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英飞特: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1:40:53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10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规定,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5.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255.00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6,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信息披露费、律师
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人民币729.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21.00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79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460,21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238,375.45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

8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80,000,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8,000,000.00

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2,756,200.00

减:累计实际投入

145,998,944.29

其中:本报告期实际投入

6,332,125.33

其中:以前年度实际投入

139,666,818.96

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93,231.1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
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755917325310110

募集资金专户

126,412.92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06062338

募集资金专户

47,399.24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
产业化基地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8110801013000847170

募集资金专户

12,306.7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动资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06246329

募集资金专户

3,507,112.27

浙江英飞特实施桐庐
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
化基地项目

合 计





3,693,231.1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承诺投资”。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或
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认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公司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涉及
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修正)》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月1日-6月30日

编制单位: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021.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3.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75.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LED照明驱动电源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6,077.88

6,077.88

295.48

5,670.72

93.30%

2018年

不适用

不适用



2、桐庐LED照明驱动电
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29,443.12

29,443.12

337.73

20,704.79

70.32%

2019年

2,162.59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6,021.00

46,021.00

633.21

36,875.51

80.13%



2,162.5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46,021.00

46,021.00

633.21

36,875.51





2,162.5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达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
至2016年12月2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2,275.62万元。上述投入
及置换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中汇会鉴[2016]4873号鉴
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将上述金额资
金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 年 3 月 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除了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2000万元外,剩余资金已于2018年3月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8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
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使用8,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有8,8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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