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光力科技:2018年半年度报告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2016新Logo-黑色.png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46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彤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 管人员) 周遂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予以描述。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7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8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光力有限、光力科技 指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赵彤宇 万丰隆 指 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 常熟亚邦 指 常熟市亚邦船舶电气有限公司 LP 指 Loadpoint Limited LPB 指 Loadpoint Bearings Limited 莱得博 指 苏州莱得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研究院 指 光力(苏州)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景旭电力 指 郑州光力景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瑞弘电子 指 郑州光力瑞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卓越讯通 指 北京卓越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财务顾问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公司会计师/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CMMI 指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指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安全生产监控及节能与环保业务 指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控类产品、节能与环保类产品、专用配套设 备等 半导体封测装备制造业务 指 主要指用于精密制造半导体器件封装测试环节的高端加工设备等 安全生产监控类产品 指 主要包括:矿山安全生产、电力安全生产和其他行业安全生产等监 控类产品 节能与环保类产品 指 主要包括:烟气监测类产品、锅炉优化燃烧监测类产品等 专用配套设备 指 主要包括:专用工程装备(舟桥)电控系统及训练模拟器等 半导体封测装备类产品 指 主要包括:半导体器件封装测试环节的高端加工设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光力科技 股票代码 30048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光力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L TECH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GL 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彤宇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伟 关平丽 联系地址 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 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10号 电话 0371-67858887 0371-67858887 传真 0371-67991111 0371-67991111 电子信箱 info@gltech.cn zhengquanbu@gltech.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3,825,780.92 77,778,521.62 3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325,573.06 17,200,433.17 1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17,454,671.43 14,176,389.14 2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38,499.20 -23,958,642.35 113.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9 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1% 3.56% -0.6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760,547,611.66 752,073,987.52 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71,216,595.23 656,626,558.73 2.22%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92,232,449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 益金额 □ 是 √ 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1,090.6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92,120.2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7,750.0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2,390.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8,965.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522.60 合计 1,870,901.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公司在继续在“安全生产监控及节能与环保业务、半导体封测设备制造业务”两大业务板块发力,经营业绩保持 稳健的发展态势。 (一)安全生产监控及节能与环保业务板块 1、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安全生产监控类产品包括矿山安全生产监控类、电力安全生产监控类和专用配套设备等三大类产品,前两者主要用 途为工业生产过程中安全监测监控提供包括超前感知、风险预警和危害预测等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专用配套设备主要指专 用工程装备(舟桥)电控系统及训练模拟器等,该系统是舟桥实现自动化控制的重要环节,具体功能包括实施作业控制、在 线故障检测与系统状态显示等。 在环保业务方面,公司围绕火力发电锅炉燃烧优化系统监控的系列化设备陆续投放市场,其中,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和 飞灰含碳量在线监测设备均通过了中电联组织的专家鉴定,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后续还将有风、粉、气等监测设备不断 推出,为公司节能与环保业务快速增长夯实基础。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母公司有专门的供应部,根据生产需求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订单式与计划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通过在各主要客户集中区域设立营销服务网点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及 售后服务。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煤炭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为煤炭提供安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各项产品、 技术及其他服务的行业分别在不同程度上进一步好转。 对于专用工程装备(舟桥)电控系统及训练模拟器,目前国内的批量生产单位主要为常熟亚邦,其具备较强的研制和生 产实力,预计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常熟亚邦将保持竞争优势地位。 (二)半导体封测装备制造业务板块 1、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LP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用于半导体等微电子器件封装测试环节的精密加工设备。主要 产品为用于半导体等微电子器件基体的划片、切割系列设备,该系列设备是半导体器件(如集成电路芯片、声纳和各类传感 器等)制造的关键设备之一,此外该系列设备在航空航天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LPB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高精密空气主轴、旋转工作台、空气静压主轴、 精密线性导轨和驱动器 等,其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工业芯片封装的精密高效切割工序,此外在隐形眼镜行业的精加工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根据生产需求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英国两个控股子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根据客户的订单合理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代销为辅。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半导体器件等微电子制造业是我国大力发展的产业,进口设备在半导体器件制造领域占据垄断地位, 近年来,我国每 年进口半导体芯片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半导体器件等微电子制造业已成为国家大力发展的产业。根据《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推进纲要》、《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未来中国对半导体制造行业的投资将达1500亿美元,2025年前中国制造的集 成电路在国内市场份额从9%扩大至70%。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无重大变化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是否存在重 内容 全性的控制 措施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大减值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27家“百佳科技创新型 中小企业”之一。公司先后获评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最具发展潜力企业、河南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河南省知识产 权优势企业、河南省首批物联网骨干企业、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数字化企业试点单位、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是郑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郑州市信息化十大领军企业和2016年度郑州市物联网示范企业等。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二级认定,是河南省首家通过CMMI-5级软件成熟度认证的 企业。 