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森特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8:01:17 中财网


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爱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旭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森特股份、公司、本公司、股
份公司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亚投资



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华永集团



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森特投资



森特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士兴



兰州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烨兴



北京烨兴钢制品有限公司

森特建筑



森特(北京)国际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士兴



沈阳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

北京华油



北京华油士兴钢结构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
告期内已注销)

森贝环保



北京森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烨兴全资子公司

森特环保



温州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森特香港



森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森特埃塞



森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丽华夏



美丽华夏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华氢



北京华氢创世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合营企业(报告期
内已注销)

华永环境



华永环境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森特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CENTER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ENTER IN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爱森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晓楠

马继峰

联系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
号20号楼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
号20号楼

电话

010-67856668

010-67856668

传真

010-67856669

010-67856669

电子信箱

stock@centerint.com

stock@centerint.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二街1号院2号楼1层
101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76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76

公司网址

www.centerint.com

电子信箱

stock@centerint.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号楼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森特股份

603098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97,526,471.29

692,168,670.17

7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276,937.93

89,424,587.97

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97,255,734.21

77,404,768.04

25.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221,213.16

-32,609,654.18

418.9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25,175,238.08

1,681,615,739.23

2.59

总资产

2,897,993,227.87

2,784,001,280.82

4.0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1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1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0

0.16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0

5.59

增加0.31个百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66

4.84

增加0.82个百分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2018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增长10.53%,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较多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2018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增长25.00%,主要系报告期扣
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985万元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62,968.3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3,798,463.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84,424.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10,972.00



所得税影响额

-709,688.46



合计

4,021,203.72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绿色、环保、节能新型建材并提供相关工程设计、生产、
安装和售后等一体化服务,主要承接金属围护系统工程(屋面系统、墙面系统)和声屏障系统工
程,提供从工程咨询、设计、专用材料供应和加工制作到安装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承包服务。公司
多年来不断加强在技术研发、产品系统集成、深化设计、施工组织、工程运营管理方面的投入,
目前已成长为行业内领先的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一体化服务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金属复合幕墙板、金属屋墙面单层板(铝镁锰合金板、镀制烤漆板)和
隔吸声屏障板,目前已形成金属围护系统和噪声治理系统两大业务板块,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建
筑、公共建筑及交通工程领域。公司设立初期产品主要以金属围护系统为主,隔声降噪是围护系
统的基本建筑功能之一,所以围护系统本身也包含了建筑声学设计及声环境改善等多项声学技术。

通过对围护系统中隔声降噪技术的抽取,并结合道路及室内噪声治理系统的技术要求,公司引进
了复合隔吸声屏障板的自动化连续生产线、吸收了高速铁路声屏障板技术、自主研发了复合隔吸
声屏障板,同时,完成了多项应用创新,如:隐柱式声屏障系统和外挂式声屏障系统,这些产品
及应用均取得了国家专利授权。自2010年正式进入噪声治理领域以来,销售收入连年增加,目前
已成为国内铁路和市政道路噪声治理领域的主要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经营模式

1、金属围护行业经营模式

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经营模式包括工程业务模式和产品销售模式两类。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企
业能提供围护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一体化服务,直接面向业主或总包单位承揽项目。此外
部分企业定位于围护系统的专业制造商,侧重于围护系统的生产与产品销售,不提供安装施工服
务。


建筑金属围护工程不同于土建、主体工程,属于专项分包工程,业主在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后,
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单位。常见的发包模式包括总包模式与分开发包模式两种:

第一种总包模式,如下图所示。由业主确定总包后再委托总包确定围护等专项分包单位,在
该模式下,围护专项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并与总包进行结算。








二次发包

围护专项分包

工程业主

总包

监理

设计院

















总包模式流程图

第二种分开发包模式,如下图所示。在该模式下,总包以及主要专项分包单位均由业主直接
确定,围护专项分包单位直接和业主签订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结算。




设计院








围护专项分包

总包(不含围护等专项
分包工程)


