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盛路通信: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4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 一八年八月十三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董事 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资金在有效期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公 司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 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 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同意董事会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 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做出的,变更后将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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