算程序,资金回收、清算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2018年7
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收到基金分配的全部投资本金共计2亿元,投资收益将待清
收、清算完毕后分配,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内可获得收益共计约2,500万元(上年
末分配收益共计600万元),最终将以基金清算分配金额为准。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投资项目

本期期初金额

本期期末金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影响金额

华宏翠微宏益
二期私募基金

500,000,000.00

519,737,671.23

19,737,671.23

0.00

合计

500,000,000.00

519,737,671.23

19,737,671.23

0.00



公司于2016年3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出资认购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估值报告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19,737,671.23 元。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
任公司

商业零售

100%

31,000

89,751.59

60,446.47

1,710.85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
责任公司

商业零售

100%

31,000

56,495.17

47,341.56

739.82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
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零售

直接80%,间
接11.67%

1,000

12,619.34

7,770.78

658.74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70%

100

1,741.10

1,668.41

-3.73

北京翠微可晶文化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零
售、摄影

80%

200

785.42

499.87

24.07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责
任公司

物业管理

16%

1,118

12,884.14

8,341.25

424.36



1、公司其他参股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附注7之“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2、报告期内,当代商城实现营业收入54,995.67万元,同比下降1.37%,实现净
利润1,710.85万元,同比增长20.10%;甘家口大厦实现营业收入23,701.68万元,同
比下降3.86%,实现净利润739.82万元,同比增长69.77%;翠微超市实现营业收入
17,174.85万元,同比增长0.71%,实现净利润658.74万元,同比增长86.51%。


3、报告期内,公司经管理层决策拟收购控股子公司翠微超市、翠微物业的少数
股东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8年8月办理完毕。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翠
微物业100%股权,翠微物业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翠微超市股权将增至83.33%,
翠微物业所持11.67%股权不变,翠微超市将间接成为全资子公司。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可能存在经济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方面的
风险因素于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
论与分析”之内容)


公司关注到上半年北京百货零售市场运行数据弱于外埠地区,第二季度起零售市
场下行压力增大,外围国际环境及国内经济形势变化所带来的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
增加,可能会对下半年消费市场稳定和零售企业经营带来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
变化,注重内部调整创新与提质增效,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促进企业平稳运行,提升
新业务拓展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05.11

www.sse.com.cn

2018.05.12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解决
关联
交易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
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严格控制并减少公司与本中
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履行合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确保本中心不
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
要求公司向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
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确保本中心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中心自身和
/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在海淀国
资中心作
为公司股
东期间有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本中心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本中心或本中心控
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商业机会以开发、收购、投资
可能与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关系的项
目时,本中心将优先选择或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
他企业优先选择放弃或让与该等商业机会给公
司。如果公司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
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3、本中心将促使超市发
公司未来不从事零售业中的百货商店业务,不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百货商店业务形成直接或间

在本次重
组完成后
且作为北
京翠微集
团一致行
动人期间
内有效








接的业务竞争关系。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在海淀国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国资中心
将在公司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一致意
见,为北京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完
成且北京翠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本中心为公司股东期间,本中心不会向公司
股东大会提出选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的提案,不会向公司委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


在北京翠
微集团和
海淀国资
中心均为
公司股东
期间内有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
当终止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其注册资本已
经按期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2、本中
心持有的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的全部股权权属
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
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涉及任何重
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第三方请求权利
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争议。


长期有效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本
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务、机构、资产
和业务等方面与贵公司完全独立、分开。本中心
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在经
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保持独立并
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在海淀国
资中心作
为公司股
东期间有






其他

北京市海淀区
国有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如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下称“标的公司”)
存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3
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债务之
外的其他债务,或因标的公司出资、股权、税务、
劳动人事、资产等任何原因产生争议、纠纷、行
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本中心同意承担该等债务,
或给予标的公司相应全额补偿。如因前述事项导
致翠微股份遭受损失的,本中心将赔偿翠微股份
因此遭受的损失。


长期有效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北京翠微集团

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
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
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
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
业务,并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
争。


