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宝安: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政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游仕旭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 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2 第九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0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宝安集团、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 指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宝控股 指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富安公司 指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 宝投公司 指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贝特瑞 指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贝特瑞 指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际精密 指 国际精密集团有限公司 大地和 指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友诚科技 指 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鑫石墨谷 指 哈尔滨万鑫石墨谷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华博 指 武汉华博通讯有限公司 江西宝安新材料 指 江西宝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泰格尔 指 深圳市泰格尔航天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宝航 指 北京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拜特 指 宁波拜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马应龙 指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佛药业 指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绿金高新 指 成都绿金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永力科技 指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宁宝安地产公司 指 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丹晟恒丰公司 指 深圳市丹晟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华信达公司 指 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威海宝顺 指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威海恒运 指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威海港宝 指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威海三家 指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威海港宝置 业有限公司 山东地产公司 指 山东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海园 指 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恒运实业 指 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恒通置地 指 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 儋州宝安 指 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港宝置业 指 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儋州市政府 指 儋州市人民政府 运通公司 指 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恒安公司 指 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信置业 指 中信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桦盈实业 指 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 古马岭金矿 指 集安市古马岭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风投 指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指 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宝安 股票代码 00000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中国宝安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INA BAOAN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B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政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山清 唐智乐 联系地址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 28-29层 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 28-29层 电话 0755-25170336 0755-25170382 传真 0755-25170367 0755-25170300 电子信箱 zgbajt@163.net zgbajt@163.net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337,867,219.49 2,939,175,274.87 4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4,909,762.37 80,082,095.11 4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3,065,312.59 3,444,802.94 -11.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2,015,645.16 18,116,794.37 2,45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35 0.0373 43.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35 0.0373 43.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1.77% 0.5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28,255,619,787.24 27,109,464,910.13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081,166,494.90 4,999,547,608.24 1.63%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2,149,344,971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53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32,277,309.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8,088,644.19 债务重组损益 -271,954.4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63,282,448.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56,611.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013,668.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5,889,955.17 合计 111,844,449.