工程业主





监理







分开发包模式流程图

对围护专项分包单位而言,不同发包模式下合同签订主体以及结算主体存在差异,但业务流
程仍是围绕各个项目展开,行业内企业通常采取项目制的经营模式。


2、声屏障行业经营模式

根据应用领域不同,声屏障行业的经营模式也相应存在差别。在铁路声屏障项目中,产品销
售模式与工程承包模式并存。在公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声屏障项目中,行业经营模式则以工程承包
类为主,业主或总包通常将声屏障工程单独分包,由专业的声屏障厂家提供产品以及工程安装服
务。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1、建筑金属围护行业

公司的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所处行业为“E建筑业”中的“E5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细分
为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具有循环利用率高、绿色节能环保、易于造型、抗震性
能好等诸多优点,属于国家大力发展的新型墙体材料。2017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
业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中指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是建材工业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抓手,墙材革新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
举措。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墙材革新为建材工业的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
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空间开发粗放低下,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
扭转,遏制毁田烧砖、节约保护资源,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新型墙材也成为建
材工业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也是建材工业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

在材料应用上,设计师不断追求新的设计灵感,配合不同建筑特色,一方面,人们给各种材
料赋予更多大胆的色彩选择,为各类建筑增添亮色;其次,新材料不断推陈出新,如各种新型的
复合材料不断问世,在不降低使用效果(防腐性能、机械强度等)的前提下达到节约资源、降低
成本的效果。在工艺控制上,随着更成熟、更稳定的辊弯成型生产工艺发展,为金属围护系统在
工艺上提供着出色的表现,冷弯设备能将材料一次性完成多项塑性加工工艺,如复杂异型金属板
及围护构建等进行一次成型,满足了更多的建筑需求。在产品选择上,建筑需求直接带动行业发
展,行业厂家不断发展壮大,行业不断研发出更多的面板板型及系统搭配,并逐渐以地域性、气
候性分区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金属围护系统类型,产品设计更加细化,产品选择更加多元化。到
目前,将金属板材作为建筑围护系统已经大量应用于工业建筑、民航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
会展建筑等领域,金属围护系统的技术水平日臻成熟,行业发展已步入成熟期。


“建筑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广绿色
建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
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
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7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关于《“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中指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
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
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
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
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
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这些政策为建筑金属围护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并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
遇和政策支持。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具有强度高、抗震性强、可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易于标准化生产和装
配式施工的优点,一方面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对于发展装配式建筑在新
建建筑中的比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建筑节能环保行业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又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年新建房屋面积高达16亿至20亿平方米,
超过所有发达国家每年建成建筑面积的总和。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建设事业迅猛
发展,建筑能耗迅速增长。建筑能耗中采暖、空调能耗约占60%~70%。中国既有的近400亿平方
米建筑,仅有1%为节能建筑,其余无论从建筑围护结构还是采暖空调系统来衡量,均属于高耗能
建筑。单位面积采暖所耗能源相当于纬度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这是由于中国的建筑围护结
构保温隔热性能差,采暖用能的2/3白白跑掉。而每年的新建建筑中真正称得上“节能建筑”的
还不足1亿平方米,建筑耗能总量在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份额已超过27%,逐渐接近三成。因
此,建筑节能势在必行。


目前,随着我国新的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建筑已从低层次的解决人的居住向高
层次的绿色生态建筑发展。在建筑物的耗热中,外墙耗热占了30%左右。因此,新型节能建材的
研发、使用和推广,成为我国降低建筑物能耗的主要途径之一。


公司在建筑节能环保行业主要从事生产节能建材产品,开发推广建材节能生产技术。一方面
研究、开发、引进消化、推广建材生产节能技术和设备。另一方面研究、开发、消化吸收、生产
节能建材产品。如发展推广了各类屋面、墙面材料。同时,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发展声屏障业务、
进入土壤修复领域,为公司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途径。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的范畴,是国家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持续
转型升级的产业生态,培植新动能、新业态的重点发展方向。政策红利的持续推动以及国家“一
带一路”重大战略决策的牵引,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众多重大项目经验积累的产业地位与品牌优势

