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珈伟股份: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包括公司于2012年5月3日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报告以及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 集资金报告两项内容,下面分别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时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截至2012年5月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3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 352,632,200.00元。 截止2012年5月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3,821,429.87元,包括以下两 项内容:1、公司对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322,656,329.87元,其中:于2012年5月 8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56,266.12元;包括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0,845,300.00元;2018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没有支出。2、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00.0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5,768,134.52元(募集资金净 额352,632,200.0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3,821,429.87元+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 26,957,364.39元),与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5,768,134.52元相符。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3 月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 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 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 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 的1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变更前武汉年产 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专户) 4000027629200378802 --- --- 光大银行新城支行(变更后深圳年产 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专户) 39120188000019496 585,160.74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募集资金专 户) 39120181000009012 103,300,000.00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募集资金专 户) 39120181000012830 41,241,486.40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募集资金专 户) 39120181000012748 4,130,189.87 ---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光伏照明研发中心 项目专户) 79260155300000169 2,066,727.06 4,848,397.69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非募集资金专户) 79260167010000051 12,543,973.4 --- 交行武汉东湖支行(变更前武汉光伏电源 半导体项目专户) 421867018018150095208 ---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变更后福 建LED绿色照明产业化项目专户) 755920368810201 9,425,885.93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非募集资 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20 41,738,611.08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非募集资 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50 40,000,00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上海珈伟 募集资金专户) 755926286810601 --- 919,736.83 活期存款 合 计 --- 255,032,034.48 5,768,134.52 募集资金专户的截止日余额说明: 1、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除了两个专户尚余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768,134.52元未使用外,其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时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3,821,429.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实际变更为378,432,029.81元,差 额为期间利息金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 变更前) 是 30,000,000.00 10,845,585.00 --- 10,845,585.00 100% 2013/5/31 --- 不适用 是,注3 1-2、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 变更后) 是 19,154,415.00 --- 15,296,697.68 79.86% 2018/12/31 不适用 否,注3 2-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 目(武汉,变更前) 是 100,000,000.00 --- --- --- --- 2013/12/31 不适用 是,注1 2-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福建,变更前) 是 --- 16,067,954.37 --- 16,067,954.37 100.00% 2015/10/31 不适用 是,注1 3-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 阳能庭院灯项目(武汉,变更前) 是 222,000,000.00 --- --- --- --- 2013/12/31 --- 不适用 是,注2 3-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 阳能庭院灯项目(深圳,变更前) 是 --- 1,736,431.00 --- 1,736,431.00 100.00% 2015/10/31 不适用 是,注2 4-1、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伏项 目(内蒙, 变更后) 是 169,421,500.00 --- 170,510,319.82 100.64% 2015/8/31 5,788,652.17 是 否,注5 4-2、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 光伏并 网电站EPC 项目(新疆,变更后) 是 110,041,044.44 --- 108,199,342.00 98.33% 2015/12/31 不适用 否,注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2,000,000.00 327,266,929.81 --- 322,656,329.87 98.59% --- 5,788,652.17 --- --- 二、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165,100.00 --- 51,165,100.00 100.00% 不适用 注2 三、超募资金投向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合 计 -- 352,000,000.00 378,432,029.81 --- 373,821,429.87 98.78% --- 5,788,652.1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下半年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简称品上照明)后, 与品上照明的研发在人员、设备、仪器方面做了部分整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LED照明研发的研发投入进度,且研发部门无法单独 准确核算其直接收益。 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公司是“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 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在前期适度延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该地块部分剩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 进展缓慢推迟了该地块的正常启用;公司已通过外发生产及内部提高工艺流程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草坪灯业务的产能问题,目前公司草坪灯销 量、产量均稳定发展,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 3、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控股子公司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是“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LED 绿 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LED 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结合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实施开展的,经过前期的业务拓展公司的国内路灯市场 开拓未达预期,及公司LED 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拟优先使用品上照明中山新建产业园, 故该项目适度放缓了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2年以来,LED逐渐由户外照明市场向室内照明市场渗透,并迅速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由于LED的设计空间巨大,除照明产品外,其 他产品的市场潜力也很大。业内众多LED厂家也开始积极布局市场,开拓渠道,意欲抢夺发展先机。但是,LED芯片的节能散热问题、眩光 问题和光色问题仍是LED照明产品应用的重大阻碍。因此,公司拟通过改变原“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建设“LED照 明研发中心”,以LED智能照明家居环境与生活适宜性、基于LED照明的高效漫射扩散板光学技术与光学薄膜技术应用、基于石墨烯材质的 LED光源散热器设计优化和基于不同场景照明应用要求的LED光源模块化技术为研究方向,突破公司在发展LED照明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障碍,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在行业内技术领导者的地位。