1、自主创新和技术领先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科技战略,紧跟市场需求与国际技术发展趋势,建立了专业的研发机构,打造了 一支集应用研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横跨微电子、光电传感测量、机械精密加工、工业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多专业的,具 备持续创新能力的研发队伍。 截至报告期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有研发及技术人员206人,占员工总数的42.8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264 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实用新型专利197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其中有三项专利分别获得第十四届、十五届和十七届 中国专利优秀奖。 2、科技成果转化优势 持续技术创新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建立技术制高点的基础条件。公司建立有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组建 有省级的安全生产检测监控仪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机构。公司紧紧依托这些工作站和中心,为将 研发优势迅速转化为市场优势,并结合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优势,建立了以充分满足市场个性化需求为目标的科技成果转 化体系,并在售后服务中不断让客户充分体会公司的技术成果所带来的有效安全保障以及实时在线跟踪技术给管理工作带来 的便捷与高效。光力科技在技术研发的开始阶段、样机试用阶段、批量生产阶段及安装调试阶段等环节,形成了一套高效、 可持续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保障了公司技术创新与成果高效转化,推动了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持续发展。 3、管理创新优势 与技术创新同样重要的是管理创新,管理创新能力决定了企业运营效率提高的能力。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2017 年下半年,公司进一步对组织架构做了调整,将电力业务从母公司剥离出来,由景旭电力单独运营。 4、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无业可守、创新图强”的经营理念,把为能源生产过程创造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作为使命,以创新为手段, 坚持自主研发,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坚持以直销为主要销售模式,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在行业内逐渐树立了良好的品 牌形象与口碑。 5、先入优势 常熟亚邦一直为专用工程装备(舟桥)总装单位、相关科研院所提供高质量的配套产品和服务,与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 作关系,具有其显著的先入优势。 (二)半导体封测装备制造业务核心竞争力 1968年,英国LP公司在全球第一个发明了加工半导体器件的划片、切割机,目前,该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和北美的 芯片制造业、传感器制造业、高新材料制造业、航空航天、军工及大学和研究机构等,在亚洲市场有少量销售。在加工超薄 和超厚半导体器件领域,英国LP公司产品有领先优势。 控股子公司LPB在开发、生产高性能高精密空气主轴、旋转工作台、空气静压主轴、精密线性导轨和驱动器的领域一直 处于业界领先地位。LPB公司产品在半导体工业芯片切割工序、隐形眼镜行业的精加工等领域,具有超高运动精度、超高转 速和超高刚度的突出优势。LPB公司长期与英国的大学、研究机构和大中型的跨国公司合作,已把核心产品的制造经验做成 一系列易理解的计算机程序模块,并在空气轴承系统中的直流无刷电机方面做出了创新。开发基于空气承载的主轴定位精度 达到了纳米级,通常在 10 纳米以下,在满足客户对高性能主轴和新概念主轴需求方面在业界居于绝对领先地位。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在“安全生产监控及节能与环保业务、半导体封测装备制造业务” 两大业务板块发力。在传统业务方面,以市场开拓为核心,努力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 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在半导体封测装备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全力推进英国LP新产品的研发工作,由中国团队牵头,集合中、 外多方研发资源联合开发的新产品,预计2018年底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样机将推出。同时,由英国超精密制造泰斗领导的 研发团队第一个三年期共四个新项目的研发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382.58万元,同比上升33.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2.56万元, 同比增长12.36%。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 否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03,825,780.92 77,778,521.62 33.49% 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营业成本 47,460,261.85 36,078,253.48 31.55% 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销售费用 9,119,364.08 8,931,923.11 2.10% 管理费用 33,221,623.67 17,833,062.52 86.29% 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财务费用 -676,056.06 -1,247,544.35 -45.81% 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所得税费用 3,122,144.37 2,531,212.62 23.35% 研发投入 13,977,667.45 7,946,941.25 75.89% 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3,138,499.20 -23,958,642.35 113.10% 今年回收货款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018,061.28 -1,550,755.01 34.35% 今年投资支出较去年同期 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4,852,538.63 -7,505,603.56 35.35% 子公司取得借款和吸收股 东投资款导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19,286.96 -34,033,743.94 91.72% 主要由货款回收增大导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安全生产监控及 节能与环保业务 78,870,414.33 31,828,807.98 59.64% 64.40% 67.61% -0.77% 半导体行业 17,118,454.72 11,173,832.11 34.73% 222.80% 201.01% 4.73% 分产品 安全生产监控类 产品 48,006,689.52 20,348,839.20 57.61% 25.77% 33.62% -2.50% 专用配套设备 26,802,136.97 10,350,741.70 61.38% 半导体封测装备 产品 17,118,454.72 11,173,832.11 34.73% 222.80% 201.01% 4.73%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77,750.04 0.36% 购买理财产品 否 资产减值 37,635.97 0.18% 应收和其他应收计提坏账 否 营业外收入 812,869.83 3.82%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政府补 助 否 营业外支出 258,850.60 1.22% 捐赠支出和固定资产报废 损失 否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208,359,456.73 27.40% 211,087,593.69 28.07% -0.67% 应收账款 148,148,047.25 19.48% 164,575,210.73 21.88% -2.40% 报告期货款回收较好 存货 77,852,322.86 10.24% 57,288,166.60 7.62% 2.62% 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投资性房地产 4,832,363.11 0.64% 5,031,923.05 0.67% -0.03% 固定资产 43,683,952.44 5.74% 43,325,064.35 5.76% -0.02% 在建工程 0.00% 70,720.45 0.01% -0.01% 长期借款 2,132,845.05 0.28% 0.28%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4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56.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 发行价格为7.2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44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890.81万元,其中包含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304.7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00.53万元。2018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1万元,2018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76万元。截止到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974.57万元,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瓦斯与粉尘监控设 备与系统改扩建项 目 否 8,535 8,535 1 444.89 5.21% 2020年 6月15 日 无 无 不适用 否 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否 5,405.08 5,405.08 0 1,111.60 20.57% 2019年 5月12 日 无 无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940.08 13,940.08 1 1,556.49 -- -- 无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13,940.08 13,940.08 1 1,556.49 -- -- 无 无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和“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原计划建 设完成时间为 2017年5月,因下述原因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于2017年5 月11日及2018年6月20日审批通过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已公告): 1、“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延期原因: 本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行性分析受限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 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在国家去产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影响下,煤炭行业由持 续低迷转为开始缓慢回升,目前国家“三去一降一补”的调控政策在煤矿行业仍在继续全力推进实施 中,同时,我国经济面临转型,节能减排的任务更加严峻,各地将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在一 定程度上会抑制煤炭需求的增速。