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南风: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1月-2018年5月)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1月-2018年5月 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1492号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17年01月01日至2018年5月31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阅报告 1-2 二、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80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1492号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风化 工)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 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5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 资产负债表,2018年1-5月、2017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 财务报表附注。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南风化工管理层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 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 公司相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 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财务 报表没有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编 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2018年5月31日、2017 年12月31日的备考财务状况及2018年1-5月、2017年度的备考经 营成果。 我们提醒备考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报告所附备考财务报表是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所列数 据和信息不构成南风化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实际财务 报表比较财务数据和信息。本审阅报告仅供南风化工因重大资产重组 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阅 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 阅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8月29日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六 2018年5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一) 350,250,060.59 243,458,360.2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二) 13,855,672.02 10,451,725.48 应收账款 (三) 66,965,600.75 60,649,539.36 预付款项 (四) 17,085,783.82 15,688,721.5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五) 50,022,246.14 50,022,246.14 其他应收款 (六) 1,044,526,374.60 902,014,850.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 238,840,249.21 225,878,465.9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八) 3,740,974.59 3,072,036.45 流动资产合计 1,785,286,961.72 1,511,235,945.4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九) 40,183,585.55 40,183,585.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 8,241,238.05 7,884,481.60 投资性房地产 (十一) 3,495,418.70 3,538,786.20 固定资产 (十二) 383,602,873.69 393,420,683.29 在建工程 (十三) 57,313,046.85 26,222,943.6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十四) 219,191,662.73 222,340,910.8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十五) 19,353,784.53 20,578,707.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十六) 1,126,805.47 2,267,644.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十七) 11,446,140.12 10,694,442.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3,954,555.69 727,132,185.85 资产总计 2,529,241,517.41 2,238,368,131.26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六 2018年5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十八) 750,500,000.00 480,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十九) 320,500,000.00 312,926,532.41 应付账款 (二十) 209,407,301.10 211,847,708.47 预收款项 (二十一) 24,578,186.92 25,793,324.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二十二) 57,936,695.90 42,012,443.85 应交税费 (二十三) 30,174,857.36 40,156,325.31 应付利息 (二十四) 5,433,668.53 1,868,683.3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二十五) 57,250,665.21 49,118,492.1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二十六) 565,166,666.68 258,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20,948,041.70 1,422,723,509.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二十七) 3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二十八) 104,575,551.88 112,178,116.0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二十九) 3,478,571.46 6,790,785.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054,123.34 418,968,901.76 负债合计 2,129,002,165.04 1,841,692,411.46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744,190.13 386,166,678.82 少数股东权益 11,495,162.24 10,509,040.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239,352.37 396,675,719.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29,241,517.41 2,238,368,131.26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六 2018年1-5月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09,965,108.47 977,911,662.24 其中:营业收入 (三十) 409,965,108.47 977,911,662.2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95,209,368.09 991,404,232.52 其中:营业成本 (三十) 273,296,346.18 716,136,234.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三十一) 9,740,381.71 23,750,306.02 销售费用 (三十二) 62,315,837.34 122,458,380.31 管理费用 (三十三) 41,308,006.24 104,812,698.90 财务费用 (三十四) 7,590,547.14 24,181,235.12 资产减值损失 (三十五) 958,249.48 65,377.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十六) 356,756.45 1,818,201.6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56,756.45 652,225.7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十七) 1,599,494.6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十八) 3,347,045.28 1,168,863.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459,542.11 -8,906,010.73 加:营业外收入 (三十九) 19,700.01 486,410.72 减:营业外支出 (四十) 443,334.76 2,527,207.9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035,907.36 -10,946,807.9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十一) 7,609,199.27 17,942,776.8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26,708.09 -28,889,584.7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26,708.09 -28,889,584.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986,121.26 1,924,155.09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40,586.83 -30,813,739.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440,586.83 -30,813,739.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86,121.26 1,924,155.0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 晋政函(1996)47号文批准,由山西运城盐化局、陕西省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 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天津宏发集团公司、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4月2日成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1997)98号、99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于1997年4月8日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6,200万股,并于4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为18,377万股。1998年7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8)51号文 件批复,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860万股(每股售价8.5元),本公司股本 总额增至20,237万股;1999年度本公司以1998年末总股本20,237万股为基数,实 施按每10股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方案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40,474万股;2000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88号文核 准,本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40,474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 售5,256万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5,730万股。 2006年4月,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的议案》,并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产权函[2006]9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股权分置将向社会流通股股东10送3.5股,股权分 置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45,73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74,508,075股,无 限售条件股份282,791,925股。 2007年4月4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以 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9,146 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为54,876万股。 根据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盐业总公司签署的《关于山西运城盐化局国有资 产无偿划转的协议》,2008年12月22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实际控制人山西省运城市国资委将持有山西运城盐 化局100%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盐业总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山西省运 城市国资委变更为中国盐业总公司。