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思德: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8年08月29日 21:01:40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4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03月0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30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2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3,526,500.00元后,净募
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9,47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4日到位,业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号
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44.80万元。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23,456.92万元,尚
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0.43万元(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1,800.00万元)。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39.31万元(含利息收入


并扣除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美思德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于2013
年02月0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02月21日召开的201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
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7年03月23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04月28日,公司与
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
约定的内容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管理,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
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专项账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思
德新材料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
沫稳定剂项目”和“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为
保证募集资金专项使用,美思德新材料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开设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有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注]

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港支行

0129230000000165

43,725.46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迈皋桥支行

125903567910604

12,861.2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930101552000603041

890,060.45

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港支行

0129210000000246

8,098.8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迈皋桥支行

125905215510704

16,438,346.67

合 计

17,393,092.58



注:截至2018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包含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后
金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1,936.77万元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公司于2017年0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1,936.7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
项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函字[2017]32050007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编制。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5)。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07月0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发表核
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6万吨聚氨酯
泡沫稳定剂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44.6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2018年04月20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944.65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1,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
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
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

类型

认购

金额

理财

币种

年化
收益
率(%)

产品

起息日

产品

到期日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利多多对公结构
性存款固定持有
期JG902期

保证
收益


1,800

人民


4.60

2018年05
月03日

2018年08
月01日



注:上述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05月0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0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944.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
的独立意见。同时,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
定剂项目”已实施完毕,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44.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不存
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
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947.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4.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56.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
(2)-(1)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年产1.6万吨
聚氨酯泡沫稳
定剂项目



21,085.25

21,085.25

21,085.25

944.65

[注1]

21,085.25

0.00

100.00

2015年03


[注2]

2,286.00

[注3]



有机硅表面活
性剂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



3,800.45

3,800.45

3,800.45

286.38

2,179.02

-1,621.43

57.34

2015年03


[注2]

不适用





营销与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



2,061.65

2,061.65

2,061.65

13.77

[注4]

192.65

-1,869.00

9.34



不适用





合计



26,947.35

26,947.35

26,947.35

1,244.80

23,456.92

-3,490.4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1、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已结项。


2、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处于建设期。截至2018年06月30日,仅购
置部分研发设备,其他设备尚未购置,本项目计划在2018年内建设完成。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本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年内完成建设,相关资金计划在
两年内使用完毕。截至目前,顺德办事处已完成建设。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书“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944.65万元。


注2:美思德新材料扩产项目包括“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03月,美思德新材料扩
产项目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其中“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因化工行业建设项目需要完成“三同时”验收才能
正式投产。2015年12月,该项目完成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环境保护的“三同时”验收,并于2016年01月正式投产。


注3:报告期内,“年产1.6万吨聚氨酯泡沫稳定剂项目”实现产量5,569.70吨,净利润2,286万元,实际达产率为69.62%(按全年测算)。该项目实
际达产率为69.62%的主要原因是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具体表现为:1、下游使用化工助剂的企业随着国家推行日益严格的安全和环保政策,由于
安全环保不达标,部分企业被迫减产甚至停产;2、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持续高位,下游客户持观望态度,市场需求不旺。


注4:“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未包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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