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公告的《LED照明研发 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2年以来,全球LED应用产品需求快速增长,LED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速度远高于市场预期,除原有LED户外路灯照明之外,LED室内 商业照明、家居照明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为适应LED照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管 理层决定将原有募投项目的业务内容由单纯的LED路灯项目扩展至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3 年7月9日公告的《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1年公司主要海外市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市场去库存周期延长,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情况 和经营业绩。考虑到业务结构、业务模式、产业链地位等因素,以及对行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与判断,公司决定适时调整整体及部分业务的 发展战略。“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系公司基于2010年以前草坪灯行业的高速成长所作出之谨慎合理预期,在目 前行业发展形势下,公司决定适当缩减规模,将其变更为“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 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公告的《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原因说明 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并且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属 于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结合其传统业务形态审慎地选择光伏电站EPC和 投资运营业务作为其新的战略发展突破口。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公司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公司产业的布局及业 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也将对公司其它业务发挥重要 作用。加之公司完成对江苏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江苏华源新能源的EPC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配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行业技 术与经验,公司将快速进入光伏电站业务领域,有利于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截止2015年4月30日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279,462,544.44元用于增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再由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入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 限公司(简称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 光伏电站并网EPC 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地点 分别是锡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东北方向约17km和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 施正镶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 光伏电站并网EPC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经公司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53万元。本次 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2]415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 院灯项目”。另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金,支持 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 资金5,116.51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200万元-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17,08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可每年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计算)约307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9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116.51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说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投资总额,为总募集资金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的总额,实际发行费用较预计发行费用少63.22 万元,导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较募集资金净额少63.22万元。 公司上市时的募集资金项目变更说明: 注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武汉)项目变更说明: 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以投资设立的方式 成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 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实施“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7月9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2、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的说明: 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10月1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 网发布公告。 注3、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未能募集原计划的资金数额,分配到光伏 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0万元。 注4、公司已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光伏照明研发中心 项目”变更为“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该项变更已于2014年6月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4年4 月4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注5、公司已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由上海珈伟实施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 EPC项目。变更项 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5年5月2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汛网发布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时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 (2014年变更) 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深圳龙岗) 19,154,415.00 0.00 15,296,697.68 79.86% 2018/12/31 --- 不适用 是 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2015 年变更) 2-2年产2,400 万套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 能庭院灯项目 3-2、 LED 绿色照明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 169,421,500.00 0.00 170,510,319.82 100.64% 2015/8/31 5,788,652.17 是 否 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 EPC 项目(2015年变 更) 2-2年产2,400 万套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 能庭院灯项目 3-2LED 绿色照明产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110,041,044.44 0.00 108,199,342.00 98.33% 2015/12/31 --- 不适用 否 合计 — 298,616,959.44 0.00 294,006,359.50 98.46% --- 5,788,652.17 --- ---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参见以下相关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参见前述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参见前述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6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 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0元。截至2016年6月 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81.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06,900.1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793,081.10元。 截止2016年6月27日,本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以“大华验字[2016]00067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1,729,507.61元,包括以下两项 内容:1、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390,470,190.67元,其中:于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 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支出373,293,825.67 元,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3,624,981.40元;2018年1至6月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7,176,365.00元。