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符合政策的增值税返还 0.00 符合国家政策,按标准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围绕“建设一个以新材料为主的高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坚持“证券化、轻资产、低负债、 高效率”的基本策略,以人才与机制的有机融合为基本手段,以三力系统为抓手,深入挖掘潜力,全面提高效益,驱动集团 稳步发展。 (一)高新技术产业 本集团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涉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密零件制造及军工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贝特瑞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拥有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完整产业链,是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龙头企业,其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数码、新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旗下国际精密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零件制造及销售业务,其产品主要 用于汽车零件、液压设备、硬盘驱动器、电子及其他仪器的精密金属零件及装配零件;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地和是行业内 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究的企业之一,其所生产的电机、控制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 乘用车、低速车等领域,其产品的多项核心指标均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旗下友诚科技是国内最早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器 领域的企业之一,其主要产品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连接器产品在充电桩、电动车等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并广泛应用于新能 源汽车、通用机械等相关领域。此外,本集团还控股了从事石墨新材料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万鑫石墨谷、军用模拟训练器研制 生产企业武汉华博、汽车尾气净化器生产企业江西宝安新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航天航空结构件生产企业泰格尔、航天航空 用铝基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北京宝航、动力电池测控系统生产企业宁波拜特等多家企业。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涉及药品生产经营、医院诊疗服务、生物农业等领域。 本集团旗下沪市主板上市公司马应龙是拥有四百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药品制造、医药零售 及批发和医院诊疗服务等,在国内肛肠治痔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大佛药业专业从事耳鼻喉和呼吸系统领 域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少数专注于喷雾剂、吸入制剂的生产企业之一;旗下新三板挂牌企业绿金高新主要产品 为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是一家集印楝种植、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涉足房地产行业已二十多年,开发设计的“江南系列”产品拥有一定行业品牌影响力,目前本集团在广东、海南、 天津、湖北、山东、新疆等地区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本集团其他产业主要涉及投融资、矿产资源采选等领域,分别通过本集团参股或控股的专业公司运营管理。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未存在重大变动 固定资产 未存在重大变动 无形资产 未存在重大变动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61.05%,主要系贝特瑞相关的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51.00%,主要系预付了土地、设备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 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国际精密及 其子公司 并购 1,954,288,605.89 香港 精密零部件 的生产、研发 及销售 主要董事会成员由 公司任命,派驻管 理人员进行管理 37,696,547.41 8.26%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8年上半年,面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压力,以及原材料、人工成本等不断上涨的经营压力,本集团整体收入、利润 仍保持平稳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436,433.64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7.56%;营业成本278,565.17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45.34%;销售费用41,757.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53.12%;管理费用51,690.1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1.99%; 财务费用21,988.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99%;实现营业利润34,207.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9.65%;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11,490.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3.49%。 (一)高新技术产业 作为集团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46.11%;实现利润总额1.92亿元,同 比增长3.17%。在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的影响下,动力电池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本集团控股的贝特瑞产品综合毛 利率有所下降,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34亿元,同比增长20.98%;实现净利润1.21亿元,同比下降 22.04%;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获日韩大客户认可;硅基负极材料原料收率进一步提升,原料成本大幅降低;贝特瑞江苏 常州金坛项目NCA正极材料产线及石墨负极材料产线目前均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本集团控股的国际精密报告期内实现营业 收入40,409.49万元;实现净利润3,769.65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其固定成本费用增加以及股权激励摊销成本 增加所致;国际精密江苏常熟工厂获全球著名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厂商和全球著名汽车线束系统制造厂商认证,已进入正式生 产阶段。本集团控股的大地和主营业务从商用车向乘用车、物流车转型工作已显初步成效,销售收入实现较大增长,报告期 内实现营业收入13,863.23万元,同比增长103.59%;但由于新产品毛利率较低,销售利润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报告期内 实现净利润-3,460.71万元。本集团控股的友诚科技加强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工作,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但受产 品销售毛利率下降影响,其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集团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集团将持有的永力科技52%的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雷能,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000万元。