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神州信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3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并于2018年8月28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 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独立董事也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了《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上 市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上 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保证、抵押或质 押),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非控股子公司以及其 他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 股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公司 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不适用本制 度。 自身债务的担保是指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缔约方的 合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向缔约对方 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未经 公司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要 求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以其持 有的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 供反担保,保证担保的公平对等。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客 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的,公司董事会应当 充分说明原因,并在分析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 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的可控性,不对等担保 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但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公司应当要求该关 联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以保证公司利 益不受损害。 第七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该担保事项按照控股子公司的 审议程序决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 出决议当天内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担保 对象为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的, 视同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除第十四条所列的须由股 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以外的其他对 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 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 第十八条 除第十六条所列的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 担保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 权。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2018年度融资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 金需求的实际情况,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外,公司董事 会同意2018年度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具体如下: 1、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亿元; 2、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包括前期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但尚未使用的额 度; 3、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超出上诉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 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8 年度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并新增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2018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 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 求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 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光大银行的授信额度做如下调整: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的综合授信额度,并 同意公司之分公司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使用公司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的1亿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批通过 之日起一年。 2、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三年。 除上述调整外,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1、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为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调整并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建 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 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调整并新 增综合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 理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18年度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8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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