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新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等有关法规,中国证 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有关 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 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25.8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8年8月2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8月29 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 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 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 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 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 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 准),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8年8月3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8月31日(T+2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重要提示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5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通证券”、“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永新光学”,股票代 码为60329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 申购代码为732297。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 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 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为1,2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40万股,约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 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2018年8月2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8月23日(T-4日)完成。本次 发行价格为25.8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5.87元/股对应的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 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 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4,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5,614.9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8,712.07万元。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 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 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 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 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 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 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 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2018年8月2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 年8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 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8月27日(T-2日)前20个交 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000股。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 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2018年8月3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 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8月31日(T+2日)公告 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 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 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 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8年8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8年8月30日(T+1日)的《宁波永 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 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 公告中的“一、(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8月21日(T-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 发行人/永新光学 指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申购平台 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18年8月29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0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 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25.87元/股认购。网下发 行申购时间:2018年8月29日(T日)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8 年8月29日(T日)(9:30-11:30,13:00-15:00)。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4,3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5,614.93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12.07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8,712.07万元。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同日刊登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查询。 (五)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 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 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 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100倍以上但低于150 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10%;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 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2018年8月30日(T+1日)刊登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8年8月21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在主承销商网站提交承诺函及 资质证明文件 T-5日 2018年8月22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 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 止日(当日12:00前) T-4日 2018年8月23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 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3日 2018年8月24日(周五) 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18年8月27日(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数量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8月28日(周二) 网上路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日 2018年8月29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 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8年8月30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8月31日(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 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 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 T+3日 2018年9月3日(周一)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9月4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在2018年8月23日(T-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 行初步询价,共有2,41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448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10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0个配售对 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 主承销商资格审核,为无效报价。其余参与了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均符合《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条件。本次询价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管理办法》中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名单详见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申购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335家,配售对象为4,138 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上述 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 募投资基金,已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报价区间为22.99元/股-28.87 元/股,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申购总量为2,055,1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631.03 倍。 报价的中位数为25.87元/股,加权平均数为25.87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 位数为25.87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25.86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 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股) 25.8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25.87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25.87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25.86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主承销商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 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 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 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 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25.87元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剔除的配售对象累计申购总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 0.0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 价报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中位数(元/股) 25.8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加 权平均值(元/股) 25.8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中 位数(元/股) 25.8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股) 25.86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C40),截止2018年8 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17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场价格(元/股)(2018 年8月24日收盘价) 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2017年静态 市盈率 002222 福晶科技 11.84 0.32 37.00 600071 凤凰光学 10.44 0.14 74.57 平均值 55.79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8年8月24日 本次发行价格25.87元/股对应的2017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市盈率。 4、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报价最高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市 场环境、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拟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7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价格”)。 (2)有效报价投资者 申报价格等于发行价格25.87元/股,且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 告的其他条件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 投资者数量为2,32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4,118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 为2,045,10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 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 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 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 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1、有资格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4,118家,其对应的申购总量为2,045,10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通过申购 平台查询其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 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8年8月22 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 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2、网下申购流程: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申购时间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 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 数量。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 部申购记录为准。 (2)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的规定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以下简称“有效申购数量”)。 每个配售对象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申购数量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有效申购数量的情 形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 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3)网下申购款项的缴付 网下投资者在2018年8月2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8年8月21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 对象,并将在2018年8月31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配售情况。 (5)公布配售结果 2018年8月31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 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 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 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6)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8年8月3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认购款项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 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 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 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 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 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 金。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 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297,若不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297”,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 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 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 向收款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 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 2018年9月4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 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所有。 (7)网下发行见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对网下发行过程、 配售行为、参与配售的投资者资质条件及其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关联关系、资金划拨等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网上发行 1、申购时间 2018年8月29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5.8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3、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永新申购”:申购代码为“732297”。 4、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2018 年8月2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8月 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 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5、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84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8月29日(T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将840万股永新光学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 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6、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其2018年8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8年8月29日(T日)申购多 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 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 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 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 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 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000股。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8年8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 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 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8月29日(T日)前 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 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 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 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 号码认购1,000股。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8月29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 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8月3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年8月30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8月3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8年8月31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宁波永新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 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8月31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1、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8年9月3日(T+3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主承销商包销。 12、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 销。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8年9月4日(T+4日)刊登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 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8年9月4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 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其东 地址: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85号 电话:0574-87906088 联系人:李舟容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交易员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 申购数 量(万 股) 备注 1 李静芬 李静芬 28.87 500 高价剔 除 2 竺建忠 竺建忠 28.57 500 高价剔 除 3 蔡莉萍 蔡莉萍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 林超 林超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 孙祥庆 孙祥庆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 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 周仁瑀 周仁瑀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 蒋维 蒋维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 侯鹏 侯鹏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 舒仁村 舒仁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 梁勇 梁勇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 毛瓯越 毛瓯越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 叶冠军 叶冠军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6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7 李文诞 李文诞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华宝新飞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5.87 500 有效报 司 券投资基金 价 2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7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2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先进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1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3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4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5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6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7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8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39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87 240 有效报 价 4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1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 司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2 林关羽 林关羽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3 姜鑫刚 姜鑫刚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4 于建祥 于建祥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5 毕绍波 毕绍波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6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7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8 黄济强 黄济强 25.87 500 有效报 价 49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石T5对冲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0 李兴田 李兴田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1 黄维 黄维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2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 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3 黄柏强 黄柏强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4 曾远彬 曾远彬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5 马志红 马志红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6 杨伟 杨伟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7 吴伟明 吴伟明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8 林汉 林汉 25.87 500 有效报 价 59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0 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1 国都证券 国都工体董方军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2 方壮壮 方壮壮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3 梁新 梁新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4 吴琼 吴琼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5 姚天来 姚天来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6 辽宁大辽河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辽宁大辽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7 虞军 虞军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8 童磊 童磊 25.87 500 有效报 价 69 姚国锋 姚国锋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0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1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 红险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2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 能险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3 张建成 张建成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4 陈绍明 陈绍明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5 马兆辉 马兆辉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6 陈星桥 陈星桥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7 韩江鸣 韩江鸣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8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7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 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25.87 450 有效报 司 基金 价 8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 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89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1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3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5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98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340 有效报 价 99 郝俊 郝俊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0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5.87 440 有效报 价 102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3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4 周垚 周垚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5 陈杰 陈杰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6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 公司 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自营 投资账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7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8 钟格 钟格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09 陈惠芬 陈惠芬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0 王红晓 王红晓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2 梁炳南 梁炳南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3 李雨川 李雨川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险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6 黄聚金 黄聚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7 赵辉 赵辉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8 韩炜玮 韩炜玮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19 俞伟伍 俞伟伍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0 王俊懿 王俊懿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1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2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 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3 白玲玲 白玲玲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4 周杏英 周杏英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5 李晋 李晋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6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87 420 有效报 价 127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25.87 250 有效报 价 128 北京金量子长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量子长赢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金量子长赢1号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29 刘勇 刘勇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0 缪云鹏 缪云鹏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1 陈强 陈强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2 朱义文 朱义文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3 周卫军 周卫军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4 周科文 周科文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5 郑忠香 郑忠香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6 林凡 林凡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7 沈素芳 沈素芳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8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39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0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 司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1 马红星 马红星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2 叶洋友 叶洋友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3 孟祥龙 孟祥龙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4 贺永法 贺永法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5 胡雪坤 胡雪坤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6 浙江和盟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浙江和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7 吴利妲 吴利妲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8 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辽渔集团有限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49 陈浩勤 陈浩勤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0 赵中斐 赵中斐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1 姚寅之 姚寅之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2 郭友平 郭友平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3 柴昭一 柴昭一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4 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 责任公司 安徽锦华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5 吴志成 吴志成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6 耿卫东 耿卫东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7 冯斌 冯斌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8 李文 李文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59 赵丽华 赵丽华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60 叶方华 叶方华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61 魏小艳 魏小艳 25.87 500 有效报 价 162 虞忆洲 虞忆洲 25.87 5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