在煤矿安全监控行业下游市场环境正在不断发生诸多不确定变化的 情况下,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有效使用 募集资金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采取审慎态度,没有对“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 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论证,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项目延期。 2、“研发平台升级项目”延期原因: 本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行性分析受限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 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合 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放缓了“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的实施进度。现 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该项目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到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2,974.57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两个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行性分析受限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 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出于审慎原则,现阶段公司没有对募投项目进行大规模投入。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常熟市亚邦 船舶电气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军用工程装 备(舟桥)电 控系统及训 练模拟器。 8,000,000 78,469,761.99 67,069,512.78 26,808,267.01 12,957,385.74 10,983,114.1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并购整合及管理难度加大风险 为充分发挥技术协同效应,尽快把公司做大做强,公司并购项目不断增多,而且涉及不同地域和行业。并购难整合更难, 如何把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且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有差异的经营实体有机结合起来,达到效益最大化,是公司管 理层要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为此,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并建立集团管控体系,增强对相关子公司的控制和协同管理能力,努 力把经营管理风险降低在可控范围内。 2、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并购了常熟市亚邦船舶电气有限公司,以及通过自有资金控股收购“LP”和“LPB”公司, 为公司外延式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同时形成了较大的商誉资产 ,如果被并购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业绩,将会出现商誉资 产减值,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投资者的回报。为此,公司必须加大力度,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整合工作。 3、募投项目管理及实施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可行性分析受限于当前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 响,出于审慎原则,现阶段公司没有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大规模投入。公司将结合新形势下企业发展战略,并依据主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9.6265% 2018年2月12日 2018年2月13日 巨潮资讯网 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58.7693% 2018年4月19日 2018年4月20日 巨潮资讯网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上市公司 全体董事 信息披露 和申请文 件的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郑州光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申 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 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完 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交易对方: 邵云保、邵 晨 股份限售 承诺 1、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 会转让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管理本次认购股份, 亦不会就本次认购股份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协议安 排、承诺或保证;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届满36个 月,并在光力科技依法公布其承诺年度(承诺年 度为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个会计年度, 若常熟亚邦于2016年12月31日前未在其注册地 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则承诺年度为2017年、2018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最后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常 熟亚邦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减 值测试报告》和按照本人与光力科技签订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实施完毕股份补偿和现 金补偿(如有)后,本人可全部转让本次认购股 份。 2、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因光力科技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本人认购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依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对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执 行。 2016年12 月15日 2020年7 月31日 正常履行 交易对方: 邵云保、邵 晨 关于提供 信息真实 性、准确 性、完整 性的承诺 1、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光力科技及参与 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若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光力科技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对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2、本人保证向光力科技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的要求; 4、若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有关文件、 资料等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该等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光力科技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光力科技董 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交易对方: 邵云保、邵 晨 关于资产 权属的承 诺 1、本人已经依法对常熟亚邦履行了出资义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 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且该等 情形保持或持续至常熟亚邦100%的股权交割过户 至光力科技名下之日; 2、本人合法实际持有常熟亚邦的股权,该等 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经济利益安排之情 形,不存在任何禁止转让、限制转让以及就禁止 转让、限制转让达成的承诺或安排之情形,不存 在质押、抵押、共有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 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 冻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 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其他任何行政或司法 程序,且该等情形保持或持续至常熟亚邦100%的 股权交割过户至光力科技名下之日; 3、常熟亚邦现时合法拥有其主要资产(包括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但不限于设备、车辆等资产)的完全所有权,不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共有等)或与任何 第三方达成协议、经济利益安排之情形,亦不存 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主要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 机关查封、冻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征用或限 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其他任何 行政或司法程序,且该等情形保持或持续至常熟 亚邦100%的股权交割过户至光力科技名下之日; 4、常熟亚邦正在办理及拟办理权属证书手续 的主要资产取得完备权属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 其存在的任何瑕疵的资产(如有)不会影响常熟 亚邦的正常使用,且该等情形保持或持续至常熟 亚邦100%的股权交割过户至光力科技名下之日; 5、如前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因常熟亚邦 的主要资产存在任何瑕疵而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光力科技及/或常熟亚邦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 则本人作为常熟亚邦原股东将等额补偿光力科技 及/或常熟亚邦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对 其他交易对方履行前述补偿义务的行为承担连带 责任。 