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舒泰神: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4:30:59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8-38-06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5号文批准,于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7,675万元。截至2011年4月11日止,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的
83,629.625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开设的0200059009200006249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33号《验
资报告》验证。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159.285万元。


2018年1月份至6月份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12.67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38,015.068万元,余额为59,207.369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订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
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0200316819100034757

53,629.625

-

注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110061274018010015538

20,000.000

-

注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01090978000120109090999

10,000.000

-

注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1101400160000015452

-

-

注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2007880374202

-

-

注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6

-

1,815.621

注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3

-

1,010.862

注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909

-

1,155.625

注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1014933689004

-

1,616.568

注9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699649188



-

218.161

注10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604312388

-

274.362

注11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8039100000001627



-

116.170

注12

合 计



83,629.625

6,207.369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本期已销户,详见本报
告二、(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专户已于2013年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已于2013年销户,详见本报告
二、(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6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2015年已销户,详见本报告二、(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注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815.621万元。




注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010.862万元;



注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155.625万元。




注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616.568万元。




注10: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放募集资金人民币218.161万元。





注1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放募集资金人民币274.362万元。




注12: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16.17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1年5月6日,公司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分别拨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丧失保荐资格,不能继续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011年11月1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2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两个银行分别增设共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现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到期后,公司将陆续把募集资金转存
至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内的以上三个银
行专户。2013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重新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3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存款到期,公司将这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至2013
年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
华园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2014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
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4年8月20日,公司注销平安
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至201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
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2015 年 12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增设两个募集
资金专户,并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两
个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专户。2016年1月18日,公司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6年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届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方庄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


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2016年7月,
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6年7月
15日,公司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至
2016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
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7 年 0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5月,公司与
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
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届时,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
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17年0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9月,公司与保
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
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



2018年0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厦门国际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8年3月,公司与保
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因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
订主体调整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清华园支行专户、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和厦门国际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丰台支行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超募资金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61,031.285万元。


2、2012年3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
元对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并出具了《德邦证券关于舒
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3月20日及2012年4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公告。


2012年6月,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增资及工商变
更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2012
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



3、2012年3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
元对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出具了《德邦证券关于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3月20日及2012年4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公告。


2012年6月,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手
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2012
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


4、2012 年9 月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诺
维康100%股权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意
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2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2年9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2,000万元首期股权收购款。2012年
11月,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工商行政
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因截至2014年底“注射用凝血因子X 激活剂”

项目尚未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1,000.00 万
元,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
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2,500.00万元;同时,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应退还
1,000.00 万元保证金。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合计1,000.00万元。



5、2015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60%的股权。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德
丰瑞60%的股权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5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5年9月和11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1,030万元股权增资款。2015
年9月,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工商行政
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该事项。2016年6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1,000.00
万元股权增资款。2017年12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150.00万元股权增资款。

2018年1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350.00万元股权增资款。截至2018年06
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支付2,530.00万元增资款。


6、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投资扩建冻干粉针剂(以苏肽生计)和固体制剂
(以舒泰清计)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购置生产车间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生
产设备 67 台(套)。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6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支付扩建冻干粉针剂和固
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款1,095.301万元。



7、2017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15,00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的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支付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
产车间项目1,902.124万元。


8、2017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收购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40%的
德丰瑞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舒泰神持有德丰瑞100%股权。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
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40%的德丰瑞股权的事项,并出具了《德邦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2017年9月,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
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北京德丰瑞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了该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支付收购北京德丰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
款3,798.800万元。


9、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10,000万元对外投资并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 实施建设医药生产基地项目。截
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2,300.000万元。


10、2018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议案》,同意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万美元对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
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舒泰神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总投资额增加至1000
万美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增资款尚未支付。


11、对于超募资金,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将妥善安排使
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12、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7,626.225万
元。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2年内有效,2016年7月7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7年0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的议案》,决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不超过64,000万元额度范围之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06月20日。


2018年0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保本
型收益凭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已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2017年6月26日、2018
年0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收益
凭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人名称

金额
(万元)

最早起息
日期

期限

是否赎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2,000.00

2017-11-15

61天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5,000.00

2017-12-13

91天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2,000.00

2018-1-30

62天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2017-7-21

326天



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2017-7-21

333天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2017-7-21

304天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7-7-20

335天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
支行

10,500.00

2017-7-28

188天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
支行

10,500.00

2018-2-2

31天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
渠门支行

2,000.00

2017-11-17

88天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
渠门支行

2,000.00

2018-2-27

90天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
渠门支行

8,000.00

2017-12-21

90天



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
渠门支行

8,000.00

2018-3-22

92天



14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10,000.00

2018-3-16

90天



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2,000.00

2018-4-4

61天



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2,900.00

2018-4-24

31天



17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2018-5-25

365天



1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
渠门支行

8,000.00

2018-6-26

92天



19

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10,000.00

2018-6-25

94天



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


3,000.00

2018-6-13

92天



2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8-6-26

365天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2018-6-22

364天



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2018-6-22

363天



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
渠门支行

2,000.00

2018-6-13

92天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8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8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159.2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12.6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015.0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22,128

22,128

4.832

20,388.843

92.14%

2013年

10,628.577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128

22,128

4.832

20,388.843

92.14%



10,628.577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注】



4,500

1,000

-

1,000

100.00%

-

-13.273

不适用



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



2,000

2,000

-

2,000

100.00%

-

-31.553

不适用



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000

-

3,000

100.00%

-

286.892

不适用






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5,000

5,000

350.00

2,530.00

50.60%



-503.821

不适用



购买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少数股权



7,000

7,000



3,798.800

54.27%



不适用



投资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300.00

2,300.00

23.00%



-1.430

不适用



投资建设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生
产车间项目



10,000

10,000

603.475

1,095.301

10.95%





不适用



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



15,000

15,000

154.372

1,902.124

12.68%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6,500

53,000

3,407.847

17,626.225



33.26%



-263.185





合 计



78,628.000

75,128.000

3,412.679

38,015.068

50.60%



10,365.39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正式投入使用,2017年度已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1年上市,获得超募资金61,031.285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
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000万元。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2年9月支
付2,000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60%的股权,并于2015年9月支付30万元、2015年11月支付1000万元、2016年6
月支付1000万元、2017年12月支付150万元、2018年1月支付35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
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建设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车间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1,095.301万元。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支付1,902.124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000万元购买北京德丰瑞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本次购买完成后,舒泰神持有德丰瑞100%股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3,798.800万元。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对外投资暨设立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




6月30日,公司累计支付2,300.00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万美元对美国全资子
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舒泰神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总投资额增加至1000万美元,截至2018
年6月30日,该增资款尚未支付。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7,626.225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5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明确意见,并于2011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7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闲置的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2月2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6,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年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2018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共87,9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承诺总额为22,128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20,388.843万元,结余1,739.157万元。

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该项目有扶持资金投入,同时,该项目部分工程尾款尚未支付,小量工程尚需持续维护。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未确定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2012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2
年9月支付2,000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注射用凝血因子X 激活剂”项目未能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1,000.00
万元,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2,5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17
年10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000.00万元。截止2018年06月30日,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
司应退还的保证金已全部收到。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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