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鑫元鑫新: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于2015年6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95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 资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 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 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 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对基金收益 造成影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年7月15日,有关财务数据、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目录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1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10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16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29 第五部分基金的募集.............................................................................................30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1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44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57 第十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8 第十一部分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61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1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号 12楼 法定代表人:肖炎 设立日期:2013年 8月 2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11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7亿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肖炎先生,董事长。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曾在 中国农业银行任职,历任南京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常州分行党委书记 兼行长。 徐益民先生,董事。南京大学商学院 EMBA,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党委书记。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干事、四分厂会计、 劳资处干事、十八分厂副厂长、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处长,南 京(新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计财处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副总会 计师,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兼任党委书记。 1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张乐赛先生,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南京银行债券交易 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同时兼任诺安基金债券型、保本 型、货币型基金的基金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焦世经先生,独立董事。南京大学文学学士,现任中信泰富(南京)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扬州太安砖瓦厂及对外 经济贸易部对外援助局工作,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秘书、办公室副主 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及党委书记、总行副行长 及党委书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中信 泰富(南京)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事业部总经理。 安国俊女士,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 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历任财政部主任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 王艳女士,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系副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职员,中国证 监会深圳监管局行业调研主任科员等。 2、监事会成员 潘瑞荣先生,监事长。硕士研究生,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 部总经理。历任南京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南京市城市合作银行 财务会计处副处长,南京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等。 陆阳俊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 务总监。历任南化集团建设公司财务处会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主管、副经理、经理等。 马一飞女士,职工监事。上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主管。曾任职于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中智上 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王博先生,职工监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鑫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主管。曾担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浦发银 行金桥支行职员。 2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肖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晓燕女士,督察长。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高级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现兼 任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李雁女士,副总经理。东南大学动力工程学士。曾任职于南京信联证券计 划财务部,历任南京城市合作银行资金交易及结算员,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部 门经理、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现兼任市场营销部总监。 王辉先生,副总经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 京市分行金融机构管理方面的工作,南京证券上海营业部副总经理,世纪证券 上海营业部总经理及上海营销中心总经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兼任上海鑫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宇先生,副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 EMBA工商管理硕士、复 旦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电脑中心高级项目经理,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监事会成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郑文旭先生,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 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 6月至 2010年 6月任万得资讯债券产品经理。 2010年 6月至 2013年 7月任职于东海证券,先后担任债券研究员和研究主管。 2013年 8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信用研究员,2014年 4月至 2018年 1月担任专 户投资经理。2018年 2月 6日起担任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陈令朝先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 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 10月至 2013年 7月,任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 3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司,先后担任专题量化研究员、宏观策略研究员、策略主管,负责宏观研究及 行业比较分析工作。2013年 8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宏观策略研究员, 2014年 9月至 2018年 1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8年 1月 9日起担任鑫元恒 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6月 20日起 担任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监管 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与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各项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管理与决 策。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张乐赛先生:总经理 王海燕女士:固定收益部总监兼首席固收投资官 丁玥女士:权益投研部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 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注:主要人员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4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与基金财产 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会计账册、报表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年以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5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 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 6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 受相关限制。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 管理的基石,以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体,以制度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 理的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 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 理的持续关注和资源投入。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7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与职责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健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 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分别明确风险管理职能与责任。 (1)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 与合规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风险管理理念,指导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部署风险管理工作。经营管理层设风险控制委 员会,负责确定风险管理理念、原则、目标和方法,促进风险管理环境、文化 的形成,组织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重大风险事 件。 (3)监察稽核部作为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监察稽核部在督察长的领 导下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落实投资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道德风险等 各类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 (4)各业务部门负责根据职能分工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程序,执行风险管理 措施。根据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遵守风险 管理制度、流程和限额,严格执行从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 价到风险报告的风险管理程序,对本部门发生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及时、 准确、全面、客观地将本部门及本部门发现的风险信息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4、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 8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订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 体包括四个层面: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 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 部门管理制度。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 业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内部控制内容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 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 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 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 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 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 部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 作规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 的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 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 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9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声明以上关于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0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年 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人,平均年龄 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 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年 6月,中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 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项最佳 11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 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2016、2017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 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 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2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 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 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 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3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 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 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 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14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 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 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 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15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 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 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 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 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16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1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号 12楼 法定代表人:肖炎 联系电话:021-20892066 传真:021-20892080 联系人:周芹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 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含微信交易):www.xyamc.com(微信名称:鑫元基金财 管家(微信账号:xyamc_ebuy)) 2、销售机构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服电话:96400(江苏) 4008896400(全国) 网址:www.njcb.com.cn (4)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法定代表人:魏礼亚 客服电话:96068(苏州) 4008696068(全国) 网址:www.wjrcb.com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客服电话:021-61899999 网址:www.srcb.com (6)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号 法人代表人:季颖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7)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5755号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二道区自由大路 5755号法人代表人:马铁刚 客服电话:96888 网站:www.cccb.cn (8)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号 18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号 法人代表人: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站:www.qzccbank.com (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站:www.jnbank.