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鑫茂科技:董事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5:57:35 中财网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4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
于2014年12月11日收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312号)。2015年2月,公司由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320,592.00股,发行价格为
8.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93,596,795.20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费用18,255,000.00元(包括承销
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评估费用、律师费用、股票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75,341,795.2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0,320,59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65,021,203.2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
01022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5,237.05万元,其中2018年上半年度已使用募
集资金15,377.7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为7,484.89万元,收到退地款及契税3,975.80万,收
到退设计费96.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853.8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
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和平支行”)、天津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开
设了专项账户、天津久智电子光电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久智”)在天津农商银行高新区
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15年3月至4月,公司及天津久智先后分别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
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天津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6年6月16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担任保荐
机构,并与国盛证券签订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因而公司已与华创证券终止了2014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盛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
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盛证券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在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上述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原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终止,并与
国盛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体内容不变(具体请
参见公司2016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20)。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金额:元

户名

存储银行

账 号

性 质

存款方式

余 额

天津鑫茂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和平支行

12001615300052563984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52,916,732.16

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

9170101000010000390136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313,022.50

招商银行上海宜山支行

010900073510509

现金管理户

活期

1,447.46

浦发银行浦泰支行

1269864292000236

现金管理户

定期存款

20,000,000.00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1100000010121800164437

现金管理户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11100000010121800165578

现金管理户

定期存款

140,000,000.00

兴业银行金纬支行

441180100100183299

现金管理户

现金理财

150,000,000.00

天津久智光电材
料制造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高新区支行

9170101000010000399476

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

15,998.88

中信银行北辰支行

8111401013800210188

现金管理户

现金理财

40,000,000.00

山东鑫茂光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

齐鲁银行济南新材料产业
园支行-基本户

117631400000006836

募集资金使用户

活期

5,290,963.8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45,753.54

募集资金使用户余额

5,290,963.81

定期存款余额

190,000,000.00

现金理财产品余额

190,001,447.46

募集资金总余额

438,538,164.81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2015年度募投项目在天津完成选址
后,购置了项目建设用地,与外方生产设备供应商ASI完成了进口设备合同谈判,签署了总额为
2,483.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6,139.00万元)设备采购合同。设备供应商ASI已按照合同组织生产并
交付了全部设备。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化,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了
募投项目重新选址、土地购买、项目落户、重新规划、厂房设计等前期准备,注册成立了实施主体山
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光通信”),并进行工程总包考察、筛选、造价编制与审核、
招标(议标)准备,与此同时开始了辅助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环保设备等配套设备选型、谈判和购买
工作,签署了包括废气废水处理《设备买卖合同》、《PK检测设备销售合同》、《拉丝塔、筛选机、复
绕机销售合同》、《电力设备采购及施工合同》、《气体管道输送系统安装工程合同》等辅助设备的采
购合同。 2017年7月16日,山东光通信通过招标议标与济南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工程
施工总包合同》(一期)并实施,合同总价1.77亿元。募投项目建设工程于2018年1月底主体结构封
顶,春节后入场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原计划将于第四季度开始试生产。因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施地重污
染天气等特殊情况累计停工近一个月;另外,本着审慎科学的原则,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程
技术人员对光纤预制棒(以下简称“光棒”)制造、配套设备的工艺参数进行了改善,并对配套工程的
技术要求进行适当优化调整,上述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一定的影响。预计在2019年一季度左
右进行一期200吨的试生产。


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天津2015年“8·12”火灾事故后,天津滨海高新区对辖区内在建及拟建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全面
排查整改,对建设期内的项目,由辖区安监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安全论证”,并组织相关专家从严审核、
从紧把关。2015年9月10日,滨海高新区安监局向公司发出“对光纤预制棒项目进行安全选址论证的委
托书”,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我司光棒项目重新进行选址论证,并要求公司全力配合。


经公司自查,光棒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前期已取得了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件,包括滨海高新区
项目备案批复、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和土地购置等,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二十八款“新型(非色散)单模光纤及光纤预制棒
制造”条目,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科技项目,在全球范围内也属高新科技类,位于产业链顶端。公司光
棒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是各类工业生产中普遍使用的重要原料,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建筑安全、工艺设计等环节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用了相应等级的防护措施。就上述情况,公司与
滨海高新区相关部门多次沟通,高新区管委会出于从严审慎的综合考量,最终根据安监局专家出具的“公
司两项目不适宜在滨海高新区内建设”的评审意见,向公司下达了《关于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
光棒项目迁出并退地的函》。截至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出具《项目迁出并退地函》前,公司已按照《天津


