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恒大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8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 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半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同意公司对本议案所述资产进行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本议案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18半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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