交易对方: 邵云保、邵 晨 关于最近 五年内未 受行政处 罚、刑事 处罚、或 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 裁的承诺 自2011年1月1日至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 存在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亦不 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人之违法违规 进行立案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 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或仲裁;本人无诚信不良记 录,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之情形;本人符合作为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 象的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的情形。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交易对方: 邵云保、邵 晨 关于同业 竞争的承 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 东期间,本人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光力科技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 东期间,本人、本人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范围参 照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及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 联营等相关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光力科技及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其下属公司、常熟亚邦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 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同时,本人及本人的近 亲属不会以任何形式受聘于任何与光力科技及其 下属公司、常熟亚邦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 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公司;如在前述期间,本人、 本人的近亲属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光力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常熟亚 邦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光力科技,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光力科技,以避免与光力 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常熟亚邦及其下属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确保光力科技及其他 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在本人作为光力科技股东期间,如光力科 技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及 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不与光 力科技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光力 科技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 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 式置入光力科技、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第三方等方式维护光力科技的利益,消除潜在的 同业竞争; 4、本人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对由此给光力科 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 邵云保、邵 晨 关于关联 交易的承 诺 1、本次交易前,本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有)与常熟亚邦之间的交易(如有)定价 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 业(如有)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常熟亚邦之间 发生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有)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光力科技 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合理存在的关 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将与光力科技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 条件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价格 的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光力科 技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 光力科技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 2016年12 月15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诺导致光力科技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 责任。 邵云保、邵 晨以及其 他高级管 理人员 关于任职 期限的承 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在常熟亚邦任 职,并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是指本次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 准后,常熟亚邦100%的股权交割过户至光力科技 名下且光力科技向邵云保、邵晨发行的股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毕证券登记手续之日,下同)起两日内,本人与 常熟亚邦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的 任职期限不少于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3年。 2016年12 月15日 2020年7 月31日 正常履行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赵彤宇 限售安 排、自愿 锁定股份 和延长锁 定期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前 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 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其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015年07 月01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赵彤宇 依法承担 赔偿或补 偿责任的 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将购回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 格以发行价和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之日前3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均价孰高者确定,上市后 如发生除息除权,前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5年06 月19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承担其作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承担的责任,赔偿投资者损 失。 赵彤宇 减持股份 承诺 “本人所持光力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将 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等承诺, 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光力科技所有。” 2015年07 月01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赵彤宇 增持股份 承诺 “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 增持股票时,本人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 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 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在公司增持公告作 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在履行 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毕。在 出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情形起5个交易日内,本 人将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告知公司董 事会,并按照提出的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稳定公司股价而采取 公司回购股份的措施的议案时,本人将投赞成票 积极促成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 若本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 本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 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 2015年06 月19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赵彤宇 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 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 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目前未拥 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其他企业、机 构、实体的股份、股权或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 直接或间接在该领域进行投资、收购,或在该等 企业、机构、实体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 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 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3、本人承诺将不向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构成竞 