目前该事项 已获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交易双方正在办理永力科技的股份交割手续。 近年来本集团培育的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报告期内大部分企业仍处于培 育阶段,规模小,对本集团业绩贡献尚未体现,对高新技术产业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二)生物医药产业 本集团生物医药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41.54%;实现利润总额1.27亿元,同比下降39.17%。 本集团控股的马应龙持续推进医药工业板块、诊疗板块、医药商业板块、大健康板块,深化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 入10.72亿元,同比增长37.10%;实现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降4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 14.59%。本集团控股的大佛药业进一步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目标市场拓展工作进展明显,加之两票制的全面落地,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830.14万元,同比增长143.12%;实现净利润596.17万元,同比增长 386.91%;其中,核心产品达芬科闯、希诺宁和达芬盖销量同比实现了较大增长。本集团控股的绿金高新稳步推进政府采购 和基地销售工作,同时积极布局渠道市场,成功开拓安徽、四川、云南等渠道市场,有效提升产品市场覆盖率,报告期内实 现营业收入4,014.44万元,同比增长32.26%;实现净利润379.49万元,同比增长21.62%。 (三)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本集团房地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6.47亿元,同比增长93.47%;实现利润总额1.27亿元,同比增长592.71%。报告 期内,本集团子公司万宁宝安地产公司去库存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实现资金回笼;本集团控股的丹晟恒丰公司的深圳市白石 龙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彩苑已开盘销售,目前销售情况良好;本集团控股的华信达公司的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茂盛片 区城市更新项目仍处于前期拆迁谈判阶段。 报告期内,本集团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 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威海宝顺、威海恒运、威海港宝的全部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海园,威海三家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新海园代威海三家公司偿还对本集团(含山东地产公司)的负债合计人民币68,930.51万元。8月初, 本集团已收讫新海园支付的全部款项,威海三家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办理完成。 本集团其他产业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79亿元,同比增长2.36%;实现利润总额0.48亿元,同比增长180.55%。本集团 控股的运通公司、恒安公司与中信置业、桦盈实业共同合作推进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运通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目前运通公 司、恒安公司已收到桦盈实业支付的第一笔保证金2亿元和第二笔保证金4亿元,并已完成被拆迁物业的移交工作。本集团控 股的古马岭金矿选矿工艺技术实现突破,一次性浮选回收率获得较大提升。在风险投资方面,本集团参股的中国风投及其旗 下基金共计完成了对6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2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设立工作。在投融资方面,本集团控股的资 产管理公司完成了对1个项目的投资,并完成了2个项目股份部分减持工作,收回投资本金及部分投资收益。 在品牌建设方面,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8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中,本集团以591.52亿的品牌价值名 列第6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2017年度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2018广东上市公司改革开放四十年.十大卓越企业”、 “2018广东上市公司十佳创优品牌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4,337,867,219.49 2,939,175,274.87 47.59% 主要系较上期合并范围变动;以及本期医药及地 产板块收入增长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 2,785,651,706.88 1,916,604,459.37 45.34% 主要系较上期合并范围变动;以及本期医药及地 产板块收入增长较多,对应的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 417,577,185.24 272,713,683.54 53.12% 主要系医药板块、地产板块收入增长导致销售费 用的增长 管理费用 516,901,862.91 391,629,146.87 31.99% 主要系较上期合并范围变动以及本期经营规模 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219,884,545.17 181,732,546.63 20.99% 主要系融资规模扩大所致 所得税费用 131,545,171.55 45,000,352.22 192.32% 主要系地产板块收入增长,以及股权转让引起的 所得税费用增加 研发投入 158,498,313.83 124,492,365.55 27.32% 主要系合并范围变动以及本期经营规模增长所 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462,015,645.16 18,116,794.37 2,450.21% 主要系收到了桦盈实业2亿元保证金;处置子公 司股权,受让方代偿子公司债务;以及预收房地 产销售款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98,938,604.49 239,123,564.70 -58.62% 相关投资活动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29,438,850.73 866,912,081.24 -114.93% 受相关的融资活动变动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426,483,153.74 1,124,370,019.07 -62.07% 主要系上期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与子公司购 买日持有现金差额较多所致 其他应收款 1,073,335,478.59 692,276,506.22 55.04% 主要系应收相关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89,919,739.68 447,146,664.04 31.93% 主要系理财产品结余增长所致 预付账款 493,199,916.22 376,536,939.92 30.98% 主要系存货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1,538,427.34 206,315,508.82 51.00% 主要系预付了土地、设备款所致 在建工程 909,206,432.30 564,535,628.17 61.05% 主要系贝特瑞相关的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1,736,209,555.71 1,131,093,210.47 53.50% 主要系预收房地产项目销售款增长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287,194,305.56 86,744,305.56 231.08% 主要系收到旧改合作项目的保证金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14,029,867.82 -9,930,610.90 41.28% 主要系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的影响 税金及附加 128,536,578.65 51,428,315.63 149.93% 主要系受房地产项目计提的税金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6,206,458.87 19,408,506.72 189.60% 主要系应收款项增多,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 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65,249,850.91 -21,808,634.24 1,574.79% 主要系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 投资收益 442,240,432.21 117,005,887.29 277.96% 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14,909,762.37 80,082,095.11 43.49% 主要系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多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633,382,157.96 387,838,025.93 63.31% 主要系收到了桦盈实业2亿元保证金;处置子公 司股权,受让方代偿子公司债务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高新技术产业 2,312,981,631.76 1,691,156,762.46 26.88% 45.67% 52.40% -3.23% 生物医药产业 1,191,347,880.04 622,547,601.81 47.74% 41.76% 60.06% -5.97% 房地产业 642,133,594.62 315,880,122.82 50.81% 94.74% 20.81% 30.10% 其他产业 117,106,893.89 108,544,465.88 7.31% -11.75% -13.50% 1.87% 分产品 不适用 分地区 中国大陆地区 3,611,128,477.25 2,272,785,137.82 37.06% 41.37% 37.35% 1.84% 中国大陆地区以 外的国家和地区 652,441,523.06 465,343,815.15 28.68% 94.00% 101.65% -2.71%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442,240,432.21 124.3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5,249,850.91 -102.66%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变动损益 否 资产减值 56,206,458.87 15.80% 坏账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17,697,074.43 4.97% 政府补助等 否 营业外支出 3,990,721.47 1.1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4,249,224,676.32 15.04% 3,937,271,098.70 14.52% 0.52% 应收账款 2,396,600,610.51 8.48% 2,064,670,329.60 7.62% 0.86% 存货 9,048,906,384.86 32.03% 9,042,883,547.23 33.36% -1.33% 投资性房地产 260,975,621.36 0.92% 271,982,534.45 1.00% -0.08% 长期股权投资 1,150,437,728.59 4.07% 1,144,340,766.74 4.22% -0.15% 固定资产 3,653,756,225.59 12.93% 3,714,894,926.65 13.70% -0.77% 在建工程 909,206,432.30 3.22% 564,535,628.17 2.08% 1.14% 短期借款 5,541,546,321.22 19.61% 5,695,776,641.83 21.01% -1.40% 长期借款 1,425,940,000.00 5.05% 974,994,220.50 3.60% 1.45%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本期计提的 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不含衍生金 融资产) 1,019,899,725.65 -365,249,850.91 704,976,595.58 593,994,805.33 756,521,230.00 3.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94,612,816.48 -7,457,424.23 53,937,795.95 23,374,979.79 上述合计 1,114,512,542.13 -365,249,850.91 -7,457,424.23 704,976,595.58 647,932,601.28 779,896,209.7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18,561,793.83 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证金 应收票据 15,350,341.35 开具承兑汇票及贴现质押 应收账款 30,000,000.00 贷款质押 存货 56,309,354.97 贷款抵押 发放贷款及垫款 47,356,560.00 贷款抵押 长期股权投资 17,172,147.34 贷款质押 固定资产 253,053,868.28 贷款抵押 无形资产 95,438,038.22 贷款抵押 在建工程 149,283,898.33 贷款抵押 合计 782,526,002.32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00,419,974.66 984,153,227.26 -89.8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 券 品 种 证券 代码 证券 简称 最初投资成 本 会计 计量 模式 期初账面价 值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 权益 的累 计公 允价 值变 动 本期购买金 额 本期出售金 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 值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资 金 来 源 境 内 外 股 票 000572 海马 汽车 435,950,976.26 公允 价值 计量 361,270,400.00 -90,712,000.00 -90,712,000.00 270,558,4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300676 华大 基因 418,682,671.31 公允 价值 计量 314,884,752.00 -250,590,046.91 366,669,267.97 172,135,706.39 -246,835,587.07 262,002,905.2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00700 腾讯 控股 102,018,880.64 公允 价值 计量 84,843,850.00 -8,496,485.30 70,483,329.63 50,030,166.52 -1,567,967.35 104,252,012.92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00175 吉利 汽车 44,296,448.51 公允 价值 计量 -8,266,570.01 44,107,830.02 -8,266,570.01 36,029,878.5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300041 回天 新材 23,623,617.05 公允 价值 计量 19,987,896.00 -955,313.05 3,930,719.05 4,266,908.56 -352,492.64 18,300,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600589 广东 榕泰 33,575,811.20 公允 价值 计量 21,588,974.76 -5,868,502.20 -5,868,502.20 15,720,472.56 交 易 性 金 自 有 资 金 票 融 资 产 境 内 外 股 票 600547 山东 黄金 17,567,016.36 公允 价值 计量 62,360,000.00 -3,573,838.29 83,415,716.26 123,956,084.90 -7,339,806.87 14,352,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600999 招商 证券 19,076,988.90 公允 价值 计量 -5,396,988.90 31,791,802.00 10,878,262.12 -7,240,533.98 13,680,0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601318 中国 平安 8,484,786.00 公允 价值 计量 -804,948.00 16,963,100.00 8,441,955.75 -530,518.03 7,679,838.