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茂业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 延续到报告期、第一大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资金被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5年度以来连续三年出具的公 司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根据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自查报告,我们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情况做如下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与第一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资金往来。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经向公司审计、财务部门调查,2018年上半年及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情况如 下: (一)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担保情况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实通信)流动资金贷款,向贷款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000万元,担保期限: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担保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贷款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 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该项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该项担保于报告期解除,无逾期。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向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简称工行清 远分行)在主债权8,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 保的范围为工行清远分行对长实通信享有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3 月2日期间,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该项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该项担保于报 告期解除,无逾期。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简称招行 科技园支行)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承兑、保函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总额; 保证期间:在《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3月2日期间,担保书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贷款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该项以前 期间发生的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该项担保于报告期解除,无逾期。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向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简称建行 清远分行)在债权1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建行 清远分行对债务人长实通信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余额、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务人应向建行清远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保证期间:在《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2019年3月2日期间,保证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该项以前期间发生延续 至报告期的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期实际发生额7,279.65万元,期 末余额5,834.65万元,没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向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简称工行清 远分行)在主债权2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工行 清远分行对长实通信享有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1月7日期间,保 证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或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该项以前期 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担保经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报告期实际发生额 11,137.34 万元,期末余额11,119.84 万元,没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创世漫道),向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杭银北京分行)在主债 权1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 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应付其他费用。保证期间:债权确定期间为2018年 5月11日至2021年4月26日;保证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履行起始日至履行届满之日后两年。 报告期实际发生额3,308.71 万元,期末余额3,308.71万元,没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2、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流动资金贷款 向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简称中行清远分行)在主债权3,000万元最高余额内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中行清远分行对债务人长实通信享有的债权,包括 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保证期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6月4日期间,保证合同项下借款期限 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报告期实际发生额18.76万元,期末余额18.76万元,没有证据表明有可能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流动资金贷款 向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在本金10,000万元最高 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对债务人长实通信享有的债权包 括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支付的其他款项; 保证期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 年6月4日期间,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 之次日起两年;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为零,期末余额为零,没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经公司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实通信流动资金贷款 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招行广州分行)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流动资 金贷款、承兑、保函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行广州分行向债务人长实 通信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 违 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保证责任期间:在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2019 年5 月28日期间,担保书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贷款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 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为2395.73,期末余额2395.73,没有证据表明有可能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没有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逾期 担保,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 象提供担保,无为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他法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担保额 22,677.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在资金被占用、往来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 司没有违规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独立董事:刘宁、徐小伍、郝振平 2018年8月26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