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5:46:50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
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
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2、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主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5人以现场表决
的方式出席会议,董事白云、颜勇,独立董事凌志雄、曾祥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于2018年
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经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具体内容于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经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鉴于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给予公司的授信期已届满,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
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向光大银行长沙溁湾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保函和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额
度的使用期限自授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向招
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种类及业务品种包括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人行电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买方保理(用于
付款代理)、国际贸易融资、国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融资性保函(仅用于内保
外债)等。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授信协议签订并建档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协议,具体品种以与银行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精实机电”) 拟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基本授信额度(其中敞
口授信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3000万元敞口授信额度纳入本次授信额度统一管理)。授信有效期自相
关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公司拟为精实机电就上述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000万元授信对
应的担保,本次实际增加的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