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境 内 外 股 票 00981 中芯 国际 5,735,892.50 公允 价值 计量 -146,139.50 5,711,468.52 -146,139.50 5,589,753.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自 有 资 金 期末持有的其 他证券投资 33,556,701.14 -- 154,963,852.89 9,560,981.25 0.00 81,903,362.13 224,285,721.09 -4,434,081.62 8,355,969.80 -- -- 合计 1,142,569,789.87 -- 1,019,899,725.65 -365,249,850.91 0.00 704,976,595.58 593,994,805.33 -373,294,199.27 756,521,230.00 -- -- 证券投资审批 董事会公告披 露日期 2018年04月28日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售 股权 出 售 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起至 出售日该股 权为上市公 司贡献的净 利润(万元) 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 股权出售 为上市公 司贡献的 净利润占 净利润总 额的比例 股权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与交易对 方的关联 关系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是否按计划 如期实施, 如未按计划 实施,应当 说明原因及 公司已采取 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 露 索 引 北京 新雷 能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武汉永 力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52%的 股权 2018 年 06 月 30 日 26,000 348.95 对当期 净利润 影响达 10%以 上 25. 45% 双方 协商 否 非关联方 否 是 2018年3月 27日 巨 潮 资 讯 网 青岛 新海 园房 地产 开发 有限 责任 公司 威海宝 顺置业 有限公 司、威海 恒运置 业有限 公司、威 海港宝 置业有 限公司 100%的 股权 2018 年 06 月 30 日 45,057.74 -242.29 对当期 净利润 影响达 10%以 上 247.86% 双方 协商 否 非关联方 是 是 2018年4月 3日、2018 年4月19 日、2018年 5月9日、 2018年8月 3日 巨 潮 资 讯 网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 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宁宝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 70,000,000.00 501,255,309.36 242,561,868.19 589,570,100.95 194,475,915.24 145,925,365.75 深圳市贝特瑞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生产经营锂离 子电池正负极 材料 428,994,900.00 6,925,069,262.11 3,017,582,627.38 1,534,269,476.72 176,055,309.51 121,418,322.92 马应龙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中西药制造 431,053,891.00 2,798,572,218.86 2,197,261,971.75 1,072,287,388.33 115,476,705.40 102,633,536.02 国际精密有限公 司 子公司 精密零件制造 105,225,413.50 1,954,288,605.89 1,435,851,819.46 404,094,903.30 43,682,624.00 37,696,547.41 (港币) 深圳市宝利通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 子公司 小额贷款业务 300,000,000.00 407,103,682.28 395,622,427.37 26,469,211.16 21,245,822.97 15,934,367.23 张家港友诚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充电连接器 31,830,000.00 277,970,401.31 231,025,606.60 101,517,550.00 18,382,370.70 15,688,383.52 中国宝安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 项目投资 50,000,000.00 2,778,020,644.08 140,105,555.99 93,714.29 -94,860,292.83 -72,192,182.77 中国宝安集团金 融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项目投资 10,000,000.00 136,711,063.87 -81,549,689.63 -42,377,387.01 -35,411,531.22 深圳市大地和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生产经营电机 及控制器 102,796,000.00 898,996,058.07 275,220,430.55 138,632,255.20 -45,594,422.06 -34,607,122.00 集安市古马岭金 矿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黄金开采 241,875,000.00 582,978,203.80 29,429,814.47 16,273,676.56 -26,482,699.57 -26,681,389.56 湖北红莲湖旅游 度假区开发有限 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开发 31,110,000.00 510,915,804.17 -179,821,846.82 5,029,069.81 -24,237,545.08 -24,456,168.35 恒丰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 子公司 项目投资 1,000,000.00 (港币) 451,088,504.65 79,136,302.67 25,185.15 -17,131,573.62 -17,131,573.6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山东宝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 无重大影响 惠州市华富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 无重大影响 威海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苏州多思达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江西宝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无重大影响 武汉永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处置 对2018年1-6月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 武汉永力睿源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处置 对2018年1-6月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 北京永力睿远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处置 对2018年1-6月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 威海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处置 对2018年1-6月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 威海港宝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处置 对2018年1-6月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 威海宝顺置业有限公司 转让股权处置 对2018年1-6月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 武汉迈迪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清算 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增长15638.26%,主要系上年同期房产项目尚未销售及结算; 2、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41.13%,主要系受证券投资价格下跌影响; 3、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1035.95%,主要系受证券投资价格下跌影响; 4、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673.91%,主要系受证券投资价格下跌影响; 5、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79.22%,主要系受本期销售毛利率下降影响; 6、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470.78%,主要系受本期融资费用增加影响; 7、恒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净利润同比下降532.51%,主要系受证券投资价格下跌影响。