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洛阳钼业:海外监管公告 - 关於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00:56:23 中财网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3993)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以下為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
網站(www.sse.com.cn)所發佈之《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
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承董事會命

洛陽欒川鉬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李朝春

董事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洛陽市,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為李朝春先生及李發本先生;非執
行董事為馬輝先生、袁宏林先生及程雲雷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王友貴先生,嚴冶女士及李樹華先生。



* 僅供識別

股票代码:603993股票简称:洛阳钼业编号:2018-032:603993股票简称:洛阳钼业编号:2018-032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
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对公司
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中国财政部于
2017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以下简称“准则第
22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号)(以下简
称“准则第
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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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号)(以下简称“准则号)(以下简称“准则第
2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准则第
37号”)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
“准则第
14号”)。上述相关会计准则公司
2018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已遵照执行。


公司于
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准则第22号、准则第
23号及准则第37号:相关准则对金融工具确
认、分类、计量及列报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将金融资产分类为:按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并在附注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于
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
(“本集团”)已将相关金融资产按照准则要求分类,并对比较期财务
报表进行了重述调整。


准则第24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对
判断套期有效性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本集团根据该准则对照公司
套期工具有效性判断,与之前的判断未发生变化,该准则的执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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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比较期会计报表未产生影响。


准则第
14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对确认
收入相关权利义务作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本集团根据该准则对照公
司收入确认,与之前的判断未发生变化,该准则的执行对公司比较期
会计报表未产生影响。



2、追溯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
22号、准则
37号对
2018年度和
2017年度报表明细科目的
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影响项目
2017年
12月
31日
2018年
1月
1日
(重述后)
重述对期初数的
影响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46,899 --3,246,8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0,869 520,86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26,030 2,726,030
其他综合收益
-238,817 -607,484 -368,667
未分配利润
5,517,441 5,886,108 368,667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主要会计政策变
更,并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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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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