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春秋电子:2018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8日 18:07:14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3890 公司简称:春秋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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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薛革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秋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金花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受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并不构成公
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详细阐述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
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电子、本公司、公司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经纬



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崴泓



上海崴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春秋



香港春秋国际有限公司

合肥博大



合肥博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安贯



上海安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春秋



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东证昭德



东证昭德(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禾优



杭州禾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力鼎



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富桐君



桐庐浙富桐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布谷



上海祥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布谷叁溪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泰豪



上海泰豪兴铁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联宝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联想集团下属公司

三星电子



苏州三星电子电脑有限公司

纬创



纬创资通(昆山)有限公司

消费电子产品



Consumer Electronics,指供日常消费者生活使用的电子
产品。


结构件



指具有一定形状结构,并能够承受载荷的作用的构件,称
为结构件。如支架、框架、内部的骨架及支撑定位架等。


结构件模组



是指特定结构件与其他零配件预组装后形成的模块化半成
品。


笔记本电脑结构件



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通常自上而下分为A面(背盖)、B面(前
框)、C面(上盖)及D面(下盖)。


模具



工业生产上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
炼、冲压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主要通
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素
有“工业之母”的称号。


报告期



2018年上半年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春秋电子

公司的外文名称

Suzhou Chunqi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hunqiu E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薛革文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振杰

吕璐

联系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电话

0512-82603998-8168

0512-82603998-8168

传真

0512-57293992

0512-57293992

电子信箱

zhangzj@chunqiu-group.com

zhangzj@chunqiu-group.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321

公司办公地址

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321

公司网址

http://www.szchunqiu.com

电子信箱

zhangzj@chunqiu-group.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2018-036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春秋电子

603890

不适用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55,736,600.05

792,215,377.97

-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850,783.87

75,544,770.69

-5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29,007,684.59

72,819,925.70

-60.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75,904.66

85,666,322.80

-141.4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38,876,026.17

1,329,425,242.30

0.71

总资产

2,322,937,981.48

2,212,452,025.52

4.9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
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53

-64.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53

-64.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51

-7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16.19

减少13.4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6

15.61

减少13.45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
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75,230.3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12,428.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641,733.3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880,985.4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79,606.3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97,200.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1,799,222.92



合计

7,843,099.2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笔记本电脑图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从设计、模具制
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一站式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
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子消费品的结构件模组及相
关精密模具。


结构件模组是机械、电子类产品的框架结构,由外壳、内部支撑部件、基座等在内的多种特
定形状的结构件组合而成,具有承受载荷、固定零部件、外观装饰、保护产品内部器件不受外力
破坏等作用;模具是结构件模组生产基础,公司模具直接对外销售形成收入。


1、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

公司为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提供精密结构件模组产品,其中以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为主。

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包括四大件:背盖、前框、上盖、下盖以及金属支架,上述结构件模组在
装配笔记本电脑过程中需容纳显示面板、各类电子元器件、转轴等部件,其结构性能对制造精密
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其还具有外观装饰功能,故该类产品对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亦有
较高的要求。


图:笔记本外壳示意图



2、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配套精密模具和家电商用模具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模具分为配套模具及商用模具,其中配套模具系公司用于生产精密结
构件模组的相关模具,其主要客户为联想、三星等笔记本电脑整机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商用模
具系公司本身不生产其成型产品的模具产品,其主要客户为三星家电、LG、博西华、夏普等家电
类整机厂商。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化笔记本电脑成品电子元器件、
塑胶材料、金属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通过国内及国外进口方式采购塑料原料。由于公司主要
客户为联想、三星电子等国际知名大型企业,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采购体系,需要公司产品质量符
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质量要求。为满足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并与重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公司部分原材料从客户采购体系中选择符合本公司采购标准的供应商,使得供应商及原材料
符合公司、客户共同的采购标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控制和减少产品积压的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确定本公司的生产布局,然后进行生产排程,制定生产的周计划、月
计划并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对供货种类、产品责任、质量要求、
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达成原则性共识。联宝、三星等客户根据生产计划按产品分年度、季度或
月度以订单方式向公司发出采购计划生产出货完成销售。


公司具备符合行业特性的独立采购及生产、销售模式,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消费电子产品主要结构件细分行业,依托其从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到消费电子产品
精密结构件模组的一体化整体的服务能力,是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


公司将依托联想、三星电子、LG等核心大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开拓其他品牌客户资源,提
升市场占有率。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全产业链优势

公司提供涵盖新品研发、模具开发制造、结构件模组生产、供货、反馈改进产品等环节的全
产业链服务。在研发环节,公司在新品开发中建立快速响应模式,在客户产品研发的初期,公司
派遣工程师到客户研发中心,参与新产品讨论,在客户参与下着手模具早期开发和样品制作,有
效缩短新产品导入时间。在生产环节,公司针对客户需求定制产品,并持续关注结构件模组的应
用状况,形成优化方案,为客户追求成本和性能的完美平衡。



