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康恒泰回报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次)

时间:2018年08月25日 00:24:56 中财网

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
责任
公司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8
年第
2
次更新)





























基金管理人: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6

6

12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1262
号准
予募集注册。

基金合同于
2016

7

13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和
本招
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
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
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
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
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
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
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
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
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
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
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
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初始面值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
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
8

7

1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8

6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
1
二、释义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
21
六、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七、基金的募集
................................
................................
................................
..........
29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1
十、基金的投资
................................
................................
................................
..........
44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57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61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2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7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69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3
十八、风险揭示
................................
................................
................................
..........
8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84

十、基金合
同内容摘要
................................
................................
.........................
86

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0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1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2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泰康
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
在做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
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
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泰康恒泰回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等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国

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泰康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
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2

21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26F07

F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5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保

会保监发改
[
2006
]
69



基金
管理
资格
批准机关

批准
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5
]
218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10
-
57691999


联系人:
何纬


股权结构: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9.41%
;中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59%




(二)
基金管理人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东升先生:董事长、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经济学博士,现任泰康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精算师协会会长,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理事长,楚商联合会
会长,是中国
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陈东升先生曾任
对外贸易合作部国际贸易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
杂志社常务副总编,开创了中国
500
强企业评比的先河,被《财富》(中文版)
评选为“
2004
年度中国商人”。



任道德先生:副董事长,统计学学士,现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弘泰恒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道德先生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和交通银
行,曾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兼首



席投资官,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总裁等职务。




修明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席,法学博士,现任北京
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暨管委会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ICC
仲裁
委员会委员(兼金融工作小组委员)及国际商会(中国)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台湾中华仲裁协会仲裁
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员,吉隆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以及广州、重庆、珠
海等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属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
委员、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和
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专家成
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
员。陶修明先生曾任职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暨天平律师事务所、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



徐华先生: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会计学硕士,具
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致同国际治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兼任国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会计信
息化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
化委员会委员、北京国际税收研究会
副会长等职务。徐华先生曾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北京市财政局
处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二届财务
会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宋敏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香港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创始主任。宋敏先生曾兼任上交所及深交所博士后导师,香港
政府中央政策组
(CPU)
顾问,香港政府金融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成员,深圳前海
试验区咨询委员,中国投资公司
(CIC)
咨询顾问,国家开发银行国开智库专家委
员,国际金融论坛学术执行委员等
职务。



周国端先生: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保险及财务博士,
现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周国端先生曾任职于旅行家集团、摩根斯坦利公司,曾任国立台湾



大学财务金融所教授,瑞士信贷金融集团台湾咨询顾问,苏黎世金融集团大中华
区寿险首席顾问,台湾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治中心董事长,台湾财团法人保险事
业发展中心董事长,台湾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
,泰康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苗力女士:董事、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泰康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苗力女士曾任郑州大学讲师,交
通银行郑州分行支行行长,太平洋保险公司郑州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公司办
公室副主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银保
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CEO
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泰康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2
、监事会成员


李华安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合规负责人。李华安先生曾任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
任、监察科科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分公司
副总经理、广西分公司总经理、稽核监察部总经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朱延明先生:监事,财务金融硕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现任泰康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朱延明先生曾任台湾保险事业发展中心董事
长办公室主任,台湾宏泰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企划处、资本风险管理处协理,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精算企划部数据管理处处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
经理等职务。



任建畅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国际金融硕士,现任泰康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金融工程部负责人。任建畅先生曾任国家计委财政金融司主任科员,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投资顾问部助理总经理,麦肯锡中国公司北京办公室高级研究专员,泰
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



霍焱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后管理部负责人。霍焱先生曾任广东北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摩托罗



拉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泰康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段国圣先生,泰康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理学硕士、
工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数学副教授、应用经济学研究员(教授)。现任泰康
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任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长、
武汉大学兼职教授、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曾任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保险
偿付能
力监管标准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段国圣先生带领泰康资产在寿险资金、
养老金、投连产品、项目投资等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业绩斐然,至今已积累了
20
多年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经验。



金志刚先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募事业部负责人,统
计学硕士。金志刚先生曾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CAD/CAM
软件开发与培训中
心应用软件工程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研究员,泰康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助理总经理兼高级研究员、副总经理、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等职务。



陈玮光先生,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公募合规负责人,应用经济学博士。

陈玮光先生曾任湖南省永州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科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公司投资者调查中心副总监,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扶贫),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一部、办公室、会员管理部主任,中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职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任慧娟女士,金融学硕士。

2015

8
月加入泰康资产,现任公募事业部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
2015

12

9
日至今担任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5

9
日至今担任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7

13
日至今担任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24
日至今担任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2

21
日至今担任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9

8
日至今担任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曾任职阳光财产保险公
司资产管理中心固定部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



桂跃强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财政金融学硕士。

2015

8
月加
入泰康资产,现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股票投资董事总经理、
公募事业部权益
投资负责人,
2015