2009年2月25日经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山西运城盐化局名称变更为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7月12日,本公司接陕西省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日 化”)告知,西安日化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材”)。本次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由西安日化变 更为高科建材。 2012年11月15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告知,中盐运 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中盐运城盐 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957号),同意 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总公司持有的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给山西省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0,970,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9%。根据批复,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由中国盐业总公司变更为山西省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根据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的《关于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山西省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中盐 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山西省运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2月26日经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名称 变更为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盐化)。 2017年9月8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将持有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通知》(晋国资发2017-35号)要求,山西省国资委决定 将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工业无机盐系列产品、日用化工系列产品、医药产品、化肥系 列产品。 本公司住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376号。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堂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638887N。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备考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5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天津市南风贸易有限公司 是 是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是 是 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南风集团淮安元明粉有限公司 是 是 南风集团(运城)日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本报告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根据《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 拟将日化板块资产和部分其他资产转让给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 让资产包括: 序 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公司类型 备注 1 山西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51.00% 化工业务子公 司 出售全部股权 2 四川同庆南风洗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日化业务子公 司 3 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 70.00% 4 西安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98.86% 5 安徽安庆南风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6 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 85.00% 7 北京南风欧芬爱尔日用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8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100.00% 9 西安奇强洗衣连锁有限公司 100.00% 其他业务子公 司 10 南风集团山西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11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钡盐分公司硫化碱 部 部门 剥离全部资产和负债 12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化分公司 分公司 13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洗化分公司 分公司 14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 分公司 15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化销售分公司 分公司 16 部分商标、专利和原盐化铁路专用线及附属设施 资产 剥离全部资产 其中,公司根据日化业务的实际情况,整合日化板块资产,将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日化分公司和洗化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划至全资子公司南风集团山西日化 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评报字(2018)第123A号《资产评估 报告》,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9,670.27万元。 本次交易山焦盐化通过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7年1月1日完成控制权转移,根 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方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假设于2017年1月1日,本公司已经完成本次重组涉及的出售股权及相关资产 的控制权转移,但未完成现金交割。 3、本备考财务报表已考虑出售相关资产所涉及的税费。 4、本备考财务报表已考虑了拟置出资产剥离后,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模拟了各 会计主体之间的资金占用费、租金、内部管理费等费用。 5、拟置出资产中所包含的分公司2017年的利润归属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与控股股东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备考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与同受山焦盐化控制的单位之间的往来款以净额结算,包括 本次关联交易形成的交易对价及拟置出资产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占 用等。备考财务报表中与山焦盐化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往来款以净额列示。 7、本次交易作价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损益不调整 交易对价。 8、鉴于本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备考财务报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 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未编制母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对股东权 益仅列示权益总额,不区分股东权益具体明细项目,并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 少数股送权益单独列报。 除以上假设外,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17年1月1日至 2018年5月31日。 (二)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 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四、(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七)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八)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逐项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无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采 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账龄分析法 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00 1.00 1-2年 5.00 5.00 2-3年 10.00 10.00 3-4年 50.00 50.00 4-5年 50.00 50.00 5年以上 70.00 70.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如经减值测试无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 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 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 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 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 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 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四、(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 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 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 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 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 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8-50 3 1.94-12.13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6-20 3 4.85-16.17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0 3 4.85-9.7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 3 12.13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五)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 折旧额。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七)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 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 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车位使用费、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 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 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 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 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 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 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二)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3、 具体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在商品已经发出,并取得向对方收款的权利,相关的收 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服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在劳务已经提供,相关收入已经收到或 取得了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 (3)房屋出租收入: 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和金额,确认房屋出租收 入的实现。 (二十三)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 披露要求:披露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还需说明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 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