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测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867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 1-7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E10867号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会林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2号文《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 1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400,000.00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 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0,4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68,000,000.00元汇入公司银 行账户,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65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 行武汉分行 洪山支行 698631081 2016-11-17 157,323,000.00 145,167.31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武 汉分行循礼 门支行 127906155810302 2016-11-17 210,677,000.00 4,166,834.34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武 汉分行循礼 门支行 1279065735110704 4,358,013.84 活期存款 合 计 368,000,000.00 8,670,015.49 收到的368,000,000.00元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金额9,443,592.83元(除 在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外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8,556,407.17 元。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698631081账户,在2018年6月 30日的余额中含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97,336.79元,存 款产生的利息收入47,830.52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358,556,407.17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97,336.79 加:利息收入 3,845,098.71 减: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914,834.86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7,879,400.00 减: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37,083,841.33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17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509,714.09 减:2018 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64,439,266.30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减:网银付款手续费 1,763.43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6月30日实际余额 8,670,015.49 说明:1、武汉FPD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1个项目,其实施主体是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分 别于 2016 年 12月 18 日、2017年6月26日、2018年4月24日、2018年6月21 日将上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6155810302)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的 11000万元,转至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 礼门支行(账号:127906573511070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 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2、根据公司2018年6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购买1亿元的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 理,该产品利率1.35%-4.50%,期限3个月,到期日2018年9月27日。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2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 礼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8,556,407.1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53,827,063.7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53,827,063.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6年: 150,794,234.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7年: 38,593,562.59 2018年1-6月: 64,439,266.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 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武汉FPD检测系统 生产研发基地建设 项目 武汉FPD检测 系统生产研发 基地建设项目 210,677,000.00 210,677,000.00 105,947,656.58 210,677,000.00 210,677,000.00 105,947,656.58 104,729,343.42 2018年12月完工(注)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小计 358,556,407.17 358,556,407.17 253,827,063.75 358,556,407.17 358,556,407.17 253,827,063.75 104,729,343.42 注:募投项目“武汉FPD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完工时点为2018年5月,由于本项目备案至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超过2年,本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环境有所变化,公 司相应提高了厂房建设标准,对生产厂房的规划进行了微调,在相关部门批复后继续进行建设,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预计本项目2018年12月完成建设。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 募投项目“武汉FPD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为 104,729,343.42元,系上述项目仍处于建设中,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理投 入。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 1,509,714.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92号”《关 于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年2月将置换 资金转出。 (五)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理财产品,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1亿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受托方名称 委托金额 委托起始日 期 委托终止日 期 预期年化 收益率 实际到账 理财收益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武汉分 行循礼门支行 100,000,000.00 2018年6月 26日 2018年9月 27日 1.35% 100,000,000.00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8,670,015.49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主要包括尚 未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资金104,729,343.42元和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 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97,336.79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预先存入的金额及产 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金额3,843,335.28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资项目累 计产能利 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 现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1-6 月 1 武汉FPD检 测系统生产 研发基地建 设项目 不适用 项目达产后,年 运营收入 29,408.50万元, 年经营成本 20,970.82万元 不适用,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 2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不适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 以上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 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七、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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