12

8
日至今担任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6

8
日至今担任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1

28
日至今担任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15
日至今担任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20
日至今担任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2

13
日至今担任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

19
日至今担任泰康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经理
,2018

5

30
日至今担任
泰康颐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
2018

6

13
日至今担任泰康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任新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5、本基金过往基金经理

彭一博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2016

12

21

-
2017

12

5

担任
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金志刚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简历
同上。



桂跃强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简历同上


蒋利娟女士,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国民经济学硕士。

2008
年加入泰
康资产,历任集中交易室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投资高级经理、总监。现
任公募事业部固定收益投资执行总监。

2015

6

19
日至今担任泰康薪意保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9

23
日至今担任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2

8

-
2016

12

27
日担任泰康新机遇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2

3
日至今担任泰康稳健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6

8
日至今担任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

22
日至今担任泰康金泰回报
3
个月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15
日至今担任泰康兴泰回报沪港



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8

30
日至今担任泰康年年红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9

8
日至今担任泰康现金
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
2018

5

30
日至今担任
泰康颐年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8

6

13
日至今担任
泰康颐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庞水珍女士,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

2014

7
月加入泰康资产,现任公募事业部集中交易室固定收益交易总监。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
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





8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


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







3
)承销证券





4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
)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
)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
牟取
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
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募基金
管理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募基金管理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募
基金
业务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募基金管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
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公募基金
管理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募基金管理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募基金
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4
)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募基金管理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为加强
公募基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促进诚信、合法、有效经营的内部控制环
境,保
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
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
控制的
主要
内容包括
投资
管理业务控制、
市场
营销与过户登记
业务
控制、


披露控制、
监察稽核
控制等。




1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
管理人
根据投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
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
施进行控制。针对投资
研究业务,
基金管理

制定
了相关研究管理制度,对研究
工作

业务流程、研究报告

质量评价

研究与投资
的交流机制等做了
明确
规范。

针对
投资决策
业务

基金
管理人
制定
了相关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确保
投资决策流
程科学合规、
投资
决策依据充分
合理
、投资授权
管理清晰
规范

同时,基金管理
人还
建立
了科学
严谨
的投资风险评估与业绩评价体系。

针对基金
交易业务,
基金
管理人实行
集中
交易制度,

基金的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严格分离,
建立交易监
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防范和控制交易风险,杜绝基金的不规范交
易行为。




2
)市场营销与过户登记业务控制


公募
基金业务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
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公募
基金业务
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
定期核对、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3
)信息披露控制


公募
基金
业务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
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募
基金
业务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加强对公募基金管理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
改进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4
)监察稽核控制



根据公募基金管理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管理层授权,监察稽核人员可以列
席公募
基金
业务相关会议,调阅公募
基金
业务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监察稽核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向管
理层报告公募基金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管理层对监察稽核人员的报告进行审
议。



公募
基金
业务设立监察稽核岗位,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募基金管理层保证
监察稽核岗位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明确公募
基金
合规
监察
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
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
公募
基金
业务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募基金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募
基金

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
基金管理人
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基金管理人
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
基金管理业务
的发展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陆志俊



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
2
007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7
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较上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7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
收入位列第
171
位。



截至
2018

3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2667.97
亿元。

2018

1
-
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200.91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

资格
,以

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

中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1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

2013

11
月至
2018

2
月任本行副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0
月至
2018

1
月任
本行行长;
2010

4
月至
2013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8
月至
2010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
2004

9
月至
2005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6
月至
2004

9
月任本行董
事、行长助理;
2001

9
月至
2004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
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
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
07

12
月至
2015

8
月,
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12
月至
2007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
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
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
18

3

31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50
只。

此外,
交通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
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
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
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
托管
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
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
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
管理暂行办法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
完善。做到业务
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
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
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相关内容。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
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1
)直销中心柜台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26F07

F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5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895522


传真:
010
-
57697399


联系人:
曲晨


电话:
010
-
57697547


网站:
www.tkfunds.com.cn



2
)投资者亦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
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
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
)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

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请登录:
https://trade.tkfunds.com.cn/


APP
: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泰康资产微基金


2

其他销

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
号楼
C

7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客服电话:
400
-
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址:
www.5ifund.com


(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12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18F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com


(7)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1
号楼
16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1
号楼
16

1603



法定代表人:胡伟


联系人:牛亚楠


客服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
funds.com


(9)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4

A506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孟召社


客服电话:
400
-
928
-
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1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2)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5
号楼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5
号楼
1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李美


客服电话:
400
-
600
-
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1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6
-
433
-
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4)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2
号楼
2
-
4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5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服电话:
4008
-
909
-
998


网址:
www.jnlc.com


(15)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客服电话:
4006
-
411
-
999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16)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3
单元
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3
单元
7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服电话:
40
0
-
930
-
0660


网址:
www.jfz.com


(1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
95551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
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
-
838

26F07

F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5



法定代表人: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1
8
95522


传真:
010
-
56814888


联系人:
陈进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
安冬

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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