长期有效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8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不超过2,0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及
其子公司与翠微集团和海淀置业实际发生的交
易金额分别为575.32万元和414.29万元,合计

2018年4月21日上交所网站《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8-007)




989.61万元,与预计一致。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2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北京
银行翠微路支行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每家3亿元共计9亿元的一年期授信额度。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公司统一规划和要求实施对口帮扶工作。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与海淀区苏家坨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帮助镇里销售农产品。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5.20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1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5.20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下半年公司将按照年度统一规划,继续推动对口帮扶工作。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回收,设立塑料瓶、旧电池、硒鼓墨盒回收箱,
定期由专业单位运输处理。执行政府“限塑令”相关规定,有偿提供可降解的塑
料袋。商装改造不使用污染环境的装修装饰材料,确保室内环境符合标准。公司严控
废水、废气和噪音排放以及经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公司积极倡导环保文化建设,开
展环保宣传,组织公益活动,宣传环保理念。公司完成全部锅炉和直燃机的低氮改造,
经环保部门检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2018年4月1日北京市开始
征收排污税,公司积极主动向税务部门报税,并按期足额缴纳排污税。


(三)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
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公司经管理层决策拟收购控股子公司翠微超市、
翠微物业的非关联方少数股东股权。其中:向少数股东北京华世恒安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收购所持翠微超市3.33%的股权,翠微超市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的
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612.03万元,评估价值为7,258.66万元,标的股权收购价格
为230.2万元;向少数股东北京方达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迅龙臣设备安装
有限公司收购所持翠微物业合计30%的股权,翠微物业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
31日的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768.94万元,评估价值为1,700.38万元,标的股权收
购价格合计为484.6万元。以上收购价格以经核准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经海
淀区国资委批复同意,收购协议已于2018年7月11日签署,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18
年8月办理完毕。本次收购后,公司将持有翠微物业100%股权,翠微物业变更为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翠微超市股权将增至83.33%,翠微物业所持11.67%股权不变,
翠微超市将间接成为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购买行为,对公司经营和
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11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


比例
(%)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0

172,092,100

32.83

0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中心

0

155,749,333

29.71

0





国有法人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83,900

17,194,018

3.28

0





国有法人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保险产品

1,715,755

6,752,945

1.29

0

未知



未知

王桂花

-700

1,914,939

0.37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陈丽屏

539,200

1,763,000

0.3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熊国强

6,700

1,533,700

0.2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熊卫红

-300

1,361,700

0.2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魏英莲

400,000

1,300,000

0.25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

1,098,300

0.21

0

未知



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92,100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55,749,333

人民币普通股

155,749,333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7,194,018

人民币普通股

17,194,018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6,752,945

人民币普通股

6,752,945

王桂花

1,914,939

人民币普通股

1,914,939

陈丽屏

1,76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63,000

熊国强

1,53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3,700

熊卫红

1,361,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1,700

魏英莲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8,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翠微集团与海淀国资中心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两者为一
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吴红平

董事

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董事李连旭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17年9月28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
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及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
吴红平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

还本付息
方式

交易
场所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16翠微01

136299

2016-3-21

2021-3-21

550,000,000

3.00

按年付
息,到期
一次还
本。


上海
证券
交易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1日,兑付完毕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7年3月21
日至2018年3月20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16翠微01”票面利率为3.0%,每手
“16翠微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30.00元(含税)。[查询索引:2018年3月
14日上证报、中证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
息公告》(临2018-004)]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按时、足额兑付完毕《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存
续期内2016年度、2017年度的利息。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3日
以证监许可[2016]43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1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5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6年3月21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5.5亿元。该债券已于2016年4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按照规定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交易。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后,考虑到行业发展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
因素,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未实施公司债券其
余期的发行,上述中国证监会批复已到期失效。 [查询索引:2018年3月3日上证报、


中证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关于公司债券核准发行批复到期的公告》(临
2018-00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三层