2、专业与品质优势

在产品体系方面,公司拥有全面的结构件模组产品线,涵盖笔记本电脑的背盖、前框、上盖、
下盖,制作工艺包括成型、喷漆、金属加工、模内转印等。在制造方面,多年的行业经验使公司
在模具研发及制造、新材料应用、产品设计和开发等方面具有专业化的优势,在良好品质的前提
下,有效缩短客户的开发时间,实现客户的产品需求,控制产品成本。


3、技术优势

公司是笔记本电脑结构件供应商中较少的拥有自主模具设计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春秋电子
依托模具制备经验,其模具开发精度可达0.01-0.02mm,子公司上海崴泓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第
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同时被授予“中国大型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称号,并被国内领先的家
电及汽车厂商授予产品品质认证。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与联想、三星电子、LG等世界领先的笔记本电
脑品牌商,与纬创、广达等行业内具备充足产能的代工厂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
公司笔记本电脑精密结构件的主要客户包括联想、三星电子、LG等行业内知名优质客户,并成为
联想、三星电子等客户的主要供应商。


5、规模成本优势

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化结构件模组生产规模,有能力同时为多家行业领先笔记本品牌
商及代工厂商提供大批量高质量的结构件模组产品。依靠现有的规模生产优势,建立较为完善的
供应商管理体系,从而将采购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1-6月,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经多方调研和综合研讨,在保持笔记本
机构件领域优势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产业布局、完善综合产业能力、提升客户前期研发介
入强度、拓展新业务渠道。


(1)完善和加强公司在笔记本机构件领域的领先优势

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发布的报告显示,二季度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4,108万台,较去
年同期增长2.8%,较一季度的3,727万台增长了10.2%,整体呈现复苏趋势。惠普、联想和戴尔
的出货量与市场份额依旧排名前3位,与一季度排名相同。


为进一步占据市场份额,公司强化笔记本金属结构件业务,设立镁铝合金事业部,加快合肥
博大金属件制造工厂的建设进度,提升和改善复合材料产品的加工工艺,夯实公司全制程机构件
供应体系,保持在技术研发、业务接单、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竞争优势,多方位提升行
业领先地位并为新业务的承接奠定坚实基础。


(2)积极开发新兴业务

A、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智能产业,拓展智能生活”,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
以及商业化应用,智能家居将加速从“概念”向“落地”发展。同时,智能家居的应用领域从家
电、安防等向其他新兴领域扩展,公司依托在笔记本结构件领域的先进制造优势,积极探索智能
家居相关的产品业务。目前已就智能家居项目与客户展开初步合作。


B、下属子公司上海崴泓主营业务为家电、汽车行业的中大型模具生产制造。下游客户均为国
内外知名品牌,包括三星、LG、富士康、夏普、海尔、博西华、美的、海信、德尔福汽车等。由
于汽车内机构件多为复合材料或多射包胶材料,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公司现阶段逐步强
化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


(3)研发投入

技术是企业赖以持续发展的基本要素,公司秉承“持之以恒打造差异化竞争 力”的经营策略,
分客户、分产品形态构建专业技术团队。公司预研紧盯全球顶级原料厂商、全球知名品牌商、全
球优秀机械设备商,在产品轻薄化、产品线智能化、表面处理多样化方面综合收集各大品牌需求,
积极展开研究动作并向终端客户快速推荐。


公司2018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研发
项目立项的议案》,同意对成型、涂装、模具和冲压四个制程中开展基于智能识别电极设计遗漏
技术的笔记本模具的研发等九个项目进行研究与开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所有立项项
目均已启动并按照预定计划有序进行中。


(4)智能化工厂改造


随着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公司正稳步推进将“智能化”技术引入现有产品、服务中,带动制
造全链条的提升。从客户总体订单到最小单位的生产设备,从成品的出货及库存分布到各个单体
制程的生产数据和良率状况,结合大数据的收集、分析、改善,灵活进行生产任务的安排和调整,
进一步降低库存、提升生产效率、缩短供应周期。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55,736,600.05

792,215,377.97

-4.60

营业成本

628,636,265.64

629,245,845.67

-0.10

销售费用

14,902,294.20

12,542,052.37

18.82

管理费用

54,653,621.71

38,966,611.94

40.26

财务费用

4,149,069.54

10,293,106.22

-59.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475,904.66

85,666,322.80

-141.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8,350,635.69

-32,051,930.67

1,829.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594,548.64

-31,744,202.60

-290.88

研发支出

28,802,935.17

21,881,800.37

31.6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客户及项目拓展,增加的人工费及招待费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及新项目电子模组中心投入。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率上升财务汇兑收益上升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提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及新项目电子模
组中心前期开办费投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设备及新建厂房投入增加导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满足新项目电子模组所需资金及存款质押借
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子公司合肥经纬的研发投入。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416,167,723.40