2、2017年使用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9,787,770.70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259,316.94元。3、2018年5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见2018 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截止2018年6月 30日,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52,606,101.18 元(募集资金净额783,793,081.1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1,729,507.61元+募集资金存款 累计利息收入10,542,527.69元-暂时性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元),与截止2018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52,813,001.28元相差206,900.10元。该差额系与2016 年定向增发相关的验资、股份登记费等共计206,900.10元是从公司的其他非募集资金帐户中支 付的,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和管理。据此,公 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分别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营 业部、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和中行深圳罗湖支行开立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8月5 日与上述三家银行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 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抚州珈伟 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专户) 79170155300005583 258,999,981.20 ---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成武太 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专 户) 9550880075915100527 325,000,000.00 --- 活期存款 中行罗湖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757567385875 200,000,000.00 ---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定边珈伟 30MWp光伏项目) 9550880205389500159 260,000,000.00 31,610,474.75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79170155200019032 168,600,000.00 18,426,403.35 活期存款 苏州银行淮安分行(金湖振合二期 30MW光伏发电项目) 3208010011120125001228 161,640,915.12 2,776,123.18 活期存款 合 计 --- 1,374,240,896.32 52,813,001.28 三、2018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3,793,081.10 本报告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7,176,36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591,729,507.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3,793,081.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4.4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1)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江西抚州) 是 258,793,081.10 --- --- --- --- --- --- 不适用 是,参见 注1 2、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 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是 325,000,000.00 --- --- --- --- --- 不适用 是,参见 注1 3、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 电站项目( 兴城,变更后) 是 168,600,000.00 0 1,939,036.75 1.15% 2018/12/31 不适用 4、定边珈伟 30MWp 光伏发电项 目(定边,变更后) 是 260,000,000.00 12,676,260.00 229,608,217.01 88.31% 2018/06/30 不适用 5、10、金 湖 振 合 二 期W 30MW 光伏发电项目(金湖,变更后) 是 161,640,915.12 4,500,105.00 158,922,936.91 98.32% 2017/06/30 6,339,100.00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83,793,081.10 590,240,915.12 17,176,365.00 390,470,190.67 66.15% 3、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0 201,259,316.94 100.63% 2017/3/31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783,793,081.10 790,240,915.12 17,176,365.00 591,729,507.61 100.61% --- --- --- --- 二、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三、超募资金投向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合 计 -- 783,793,081.10 790,240,915.12 17,176,365.00 591,729,507.61 74.88%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 1、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未达到进度的原因:因电站项目所需前期审批手续等原因(详见以下说明),项目未能按 计划进行施工。 2、定边珈伟 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定边,变更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定边珈伟 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2017年 全部完工,目前该电站项目已基本完工,并已达到并网状态。由于与该电站相关的国家电网外线输送线路工程延期,导致公司电站 并入国家电网相应延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与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项目变更原因: 因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了对公司投资不利的新变化,如原项目所在地从2016年12月开始实行的光伏发 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方案的政策可能导致兴建的两家电站上网中标电价下降,另外项目因征地手续未办好等原因将导致光伏 电站建设进度不可控。变更后的三个光伏电站项目均已取得各地发改委的备案批标,项目的总体风险和不确定性相比原两个募集资 金电站投资项目下降。 2、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因电站项目因取得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有所延迟,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并网发电,按照相关 规定,不能实现预期的上网电价,公司正在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暂缓投入募集资金。本公司对该电站除了投入少量前期费 用193.90万元外,无其他投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江西抚州,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山东菏泽,变更后 三个项目实地地点分别是: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 实施地点:陕西省定边县;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抚州珈伟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将上述两个项目的 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定边珈伟及兴城珈伟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源新能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定边珈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共计33,624,981.4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17] 002648号)。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33,624,981.4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8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1、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 站项目( 兴城,变 更后) 1、抚州珈伟30兆 瓦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江西抚 州);2、成武太普 40兆瓦农光互补 光伏电站项目(山 东菏泽成武) 168,600,000.00 0 1,939,036.75 1.15% 2018/12/31 --- 不适用 否 ,注1 2、定边珈伟 30MWp 光伏发电项目(定边, 变更后) 1、抚州珈伟30兆 瓦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江西抚 州);2、成武太普 40兆瓦农光互补 光伏电站项目(山 东菏泽成武) 260,000,000.00 12,676,260.00 229,608,217.01 88.31% 2018/06/30 --- 不适用 否,注1 1、 金 湖 振 合 二 期W 30MW 光伏发电项目 (金湖,变更后) 1、抚州珈伟30兆 瓦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江西抚 州);2、成武太普 40兆瓦农光互补 光伏电站项目(山 东菏泽成武) 161,640,915.12 4,500,105.00 158,922,936.91 98.32% 2017/6/30 6,339,100.00 是 否,注1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合计 — 590,240,915.12 17,176,365.00 390,470,190.67 66.15%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参见注1及注2及前述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参见前述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参见前述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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