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油资本: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8-02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李庆 毅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监事职务,详见公司2018年8月25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为保证正常运作,根据《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控股股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闫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任期自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 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闫宏,男,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 年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修井分公司副总会计师。2000年起历任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2002年起历任大 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2008 年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总会计师。2016年起 任昆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2008年至2017年任交通银行 监事,2017年至2018年8月任中油资本董事,现已离任。 截至目前,闫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闫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列为市 场禁入者,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 监事的其他情形。闫宏先生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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