公司主要定位于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中高端市场,涵盖高端工业厂房、物流仓
储、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等。公司分别被评为2012年度、2013
年度中国钢结构行业30强企业,2013年度建筑金属屋(墙)面十强企业(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内
产值排名第一),2014年度建筑金属屋(墙)面十强企业(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内产值排名第一),
2015年度建筑金属屋(墙)面十强企业,2016年度建筑金属屋(墙)面十强企业。公司先后承建
了国内六大汽车集团厂房、四纵四横客运专线主要枢纽车站以及国家级航空枢纽,在汽车厂房、
火车站、机场、会展中心等高端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围护系统的发展日趋专业化与复杂化,客户在选择时往往更看重围护系统提供商成功项目实
施案例。通过大量项目的实施,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深受广大客户信赖,奠定了公
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同时也树立了公司高端市场的品牌形象。成功案例及行业经验的丰富积
累,使公司更易获得新老客户的信任而赢得业务机会,增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此外,公司参建的多项工程荣获奖项,进一步凸显公司高技术和高质量的市场形象,增强了
后续业务开拓的竞争力。


(二)行业领先的核心人才队伍和工程管理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经过多年的实践,公司已形成具有丰富设计与工
程经验的项目团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18年6月30日,一级注册建造师43
人,二级注册建造师20人,设计人员108人,中级人员76人,高级人员13人。公司通过承揽多
项高技术高标准工程,比如北京新机场等,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长期稳定的设计与
工程管理团队,覆盖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两大领域,团队规模与项目经验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管理团队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共同的理念,沟通顺畅、配合默契,形成了团结、高效、
务实的经营管理风格。公司的核心人员绝大部分在公司工作多年,与企业一起成长,有较强文化


认同感及团队凝聚力。2012年2月,公司主要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受让股权成为
公司股东,使得自身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增
强了公司团队的凝聚力,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成熟的产品线布局和强劲的技术研发实力

随着市场不断发展和客户需求迭代升级,业主对金属围护的要求也呈现多元化和定制化特点,
使得行业公司需要有卓越的产品研发实力和完备的产品线。公司作为国内该领域领先企业,拥有
丰富的产品线,产品种类较多,不但拥有国标图集中的所有板型,还拥有四面企口复合板、350
暗扣波形板、305暗扣纯平板、变截面板、顺坡通风器等一系列新型产品。异形板配合弯弧技术、
扇形板技术,能够生产各种形状、各种曲率变化的板型,适用于多曲的屋面。直立锁边金属屋面
系统具有优秀的安全、防水性能,并通过美国FM认证。公司产品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根据客户的
需求及时调整,并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保证公司在行业具有稳固的市场地位。


公司一贯注重自主创新,高度重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累,致力于推动
金属围护领域的技术发展和产品研发,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备的自主创新体系,并保持着在这一领
域的领先优势。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中心认证企业,拥有该领域国内领先的专
有技术、专利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73项和外观设
计专利授权10项,还有多项专利技术尚在申请中。公司持续的技术创新为保持公司产品持续竞争
力及盈利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四)前瞻性的需求预判能力和完善的业务体系,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主要应用于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两大领域,公司是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内少
数几家同时做大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两个市场的企业之一,此外公司业务还涵盖声屏障领域。


公司深耕金属围护领域多年,对下游的需求及发展变化趋势理解深入。当下游行业的发展变
化引发出新的需求时,公司能前瞻性地洞察需求,提早进行技术和产品储备,抢占市场先机。同
时,公司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政府调控影响较大,其中工业厂房、物流仓储建设投资规模与GDP
增长速度正相关,受宏观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公共建筑、交通工程领
域建设投资通常具有逆经济周期特征,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倾向于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基础
投资规模刺激经济复苏。


由于下游行业不同的周期特征,公司通过完善业务布局,打造了成熟的业务体系,与行业内
主要企业相比,公司已形成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一体多用”的协同发展模式,极大提升了公司
的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独特的定制化和一体化服务模式

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如同建筑的外衣,除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外还兼具展示企业文化、体现建筑
设计理念等作用,不同客户对材料、板型、色彩搭配、细节设计等均有不同要求,行业具有定制
化程度高的特点,围护企业需要具备“量体裁衣”的个性化定制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定位于中高端客户,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公司作为国内产品较全的围护
系统厂商,先后承担了国内该领域众多大型项目,拥有丰富的设计与工程管理经验,在多年的项
目实践中形成了适合不同客户的多套解决方案,能够根据建筑功能、客户的企业文化推荐适宜的
解决方案。