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高新技术产业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对策措施: 集团高新技术产业存在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产品、市场、客户都处于开发拓展阶段,在产业链中缺乏话语权,应收账 款比例高,资金紧张,应对外部政策和市场环境风险的能力不足等问题。集团将围绕“推精益、控成本、挖潜力、提效率” 的思路来展开,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各企业根据年度精益实施计划开展精益管理工作,控制成本,提高品 质,加快周转,缩短交货期,提高产出水平;第二、推进资产证券化,加快推动企业的上市、定增及资金筹划,加大资本市 场运作;第三、挖掘潜力,提高有形资产的产出效率,扩大无形资产的功能价值,落实“三力系统”,创新机制吸纳人才及优 势资源,构建竞争优势。 (2)生物医药产业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对策措施: 集团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问题是传统业务面临瓶颈,新兴业务未实现突破或形成成功经验与模式,存量整合和企业扩张需 要加快。因此,生物医药产业将创新营销方式,鼓励发展相关性业务、补充性业务和延展性业务,提高运营效益。推动产品 和服务升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定位空间、加快平台建设,整合上下游社会资源,扩大经营规模。 (3)房地产业经营中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对策措施: 集团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开发周期长,未能快速回笼资金,盈利水平不理想,部分区域去库存工作未达 预期。因此房地产业将围绕“抓进度、促销售”的思路,进一步严抓在建项目、新项目工程进度,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周转速 度,尽早实现销售和资金回笼;进一步加大去库存和资产处置力度,减少积压,盘活资产,下大力气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4.34% 2018年03月29日 2018年03月30日 公告编号:2018-025、《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巨潮资讯网 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0.42% 2018年05月08日 2018年05月09日 公告编号:2018-040、《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巨潮资讯网 2017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21.58% 2018年06月28日 2018年06月29日 公告编号:2018-054、《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诉讼(仲 裁)判决执 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 露 索 引 儋州市政府以本集团子公司海南儋州宝 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港宝 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 公司、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所属 的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 B0205号地块、B0205-1号地块、B0205-2 号地块、B0206号地块、B0207号地块、 B0209号地块等六宗土地未按《国有土 地使用权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 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 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决定无偿收回上述 六宗土地使用权。本集团子公司海南儋 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儋州 港宝置业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通置地 有限公司、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 不服上述具体行政行为,遂向海南省第 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该 院依法判决撤销儋州市政府关于无偿收 回上述六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 为,本次案件的诉讼费全部由儋州市政 府承担。 61,216.88 否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于2018年3月14日作 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儋 州市政府所作出的无偿 收回儋州市那大镇城西 片区控规B0205号地块、 B0205-1号地块、B0205-2 号地块、B0206号地块、 B0207号地块、B0209号 地块等六宗土地使用权 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受 理费由被告儋州市人民 政府负担。儋州市政府不 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海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于 2018年6月 29日作出二 审判决,判 决驳回上 诉,维持原 判。 / 2018年1月 27日、2018 年1月31 日、2018年 3月20日、 2018年3月 31日、2018 年7月5日 巨 潮 资 讯 网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 行情况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因本公司分别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深 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 供担保并代其偿还本金及利息等合计人 民币14,908.61万元事项,本公司向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上述公司分别偿还 本公司代偿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14,908.61 否 被告无力还债,本公司至 今未能追回。本公司已向 法院申请此三家被告公 司破产。 被告之一深 圳石化工业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破产 一案经深圳 中院裁定不 予受理。 被告所欠债款追讨 中。 不 适 用 2007年,因华浩源合作房地产项目权益 产生纠纷,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请 求判决确认深圳市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 在“布吉华浩源项目”中已无权益,并 退还多分配的5,243.46万元;深圳市华 浩源投资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本公 司返还其剩余权益3,579.44万元及支付 银行逾期贷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1,875.36 否 2010年2月,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判定深圳市 华浩源投资有限公司向 本公司支付人民币 2,155.36万元,深圳市华 浩源投资有限公司拥有 未售商铺1,271.7平方米 的产权,其他房产产权归 本公司,驳回两家公司其 他诉讼请求。