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1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站: www.xmccb.com (12)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丽华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站:www.jshbank.com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19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4)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楼 法定代表人:李梅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5)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18)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20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com.cn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4008888001 网站:www.htsec.com (21)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9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站:www.gtja.com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 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站:www.swhysc.com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18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775 网站:www.gf.com.cn (2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2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22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网站: www.cicc.com (28)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http://www.qh168.com.cn (2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 7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 9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 11楼 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网站:www.huilinbd.com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95188 网站: https://www.antfortune.com/ (3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站: www.zlfund.cn和 www.jjmmw.com (3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人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23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网站:www.ehowbuy.com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人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站: www.ijijin.cn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法人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 400-033-7933 网站: www.leadbank.com.cn (3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25 法人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站:http://www.myfund.com/ (3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2楼 法人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400-820-0025 网站::www.noahwm.com (3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 1号楼 12层 12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 1号楼 12层 1208号 法人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 400-001-8811 24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网站: www.zcvc.com.cn (3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人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66zichan.com (39)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人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 fund.bundtrade.com (4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2302#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4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号裙房 2层 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站:http://www.hongdianfund.com/ (4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25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网站:www.yingmi.cn (43)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站:www.dtfunds.com (4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5)上海久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 2819号 1幢 10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403号信息大厦 1215室 法定代表人:赵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1813,021-68685825 网址:www.jfcta.com (4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服务电话:400-619-9059 26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网址:www.fundzone.com (4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服务电话:400-821-0203 (4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号 A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服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5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站:http://www.wjasset.com (52)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27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服务电话:95118/ 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5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5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T3 A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二、登记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1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号 12楼 法定代表人:肖炎 联系电话:021-20892000 传真:021-20892111 联系人:包颖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层 负责人:廖海 28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姜亚萍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印艳萍 注:相关服务机构情况更新至披露日。 29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1601,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 001602。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 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 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0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五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年 6月 18日证监许可[2015]1295号文注册。自 2015年 7月 6日起向社会 公开募集,于 2015年 7月 10日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工作。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201,451,333.34元人民币,认购款项 在基金验资确认之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33.43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 2015年 7月 14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 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一、基金运作方式与类型 基金类别: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存续期间 存续期间:不定期 30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六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5年 7月 15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对赎回费相 关规则进行了调整。该修订自 2018年 3月 31日起生效。 31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32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 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 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 T+7日(包括该 日)内将赎回款项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 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 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 33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 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 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 少于 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 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规定以相关公告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4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用。 本基金根据 A类基金份额投资群体的不同,将收取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 的投资群体分类如下: (1)特定投资者:指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依法设立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全社会保障基金、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投资 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申购费率 按其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0.12% 100万元 ≤M< 500万元 0.08%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2)非特定投资者:指除特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 非特定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其申购金额递减,具 体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元 ≤M< 500万元 0.8%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 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由赎回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率,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N<7天 1.50% 35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C类基金份额 7天 ≤N< 30天 30天 ≤N< 180天 N≥180天 N<7天 7天 ≤N< 30天 N≥30天 0.75% 0.50% 0% 1.50% 0.50% 0% 对于持续持有 A类基金份额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A类基金份额长于 30日但少于 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A类基金份额长 于 90日但少于 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 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C类基金份额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36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 1:某投资人(特定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40,000元,申购 费率为 0.12%,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 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0.12%)=39,952.06元 申购费用=40,000-39,952.06=47.94元 申购份额=39,952.06/1.0400=38,415.44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4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38,415.44份 基金份额。 例 2:某投资人(非特定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40,000元,申 购费率为 1.2%,假设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 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1.2%)=39,525.69元 申购费用=40,000-39,525.67=474.31元 申购份额=39,525.69/1.0400=38,005.47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40,000元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38,005.47份 基金份额。 (2)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 10,000元,假设申购当日 C类基金 份额净值是 1.05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1.0560= 9,469.7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 9,469.70份 基金份额。 37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3、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 1:某投资者赎回 10,000份 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期限 50天,对 应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200=11200.00元 赎回费率=11,200.00×0.5%=56.00元 净赎回金额=11,200-56.00=11,144.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 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50天,假 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144.00元。 例 2:某投资者赎回 10,000份 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期限 10天,对 应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200=11200.00元 赎回费率=11,200.00×0.5%=56.00元 净赎回金额=11,200-56.00=11,144.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 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 10天,假 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144.00元。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38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 39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施。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 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 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 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 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40 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 2号)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 低份额的限制。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以上的部分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延期办理的部分,如该持有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额 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一并办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 值。 (未完) ![]() |