公司培养了一批涵盖设计、施工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化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
客户提供从设计、制作、安装到售后维修的一体化服务,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一体化服
务的厂家之一。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十九大以来,我国已确立了绿色建筑国家行动,这意味着绿色建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多
年来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持续高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已进入高质量建设阶段,
政府陆续下发各项政策,大力推动绿色集成建筑产业发展。2018年上半年,轨道交通、民用航空、


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在2017年3月联合印
发《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规划到2020年,我国运输机场数量达260
个左右,将完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机场群。到2025年,在现有(含在建)
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规划建成约320个)。


森特股份在行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在政策优化调控和行业优胜略汰的情况下,不断夯实高质
量发展的基础、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借助我国经济水平持续增长、建筑业需求结构升级、金
属围护行业格局变动等因素驱动,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强技术研发和质量保障,积极把握市场
机会,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签约额达到25.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7%;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
比增长73.01%;实现净利润1.0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0.97亿元,同比增长25.65%,依据已签
约额和项目储备,2018年全年产值和利润将有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带领和公司整
体战略指引下,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重点推进
了以下经营举措:

(一)稳固主业,专注于金属围护领域的高端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公司总体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公建领域重大项目业务开发,获得良好
成果,公司先后中标“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金属屋面制作及安装Ⅰ标段、Ⅲ标段项目”、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楼屋面系统工程项目”、“昆明万达城娱雪乐园及成都万达水雪综合体
滑雪乐园冷库板供应及安装工程、金属屋面(含采光顶)集中采购工程项目”等重大项目,报告
期内签约额达到25.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7%,在金属围护高端市场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
提升。


(二)加大资源投入,助力环保事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781万元,一方面用于优化金属围护工艺技术,另一方面公司加大
对主营业务协同的环保板块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首钢绿轴地块土壤治理中试试
验,同时加大资源投入,加速促进传统主业与环保创新业务的协同。一方面公司将加大环保业务
的资源投入,引进行业内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和技术人才,同时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
合作,建立自己的核心实验室,持续推进研发成果商业化,转化成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加速促
进环保业务和金属围护业务协同融合,工业建筑业务不断为环保业务输送客户资源,环保业务为
客户创造更多高附加值的增量价值。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集团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前形势,科学的规划和布局,“聚焦小环境、看清大趋势”,
制定长远规划,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各部门考核与精
细化管理结合,进一步对全业务流程优化管理,并面向全员强化培训,树立精细化管理意识。同
时强化成本控制,狠抓运营管理,持续挖掘潜力,提高盈利能力。


(四)加强商务管理,完善营销体系和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确立“无商务不富”的思想,按照职能部门四要素:“引领、服务、指导、
监督”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集团层面商务管理职能部门,引领和统筹全集团商务管理工作。同时,
完善和改进现有组织架构,通过调研、咨询、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组织架构体系(垂直式、矩阵
式、垂直式+矩阵相结合),增设商务管理、企划管理等部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97,526,471.29

692,168,670.17

73.01

营业成本

960,171,228.21

527,112,116.97

82.16

销售费用

25,170,265.86

22,380,083.60

12.47

管理费用

70,846,441.40

48,001,983.32

47.59

财务费用

15,920,727.65

6,353,726.89

15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221,213.16

-32,609,654.18

418.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02,948.76

-113,319,181.60

-130.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905,364.99

-288,067,212.48

-120.87

研发支出

37,814,718.49

20,996,844.01

80.1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人员规模、工资及相应支出均有所
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规模的扩大,研发费、职工薪酬及其他费用有所增加
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随之信贷规模相应增加,进而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手重大项目订单同比大幅增加,报告期
内公司增加材料款及劳务款等支付所致,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年较上年同期增长
55.84%,而项目收款则比上年同期增长30.65%,付款增长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归还银行贷款、分配股利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力度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


货币资金

228,243,024.00

7.88

319,175,991.70

11.46

-28.49

(1)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
资产





90,982,356.16

3.27

-100.00

(2)

应收票据

33,980,063.66

1.17

57,348,881.28

2.06

-40.75

(3)