深圳市华浩 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广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 省高院 (2010)粤 高法民一终 字第89号 终审判定华 浩源公司需 向本公司支 付1,875.36 万元,华浩 源B区会所 产权属华浩 源公司,其 余基本维持 原判。 2011年11月,自然 人吴堂香申请华浩 源投资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受理案 号为(2011)深中 法民七清算字第20 号。本公司已将 (2010)粤高法民 一终字第89号判决 书中判定的 1,875.36万元债权 申报到华浩源投资 破产清算债权中。 2014年9月15日, 收到破产分配第一 次分配款937.11万 元。2016年8月24 日,收到破产分配 第二次分配款 214.5533万元。目 前破产清算程序仍 在进行中。 不 适 用 2014年8月25日,本集团子公司中国 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胡志强、胡志 群、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股权回购协议》,该回购协议约定胡 志强应回购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的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70万股股票,胡志群应就胡志强支付 股权回购款、利息及违约金等承担连带 责任,因胡志强、胡志群未依约履行回 1,920.47 否 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6 年1月18日受理本案,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同时申请了财产保 全,罗湖区人民法院于 2016年2月17日依中国 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查封了被告胡志强 名下的五套房产(房产均 正在审理 中,尚未结 案。 正在审理中,尚未 结案。 不 适 用 购义务及担保责任,中国宝安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6日起诉至罗 湖区人民法院,诉请判令胡志强依约回 购股票并支付回购款、利息及违约金合 计1920.47万元,胡志群等对上述款项 承担连带责任。 已抵押给相关银行)。 2017年10月11日,罗 湖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 判决:一、胡志强向中国 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支付股权回购款999万 元及违约金2349735元 (截止2014年8月31 日,其后的违约金以999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至款项清偿之 日止。);二、深圳市星力 达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 云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及深圳市云海通讯集成 有限公司对胡志强的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深 圳市星力达通讯有限公 司、长沙市云海通讯设备 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云海 通讯集成有限公司不服 上述判决,并已于2017 年10月23日向罗湖区人 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现 该案正在审理中,暂未判 决。 1993年2月10日,王新锋与本集团及 深圳市亿汇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签 署了《租赁土地协议书》,约定本集团等 四公司将位于宝安县观澜镇松元下村向 西小组的40亩土地租赁给王新锋使用, 租期为1993年2月10日至2042年6 月27日,租金总计为799.92万元整。 2016年4月20日,涉案土地被深圳市 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建设为振能 小学,王新锋以无法继续使用涉案土地, 遂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确 认与本集团等四公司签署的上述《租赁 土地协议书》无效,并要求返还租金 799.92万元、租金的占用利息1486.49 万元,可得利益损失1000.00万元,并 诉请本集团等四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支付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286.41 否 根据《租赁土地协议书》 约定,本集团认为纠纷的 解决方式应为仲裁,在提 交答辩状期间向宝安区 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 异议,宝安区人民法院于 2017年2月6日以(2016) 粤0306民初28003号裁 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集 团不服宝安区人民法院 上述管辖权异议裁定,已 于2017年3月2日提起 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2018年4月底作出 管辖权异议终审裁定,该 案仍由宝安区法院审理。 现该案正在审理中,暂未 判决。 正在审理 中,尚未结 案。 正在审理中,尚未 结案。 不 适 用 2014年5月15日,本集团与潘多军、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了 《股权转让及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潘多军以 17457200元的价格收购集团所持有的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300万 股份。因潘多军未依约支付上述股份转 让款,集团于2017年8月14日起诉至 罗湖区人民法院,诉请该院判令:一、 潘多军向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7457200元及暂计至2017年7月31日 的利息6459164元(其后的利息,按年 利率12%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确认潘多军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0 万元归集团所有;三、潘多军承担本案 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用、 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四、 鹏远新材及乌鲁木齐鹏基顺达物流有限 公司对上述第一、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 带责任。 2,891.64 否 2018年6月5日,罗湖 区人民法院送达一审判 决,判令:一、被告潘多 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中国宝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17457200元及利息(以 股权转让款本金 17457200元为基数,从 2014年6月30日起按年 利率12%标准计算至还 清前述股权转让款之日 止);二、确认被告潘多 军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人 民币500万元整归中国 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三、被告新疆鹏远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 被告潘多军前述判决第 一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已向罗湖区 人民法院申 请执行,正 在执行中。 已向罗湖区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正在 执行中。 不 适 用 2014年5月15日,本集团与潘多军、 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了 《股权转让及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新疆鹏远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 偿清所欠本集团借款13937200元。因新 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支付 上述借款,集团于2017年8月14日起(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