2015年06 月19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争的其他企业、机构、实体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赵彤宇 其他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作出了 一系列公开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愿意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 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 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 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冻结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全部股票并暂扣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工资、 薪金所得,直至违反承诺事项消除或损失赔偿结 束;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此外,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2015年06 月19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宁波万丰 隆贸易有 限公司、陈 淑兰、赵彤 亚、赵彤凯 股份回购 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赵彤宇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赵彤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赵彤 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赵彤宇在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自赵彤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赵 彤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离职,自赵彤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 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015年07 月01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宁波万丰 隆贸易有 限公司 减持股份 承诺 “本公司所持光力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 司所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等承 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光力科技所 有。” 2015年07 月01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光力科技 依法承担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15年06 作出承诺 正常履行 股份有限 公司 赔偿或补 偿责任的 承诺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回购公司 公开发行的股票,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和证监会认 定违法事实之日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二级市 场均价孰高者确定,上市后如发生除息除权,前 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 案件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赔偿投资者 损失。 月19日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光力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稳定股价 承诺 “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载 列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 施,其中公司将采取回购公司股票的措施以及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措施来稳定公司 股价。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单 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情形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 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并进行公告。经股东大会 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在 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30日内实施完 毕。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将在2个交易日 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 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未履行回购股份义务,公司将及时公告 违反的事实及原因,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 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 金分红。 2015年07 月01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赵 彤宇先生 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目前未拥有与 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其他企业、机构、 实体的股份、股权或任何权益,将来也不会直接 或间接在该领域进行投资、收购,或在该等企业、 机构、实体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2015年06 月19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及其他重 要股东万 丰隆、陈淑 兰 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 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 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本人承诺将不向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机构、实体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光力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承诺 “因本公司拟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作出了一系列公开 承诺,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愿意采 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 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 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 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 取的其他措施。” 若公司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015年07 月01日 作出承诺 日至承诺 履行完毕 正常履行 股权激励 承诺 光力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股权激励 承诺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 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16年02 月01日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赵彤宇 未来6个 月内不减 持股份承 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人承诺,自2018年6月 29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 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2018年6 月29日 2018年12 月28日 正常履行 承诺是否 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 一步计划 (如有) 不适用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622股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40,622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完成。本次回购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92,273,071股变更为192,232,449股。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11)。 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4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29,518 股。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的公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 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922,117 66.53% -748,835 -748,835 127,173,282 66.16% 3、其他内资持股 127,922,117 66.53% -748,835 -748,835 127,173,282 66.1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934,544 7.77% 0 0 14,934,544 7.77%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2,987,573 58.76% -748,835 -748,835 112,238,738 58.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50,954 33.47% 708,213 708,213 65,059,167 33.84% 1、人民币普通股 64,350,954 33.47% 708,213 708,213 65,059,167 33.84% 三、股份总数 192,273,071 100.00% -40,622 -40,622 192,232,449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622股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40,622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完成。本次回购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92,273,071股变更为192,232,449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节“股份变动原因”。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