预付款项

66,506,579.55

2.29

33,317,221.18

1.20

99.62

(4)

其他流动资


37,200,586.90

1.28

22,124,771.83

0.79

68.14

(5)




长期股权投


8,581,871.46

0.30

14,795,531.99

0.53

-42.00

(6)

在建工程

26,082,603.14

0.90

4,448,507.62

0.16

486.32

(7)

其他非流动
资产

8,862,927.19

0.31

3,846,885.98

0.14

130.39

(8)

短期借款

642,495,241.41

22.17

482,281,972.18

17.32

33.22

(9)

应付票据

5,950,000.00

0.21

18,368,808.26

0.66

-67.61

(10)

预收款项

43,365,350.18

1.50

61,802,744.20

2.22

-29.83

(11)

应付职工薪


17,573,432.95

0.61

23,795,468.61

0.85

-26.15

(12)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主要系经营活动付现增加、分配股利、购建固定资产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主要系本期回款票据结算留存减少所致。


(4)预付账项: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注销北京华氢收回投资所致。


(7)在建工程:主要系购买环保设备及80#地块综合楼投入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借入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0)应付票据: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偿付所致。


(11)预收款项:主要系项目预收款减少所致。


(12)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本期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参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相关内容。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森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新增控股子公司
美丽华夏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美丽华夏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6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影响
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90,982,356.16



-90,982,356.16

1,384,424.66

合计

90,982,356.16



-90,982,356.16

1,384,424.66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2018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

直接

间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北京烨兴

100.00



加工不锈钢、铝合金板、
镀锌板、烤漆板、复合板;
销售不锈钢、铝合金板、
镀锌板、烤漆板、复合板、
建筑材料;技术服务;产
品设计。


15,000,000.00

64,825,169.19

15,119,111.62

26,127.69

森特建筑

100.00



生产建筑围护板材、彩钢
浪板、铁卷门、C型钢、各
式气楼、钢窗、浪板机具;
设计建筑围护板材、彩钢
浪板、铁卷门、C型钢、各
式气楼、钢窗、浪板机具;
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
业务;销售自产产品;提
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专业承包;工程设计。


20,000,000.00

17,847,862.22

17,519,569.10

49,574.75

兰州士兴

100.00



生产销售钢浪板;RH、RC
加工;C型钢、各式气楼、
钢窗、铁卷门、浪板机具
及产品安装设计配套服
务。


10,000,000.00

17,884,739.84

16,116,652.40

329,225.32

沈阳士兴

100.00



彩钢浪板、铁卷门、C型钢、
各式气楼、钢窗、浪板机
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
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


8,000,000.00

2,490,649.73

2,348,116.88

-552,380.34

森贝环保




100.00

生产降噪产品(吸隔声板、
隔声板、声屏障板);技
术推广;软件开发。


1,000,000.00

1,087,696.74

1,087,683.55

419.81




森特环保

100.00



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声屏
障产品的研发、制造、销
售。


5,000,000.00

5,243,728.59

3,779,378.62

-116,539.36

森特香港

100.00



工程建筑承包,投资和进
出口贸易。


10,000,000.00(注1)







美丽华夏

60.00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专
业承包;园林绿化服务;
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
监测;工程勘察;工程设
计。


100,000,000.00







森特埃塞

100.00



主要作为建筑承包商承接
当地工程,涉及到工业园
区建设等经钢结构为主体
的工程建筑。


200,000.00
(注2)

1,323,981.66

1,323,320.00





注1:森特香港注册资本为1,000.00万港币。


注2:森特埃塞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


2、主要参股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2018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

直接

间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华永环境

30.00



风力发电;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产品设计;垃圾处理项目投
资;投资管理;垃圾处理技
术咨询;专业承包、施工总
承包;销售煤炭(不在北京
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
运活动)、钢材、金属材料、
化工产品、食用农产品、饲
料、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售电服务。


100,000,000.00

28,757,982.70

28,747,534.43

-1,367,122.8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公司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主要应用于工业厂房、物流仓储、以及大型公建项目;
公司声屏障系统主要应用于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领域。具有典型的周期性
行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重要手段,通常具有逆经济周期特征,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倾向
于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基础投资规模刺激经济复苏。