17.92

994,352,052.49

44.94

-58.15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重分类至其他非
流动资产及本期投资募投项目的资金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

7,459,296.59

0.32

7,115,000.00

0.32

4.84



应收账款

586,209,823.84

25.24

574,260,278.07

25.96

2.08



预付款项

12,506,677.30

0.54

5,111,304.50

0.23

144.69

主要系夏季用电高峰预付电费增加及模具等待摊费
用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526,594.52

0.02

-

0.00



主要系子公司合肥经纬定期存单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6,439,544.81

0.71

16,579,462.76

0.75

-0.84



存货

319,056,742.58

13.74

258,810,204.27

11.70

23.28



其他流动资产

381,842,756.08

16.44

2,994,359.98

0.14

12,652.07

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固定资产

299,775,667.80

12.91

170,693,363.43

7.72

75.62

主要系母公司新厂房竣工验收、及购买设备增加所
致。


在建工程

123,331,066.48

5.31

102,928,592.37

4.65

19.82

主要系新购入设备尚在调试安装、子公司合肥经纬在
建厂房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41,328,525.09

1.78

40,854,951.72

1.85

1.16



长期待摊费用

43,333.14

0.00

173,333.16

0.01

-75.00

主要系母公司本期用于存放成品的临时厂房的摊销
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18,237.06

0.24

5,945,944.86

0.27

-7.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731,992.79

4.85

32,633,177.91

1.47

245.45

主要系新购设备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306,983,827.04

13.22

205,819,191.98

9.30

49.15

主要系满足春秋电子新项目电子模组所需资金及合




肥经纬存款质押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

0.00

10,000,000.00

0.45



主要系上期末母公司开立汇票付新厂工程款增加
所致。


应付账款

570,176,242.54

24.55

578,032,044.86

26.13

-1.36



预收款项

17,673,924.70

0.76

6,925,375.10

0.31

155.21

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崴泓未确认收入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8,716,763.92

1.67

46,343,411.79

2.09

-16.46

主要系17年年末有应付未付年奖。


应交税费

14,736,884.52

0.63

17,134,207.26

0.77

-13.99



应付利息

828,251.91

0.04

436,111.09

0.02

89.92

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528,767.92

0.02

499,289.94

0.02

5.90



长期应付款

22,992,703.45

0.99

5,738,507.26

0.26

300.67

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崴泓设备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

11,424,589.31

0.49

12,098,643.94

0.55

-5.57



股本

191,800,000.00

8.26

137,000,000.00

6.19

40.00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

819,559,659.82

35.29

874,359,659.82

39.52

-6.27

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盈余公积

14,402,930.39

0.62

14,402,930.39

0.65

0.00



未分配利润

313,113,435.96

13.48

303,662,652.09

13.73

3.11

系2018年上半年利润增加所致。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22,937,981.48

100.00

2,212,452,025.52

100.00

4.99





其他说明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竞争也持续加剧。公司主营业务系消费电子产品
的上游行业,也会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这一挑战既来自于国际竞争对手扩张的压力,又来
自于国内现有竞争对手企业的竞争,同时还有新竞争者持续加入市场的压力。如果公司不能正确
把握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积极拓宽营销渠道,不能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和技术进步及时进行技
术及生产工艺创新,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丧失优势,面临被竞争对手超越的风险。


(二)经营管理风险

1、大客户依赖和客户集中的风险

全球笔记本品牌商全球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的精密结构件模组以及
相关配套模具,因此上游笔记本品牌商集中度较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如果未来笔记本电脑市场景气程度下降、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减少采购量或者不再
采购本公司的产品,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快速扩张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将大
幅提升,销售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经营管理的复
杂程度大大提高,这对公司的采购供应、销售服务、人力资源、财务控制、运营效率等管理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营运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
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做出及时、有针对性
的调整和完善,本公司会面临较大的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由于经营模式及大型客户结算的特点,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存在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余
额。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大中型国际笔记本电脑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该类顾客信誉度较
高,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发生坏账的机率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客户数量的上
升,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金周
转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利润影响主要包括:(1)公司的外销收入;(2)公司以外
币结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3)银行外币存贷款、应收及应付款项受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益。


公司的外币业务主要是以美元现汇结算,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在以美元计价的销售价
格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公司外销收入相对增长;同时在以美元计价的采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使
得公司采购成本也相对增长。因此,公司外销收入和外币采购的同时存在,对汇率的变动影响有
抵消作用。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均
计入当期汇兑损益。公司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应收及应付款项主要以美元结算,少部分以欧元结
算,报告期内汇兑损益主要受到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


