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公司全称 二〇一八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力达”、“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专业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针对本次交易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均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交易所有关规 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