应对措施:一方面要立足主业巩固传统优势市场,加强海外市场经营布局,紧盯“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围绕长江经济带、淮河经济带等重大战略部署,寻求市场机遇。另一方面要着力发展
污染场地治理业务,开拓新兴市场,将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应用于国内污染场地治理当中,积极


探索由单一经营金属围护系统业务向“金属围护+环保”双主营业务转型。


2、财务风险。建筑行业资金占用高,现金流回流较慢,大型基建投资业务前期投资数额大,
回收期间长,各项业务资金需求量大,财务融资规模较大。


应对措施:防控资金风险,确保实现资金良性循环。(1)深化全面资金预算管理,建立资金
风险预警监测机制,确定重点监测对象和领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2)合理控制融资担保
规模,持续降低整体负债水平。(3)积极稳妥“去杠杆”,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筹资方式,不断降
低融资成本。(4)树立“现金为王”意识,加快应收款项周转,落实催收考核机制,实现经营性资
金净流入。(5)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控制制度,统一分级审批标准权限,杜绝资金违规
支出。


3、原材料涨价风险。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钢卷、铝镁锰卷、保温与防水材料等,
随着各地环保部门监管力度的增强,钢材、铝制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应对措施: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推进提质增效工作,有效控制各项成
本;积极关注原材料供求趋势,建立合理的战略库存储备;通过集中统一采购大宗原材料提升议
价能力;完善产业链,调整企业内部资源,进行内部原材料协同供应。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8年4月27日

www.sse.com.cn

2018年4月28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公司控
股股东
刘爱森
以及担
任公司
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
的股东
翁家
恩、黄
亚明、
刘德
顺、蒋
海峰、
陈伟
林、陈
文、颜
坚、苗
泽献、
齐涛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
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价格做
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6个月。


4、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6













股份限


法人股
东盛亚
投资和
华永集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36















股份限


担任公
司监事
的股东
高伟和
叶渊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
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












36











股份限


其他自
然人股
东陈俊
臣、孟
托、苟
军利、
黄平
良、郑
锦泉、
魏良
庆、任
黎明、
李宏
乾、叶
树周、
李艳
霞、马
继峰、
时冬
娅、朱
天永、
林平、
滕飞、
王立
永、方
如华、
王跃清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36











股份限


持股5%
以上股
份的股
东刘爱
森、翁
家恩、
盛亚投
资、华
永集团

1、持股及减持意向: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若减持,
则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数的10%。


2、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

除息事项,则对价格做相应














除权除息处理),并在减持
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方式:自第一笔减
持起算,预计未来1个月内
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超过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
违反承诺部分获利归公司
所有。


其他

公司、
公司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及
公司控
股股东
稳定公
司股价
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
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且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
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
规定,则触发公司、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
股股东履行稳定公司股价
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
定股价义务”)

1、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


(1)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
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控
股股东应通过增持公司股
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
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
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
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
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
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
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
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
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增
持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
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
划。


(2)如公司控股股东于触发
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
交易日内未向公司送达增
持通

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
划实施,公司董事会应于确
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
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














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
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
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
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
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
发回购义务起3个月内回购
公司股份,但股票收盘价连
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
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计划。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自回
购当年起分配给公司控股
股东的分红款项中扣除。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
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如期
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
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
日起10+N个交易日内),向
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增持
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
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
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
关增持的内容,其累计增持
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
度公司对其现金股利分配
总额之和的50%,但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
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
划。


(4)公司、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
在履行上述增持或回购义
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
的信息披露

义务。


2、未能履行增持或回购义
务的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向公司送
达增持通知书但未能实际
履行增持义务的,则公司有
权将用于实施回购股票计
划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




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


(2)如控股股东、公司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的,则
公司有权将应付控股股东、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现金分红用于股份回
购计划。


其他

公司实
际控制
人刘爱
森、李
桂茹和
董事、
监事及
高级管
理人员
关于因
信息披
露重大
违规赔
偿损
失、回
购新股
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森特士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公司应该在得知
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
并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公
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七个
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
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
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公司将以不低于
发行价的价格回购所有首
次公开发行的新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爱
森、李桂茹夫妇承诺:森特
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
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
人将以不低