(四)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所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做出的,尽管公
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良好、
项目可行,但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行
业竞争加剧,将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1月15日

2018-002

2018年1月16日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5月10日

2018-033

2018年5月11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有关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详见注1

详见注1

详见注1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2

详见注2

详见注2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3

详见注3

详见注3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4

详见注4

详见注4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5

详见注5

详见注5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分红

详见注6

详见注6

详见注6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详见注7

详见注7

详见注7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
联交易

详见注8

详见注8

详见注8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9

详见注9

详见注9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10

详见注10

详见注10









与首次公开发行
相关的承诺

其他

详见注11

详见注11

详见注11









其他

详见注12

详见注12

详见注12













注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薛革文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
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公司股东薛赛琴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公司股东蔡刚波、张振杰、陆秋萍、魏晓锋、熊先军、王海斌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
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
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四)公司股东上海安贯、郎银标、许方园、华菲、方化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股东海宁春秋、东证昭德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六)公司股东杭州禾优、上海力鼎、浙富桐君、深圳布谷、上海泰豪、田记心、朱晓轶的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注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1)公司将根据《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
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
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后12个月内,公司将
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
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
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
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
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
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
定公司股价承诺。


(4)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承诺

(1)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本
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
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税后


薪酬之和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
除外);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公司稳定股价方案
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按
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
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
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
义务。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
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
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税后薪酬之和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
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公司稳定股价方案
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按
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
承诺,则公司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
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
履行增持义务。


注3: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简称“虚假陈述”),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
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
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


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
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因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
赔偿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
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
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承诺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公司上
市后其减持的原限售股份。承诺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有权部门审批通过的回购方案启动
股份回购措施,承诺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已停牌,则股
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
对公司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
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的
相应股份购回及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对公
司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承诺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
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
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4:关于采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春秋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春秋电子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薛革文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2、承诺不越权干预春秋电子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春秋电子的利益。


3、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主要股东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春秋电子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海宁春秋、薛赛琴对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承诺不越权干预春秋电子的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春秋电子的利益。


注5: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股东薛革文、海宁春秋、薛赛琴承诺:

1、本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
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
调整发行价)。


3、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注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其中,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
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
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八)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九)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十)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
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


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
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十一)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
说明和意见。


(十二)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
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
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
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三)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十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
还其占用的资金。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注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薛革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薛革文承诺: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春秋电子控股股东、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春秋电子的生产经营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客观、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其直接或间接从事了对春秋电
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无条件将相关商业机会让与给春秋电子,
并将尽快将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春秋电子的生产经营造成同业竞争的企业出售给第三方或注入到
春秋电子。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充分赔偿由此给春秋电子造成
的所有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革文的近亲属薛瑞岳、薛瑞革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薛瑞岳、薛瑞革分别出具承诺: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
任何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春秋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
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春秋电子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春秋电子产品的
业务活动。本人承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春秋电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
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春秋电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春秋电子及其子公司。本人自本承
诺签署之日起,经营与春秋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所得收益将归于春秋电子
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有。


(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5%以上股东薛赛琴、海宁春秋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薛赛琴和海宁春秋承诺: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
5%以上股东,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
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
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注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薛革文承诺:在作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
人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春秋电子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
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春秋电子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海宁春秋、薛赛琴承诺:在作为春秋电子持股5%以上的主要
股东期间,其本身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春秋电子及其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
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其本身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如违反
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苏州春秋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注9: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全体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
司之实际控制人薛革文作出如下承诺:“在作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不


担任实际控制人后的任何期间内,若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因为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市前未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而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处罚或追缴,本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应补缴的金额,并赔偿因此
而给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


注10:关于实际控制人关于搬迁补偿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拆迁补偿承诺

如果公司搬迁补偿款不能覆盖因搬迁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薛革文
于2017年7月18日出具承诺:如政府机构给予公司的补偿不能弥补公司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
则薛革文将对公司余下的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注11:中介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会计师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经办注册会计师承诺:“本所出具的向中国证监会申
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律师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承诺:“本所出具的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件均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直
接经济损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资产评估机构关于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本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
评估资质,本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的评估
报告等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
经办评估师确认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引
用的评估报告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招股说明书、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不致因上述
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注12: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保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注重安全、环保和社会效益,生产各环节不存在重大污染源,在生产中,均采用环境友
好型的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必要的处理措施,未发生重大环
境事件和污染事故。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750,000

75.00





41,100,000



41,100,000

143,850,000

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02,750,000

75.00





41,100,000



41,100,000

143,850,000

75.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4,440,000

17.84





9,776,000



9,776,000

34,216,000

17.84

境内自然人持股

78,310,000

57.16





31,324,000



31,324,000

109,634,000

57.16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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