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纤预制棒项目落户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应
于2015年10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要求,完成了按计划开工建设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安全
选址论证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影响的不确定性,项目未能如期开工。


募投项目迁出滨海高新区,将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事项的变更,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5
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募投项目从滨海高新区迁
出并退地的相关手续,并尽快完成重新选择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事项。


2016年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监事及高管到位后,加快履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工
作,于2016年4月8日完成决策和审议程序,并在4月19日设立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光通信,完
成了土地购买手续。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
年4月27日,对外发布了《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6-074,宣布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该审议事项已
经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

项目

名称

立项批准
情况

实施
主体

投资概述

计划建成

时间

计划投入进度

预计

效益

建设

内容

金额(万元)

投资年份

金额(万
元)

光纤
预制
棒制
造项


山东省建
设项目登
记备案证
明(登记
备案号:
济发改审
批备
【2016】
20号

山东

鑫茂

土地购置费

1,500.00

1、项目建设期为
30个月,项目计算
期为10年,第6年
达产。


2、一期200吨和二
期100吨,引进ASI
工艺设备和技术;

3、三期200吨技术
及设备来源为自
有研发

第一年

28,795.00

项目建成后,具
备年产光纤预制
棒500吨的生产
能力;

预计可实现营业
收入6亿元、净利
润2.14亿元(达
产年平均)

建筑工程费

17,115.00

第二年

32,908.00

设备仪器购置


59,158.41

第三年

25,287.00

其他费用

2,101.35

--

--

预备费

2,396.24

--

--

铺底流动资金

4,719.00

--

--

小计

86,990.00





86,990.00





光棒制造项目总投资将由67,534.18万元增加至86,990.00万元,该项目的产能相应由现有的300吨/
年增加至500吨/年,分三期建设。资金由“PSOD光纤预制棒套管扩产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20,000.00
万元及项目原募集资金计67,534.18万元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051.50万元。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项项目的正
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置换已由中审亚
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15)01035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17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要了解有关详细情况请审阅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预计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公司存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


2017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


2018年7月17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情况变化,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
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18-058)】。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规定的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都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
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决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359.68

减:承销、发行费用

1,825.50

募集资金净额

87,534.18

减:募投项目支出合计

55,237.05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051.50

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4,185.55

加: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

7,484.89

加:购地款及契税退回

3,975.80

加:设计费退回

96.00

闲置募集资金余额:

43,853.82

其中:



现金理财金额

19,000.14

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金额

19,000.00

募集资金使用户余额

529.1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324.58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天津2015年8.12大爆炸,导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变更,因而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进度较
慢的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5,237.05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3.10%;已
签合同未付金额 14,596.6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16.68%,两项合计69,833.7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79.78%。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要求,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7,534.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77.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237.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8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纤预制棒制造项目



86,990

86,990

15,377.70

55,237.05

63.50%

2019年一季度左右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6,990

86,990

15,377.70

55,237.05

63.50%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由天津滨海新区变更至山东省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的变更事荐,详见《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6-085

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前已支付的土地费环评费进行置换,合计金额10,515,00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
存型理财产品。2018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调整
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光纤预制
棒制造项
目(500
吨)

PSOD光纤预制棒套管
扩产建设项目、光纤
预制棒制造项目

86,990

15,377.70

55,237.05

63.50%

2019年一季度左右







合计

--

86,990

15,377.70

55,237.05

63.5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目)

天津2015年“8.12”火灾事故后,天津滨海高新区对辖区内在建及拟建项目进行了安全生产全面排查整改,对建设期内的项目,由辖区安监
管理部门重新进行“安全论证”,并组织相关专家从严审核、从紧把关。公司已与滨海高新区相关部门多次沟通,高新区管委会出于从严审慎的
考虑,经综合考量,最终根据安监局专家出具的“公司两项目不适宜在滨海高新区内建设”的评审意见,向公司下达了《关于天津鑫茂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两光棒项目迁出并退地的函》。


募投项目迁出滨海高新区,将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事项的变更,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会议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募投项目从滨海高新区迁出并退地的相关手续,并尽快完成重新选择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等事项。


2016年4月26日,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对
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74。该审议事项已经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临)2016-08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因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实施地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累计停工近一个月;另外,本着审慎科学的原则,山东鑫茂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
人员对光纤预制棒制造、配套设备的工艺参数进行了改善,并对配套工程的技术要求进行适当优化调整,上述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一定
的影响。预计在2019年一季度左右进行一期200吨的试生产。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