于发行价的价格回购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森特士
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其他

公司实
际控制

1、发行人承诺:森特士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人刘爱
森、李
桂茹和
董事、
监事及
高级管
理人员
关于因
信息披
露重大
违规赔
偿损
失、回
购新股
的承诺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公司应该在得知
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告,
并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公
司董事会在公告后的七个
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
案并公告,按证监会、交易
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公司将以不低于
发行价的价格回购所有首
次公开发行的新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爱
森、李桂茹夫妇承诺:森特
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
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
人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
格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森特士
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
股说

其他

公司控
制股东
刘爱森
和董
事、监
事及高
级管理
人员关
于不履
行承诺
的约束
承诺

1、发行人承诺:如果本公
司未能履行作出的相关承
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能
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
向公司投资者或者利益相
关方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
公司投资者或者利益相关
方的利益;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如果本人或
者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了做出的关于
《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森特士兴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应付
给本人的现金分红(或独立
董事津贴、个人从公司领取
的工资)予以暂时扣留,直
至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履行相关承诺
义务为止。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18年4月27日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申
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
金额



(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
(仲
裁)
审理
结果
及影




(仲
裁)
















































2014年1月,华北制药依据与森
特股份签订的合同及具体的项
目情况向石家庄仲裁委递交仲
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裁决森特
股份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其墙
板维修费及停产损失
4,767,500.00元、扣除森特股份
质保金1,281,317.68元、支付
电费422,834.00元并承担仲裁
费、鉴定费及其他与仲裁有关费
用。


6,471,651.68



2016年2月19日,石
家庄仲裁委员会出具
石裁决字[2014]第
032-2号《决定书》,
同意华北制药撤回仲
裁。华北制药已重新提
出仲裁申请。


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西










西



















2015年8月,森特股份依据与陕
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建设”)签订的工程施工
合同与具体的项目情况向人民
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
三被告西安重装渭南橡胶制品
有限公司连带给付原告拖欠的
工程款6,461,385.00元,逾期
付款利息762,430.00元,两项
共计7,223,815.00元。


7,223,815.00



2018年3月20日渭南
市新渭区人民法院做
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
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
司在判决生效后二十
日内支付原告森特股
份工程款
6,209,107.56元及利
息;驳回原告森特股份
的其他反诉讼请求。


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2016年8月,森特股份依据与久
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久泰能源公司”)签定
的工程施工合同与具体的项目
情况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
状》,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定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判令被告久
泰能源(准格尔)有限公司支付
工程款3,800,000.00元、支付
违约金325,121.00元、支付损
失5,328,938.00元,共计
9,454,059.00元。


9,484,059.00



目前本案已在法院开
庭,完成鉴定,等待裁
决结果。


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2018年5月,森特股份依据与浙
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的工程施工合同与具体的项目
情况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

6,547,360.48



目前本案已深圳龙华
区法院立案,对方提管
辖异议,法院已裁定将
案件移送浙江萧山法

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状》,要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拖
欠的工程款5,310,257.85元,
并从2013年9月29日起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至
还清款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1,237,102.63元(暂计算至2018
年5月3日),两项共计
6,547,360.48元。


院。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2018年5月,森特股份依据与四
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工程施工合同与具体的项目
情况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
状》,要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拖
欠的工程款14,044,242.06元,
并从2013年9月29日起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至
还清款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3,087,459.79元(暂计算至2018
年5月3日),两项共计
17,131,701.85元。


17,131,701.85



已在深圳龙华区法院
立案。


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2017年3月,森特股份依据与内
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与
具体的项目情况向人民法院递
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判令内
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支付工程款
4,751,835.69元、支付逾期利息
833,995.00元,共计
5,585,830.69元。


5,585,830.69



法院支持森特股份全
部诉讼请求,对方上诉
被二审法院驳回,正强
制执行。


预计
不会
对公
司生
产经
营造
成重
大影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
末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对2018
年所涉及关联交易数据、关联方情况、定价政策
和依据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预
测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2018-013号)



2018年1-6月份,刘爱森、李桂茹为公司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20.35亿元,
交易明细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
关联担保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