联系人

张钟伟、王松朝、刘博、郑声达

联系电话

010-85130679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5.5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
金为545,875,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
546,031,563.02元,其中偿还招商银行借款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46,031,563.02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0,646元(利息收入结余)。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
集资金运用计划的要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依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
级,并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根据大公评级出具的《北
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18年6月19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通过对本公司及“16翠微01”的信
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6翠微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A。[
查询索引:2018年6月20日上证报、中证报、
上交所网站《关于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临2018-017)、上交所
网站《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由海淀国资中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
付的费用。2015年12月21日,海淀国资中心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与公司签
订了担保协议。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担保人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相关情况如下:

1、担保人2018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项目

2018年6月30日/2018年半年度

总资产(万元)

23,092,180.05

净资产(万元)

7,472,28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5,381,519.92

营业收入(万元)

1,913,735.17

净利润(万元)

75,100.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8,029.87

资产负债率

67.64%

流动比率(倍)

2.23

速动比率(倍)

1.4

净资产收益率

1.05%



注:有关担保人2018年半年度详细财务数据详见上交所网站《“16翠微01”公司债券担保人2018
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是北京市海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经大公
评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根据大


公评级出具的2018年度跟踪评级结果,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3、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海淀国资中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57,900万元,占海
淀国资中心净资产规模的11.94%,总资产规模的8.4%,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担保金额为183,90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金额为474,000万元。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中
信建投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
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查询
索引:2018年6月20日上交所网站《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年度)》]

截止目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规定期限内完整出具了本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2016年度、2017
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八、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变动原因

流动比率

1.23

1.31

-0.08



速动比率

1.05

1.10

-0.05



资产负债率(%)

38.81

40.71

-1.9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1.40

18.33

3.07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说明:公司2016年财务指标因误扣除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调整的摊销额,致
使2016年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有误,更正前后的财务数据和指标对比如下:

主要指标

2016年更正前

2016年更正后

2017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37,028,521.48

337,747,065.54

346,936,641.98

流动比率

1.15

1.15

1.31

速动比率

0.96

0.96

1.10

资产负债率

42.63%

42.63%

40.71%

EBITDA全部债务比

15.39%

15.42%

16.69%

利息保障倍数

9.20

8.89

12.0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3.88

43.88

11.2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8.17

17.53

19.8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九、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
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一年期授信额度总计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余额为6亿元,报告期内使用授信
额度贷款0元,报告期末银行贷款余额为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获得的商业
银行授信额度余额为9亿元,使用授信额度贷款0元。


十二、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398,009,930.82

1,635,192,914.3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2

46,205,182.69

38,371,457.52

预付款项

七、3

2,689,902.61

9,310,603.5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4

9,469,089.71

8,481,702.8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5

97,760,445.30

82,482,532.4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6

154,839,266.28

221,925,750.93

流动资产合计



1,708,973,817.41

1,995,764,961.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7

964,643,604.23

710,844,7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七、8

26,656,254.95

26,611,254.95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七、9

9,229,103.29

9,750,745.63

固定资产

七、10

1,889,209,328.41

1,938,672,307.95

在建工程

七、11

2,235,931.23

1,578,413.1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12

275,401,908.50

282,006,355.1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七、13

61,387,895.89

77,704,465.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4

56,266,981.61

64,787,460.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85,031,008.11

3,111,955,702.06

资产总计



4,994,004,825.52

5,107,720,663.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15

385,709,996.52

428,796,306.68

预收款项

七、16

532,454,868.75

591,991,019.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17

54,558,822.53

73,964,115.60

应交税费

七、18

15,092,301.44

29,243,321.18

应付利息

七、19

4,583,333.31

12,833,333.3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20

126,453,409.87

124,651,873.0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七、21

267,803,612.62

265,494,351.33

流动负债合计



1,386,656,345.04

1,526,974,320.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七、22

547,254,282.89

546,775,105.4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23

4,170,376.41

5,473,877.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1,424,659.30

552,248,983.12

负债合计



1,938,081,004.34

2,079,223,303.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24

524,144,222.00

524,144,2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25

1,735,785,601.75

1,735,785,601.7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26

14,803,253.42



专项储备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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