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精测电子: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 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2号文《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 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8,400,000.00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 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0,4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368,000,000.00元汇入公 司银行账户。 缴入日期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2016-11-17 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武 汉分行洪山支行 698631081 157,323,000.00 2016-11-17 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武汉分 行循礼门支行 127906155810302 210,677,000.00 合计 368,000,000.00 收到的368,000,000.00元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金额9,443,592.83元(除 在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承销费外的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556,407.1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6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2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循礼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7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 358,556,407.17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97,336.79 加:利息收入 3,845,098.71 减:财务费用-手续费 1,763.43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05,947,656.58 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7,879,407.17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1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6月30日实际余额 8,670,015.49 说明:1、武汉FPD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1个项目,其实施主体是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公 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8日、2017年6月26日、2018年4月24日、2018年6月 21日将上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6155810302)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中的11000万元,转至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 行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6573511070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 应增加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2、根据公司2018年6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购买1亿元的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 理,该产品利率1.35%-4.50%,期限3个月,到期日2018年9月27日。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439,266.3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253,827,063.7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金额为150.97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该金额已从募集资金户支出。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670,015.49元,全部为活期存 款: 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元) 款项性 质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 礼门支行 武汉精立电子技 术有限公司 1279065735110704 4,358,013.84 活期存 款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 礼门支行 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906155810302 4,166,834.34 活期存 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 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698631081 145,167.31 活期存 款 合计 8,670,015.49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8,556,407.17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64,439,266.3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253,827,063.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武汉FPD检测系统 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否 210,677,000.00 210,677,000.00 64,439,266.30 105,947,656.58 50.29 2018年12月 完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147,879,407.17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8,556,407.17 358,556,407.17 64,439,266.30 253,827,063.75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无 合计 358,556,407.17 358,556,407.17 64,439,266.30 253,827,063.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武汉FPD检测系统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原预计完工时点为2018年5月,由于本项目备案至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超过2年, 本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环境有所变化,公司相应提高了厂房建设标准,对生产厂房的规划进行了微调,在相关部门批复后 继续进行建设,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预计本项目2018年12月完成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 1,509,714.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1,509,714.0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 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92号”《关于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2017年2月将置换资金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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